近日,某坤律师所发表声明,指责不法分子冒充其名义开设了名为“某坤法律”的微信公众号混淆视听,并谴责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涉嫌教唆他人伪造证据的文章,对某坤律所的声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某坤律所向其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
某坤律师所的声明中提到关于涉嫌教唆他人伪造证据的文章,从某坤法律咨询公司的道歉信来看,大概是指公众号发刊词中的一篇《如何合法开除孕妇》。某坤法律咨询公司声称该文纯属虚构,已删除,并对给某坤律所和读者造成的误解表示歉意。
令人意外的是,某坤法律咨询公司的道歉信并没有选择保持低调,而是正面回击了某坤所:
“某坤律所水平不过如此,难怪中国的律师普遍未受尊重,所以抹黑律师执业群体的不是本公司,而是你们某坤律所自己。”【引自道歉信原文】
他们指责某坤律所水平不够,称其发表的内容充满了奇谈怪论和缺乏法律素养的观点。
此外,某坤法律咨询公司在文中提到以下内容,质疑某坤律师所表述已将该文章证据进行公证固定
“本公司在公证机关下班后及半夜发布文章,某坤律所凌晨说已固定证据,难道某坤律所连夜办理手续前往公证机关,公证机关为此加班到深夜为某坤律所进行互联网公证,还是某坤律所自行截图就视为已固定证据。”【引自道歉信原文】
小编想说的是,近几年随着公证科技的发展和公证便民理念的落实,当事人使用公证机构开发的远程公证系统进行实时取证和“非接触”远程申办公证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证据固定方式,并不需要当事人连夜跑公证机关,更不需要公证机关加班到深夜。就公证云电子数据平台来说,其“网页取证”、“见证实录”、“手机录屏”等功能可以做到7X24小时对线上任意网站、公众号、自媒体等内容进行实时证据固定在公证处服务器中,后续有需求,随时可在系统上向公证处进行出证申请,出具证保公证书。
目前“某坤法律”已经正式起诉“某坤律所”,最终的结果如何,大家拭目以待。小编提醒,现在诉讼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而公证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利器,务必使用好固证工具,以免被嘲讽“自行截图就视为已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