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军梁颖事件反转:别让网络维权变成现实版“狼来了”

新京报传媒研究 2020-09-07 15:54:48

近日,名为梁颖的女子发微博称曾遭强奸,后不得已与对方恋爱的事件,引发强烈关注。9月5日晚,梁颖委托律师发布一则声明,称罗冠军并没有强奸自己,向公众和罗冠军及其家人道歉。5日晚, 罗冠军也发布声明, 称放弃所有刑事控告, 民 事名誉侵权诉讼 正常进行。两人声明发出后, 有网友直言“太过分了”“下次遇到这种事还要不要管?”“追究造谣危害公共安全责任”…… 社交媒体关于 该事件的讨论声不断。

沸沸扬扬多日的罗冠军梁颖事件正式宣告反转。

△ “被强奸后不得已恋爱”事件女方代理律师回应 新京报“我们视频” 出品 9月5日晚,梁颖委托律师发布一则声明。声明中梁颖表示,罗冠军并没有强奸自己,是因她本人对强奸罪法律定义的认知出现偏差,才会在网上冤枉罗冠军。梁颖同时向公众和罗冠军及其家人道歉。

△梁颖委托律师发布声明

随后,罗冠军发表声明表示,双方的感情纠纷已经完全解决,放弃所有刑事控告,民事名誉侵权诉讼正常进行。

△罗冠军发布声明

这桩离奇、荒诞而又不乏狗血的网络事件,虽然事情本身不大,但是因为掀起了巨大的舆论声浪,极具启示意义。

一个公开自己被强奸、寻求网络帮助的女性,最终自己成为道歉和被起诉的一方。许多之前全力帮助女方维权的网友,估计现在还在消化这件事。

“怎么这么容易就被骗了?”“下次遇到这种事还要不要管?”

就目前的信息来看,风波只因一对年轻情侣“未处理好分手事宜”而起。但是女方控诉男方强奸的帖子获得数十万的转发,相关话题有几亿阅读。罗冠军和他的家人都遭受了巨大的网络暴力。

罗冠军自称“遭受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现在完全社会性死亡,声誉尽毁”。而在现实中,罗冠军还多次失去工作,多次搬家。

如果说有人因此得到的启发是找对象谈恋爱要谨慎,似乎也无可厚非,但这没有多少公共价值。

从公共层面而言,值得总结反省的是当事人该如何进行网络维权,网友又该如何参与他人的维权。

“有一说一、实话实说”是网络维权的基本准则

短短几天,梁颖从人人疼惜的无辜弱女子逆转为人人喊打的“坏女人”。她本人应该汲取的教训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当你肆意挥舞它去砍杀他人的时候,应该想到这把剑也可能反过来伤到自己。玩火者未必百分之百会自焚,但引火烧身的例子并不罕见。

不管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上,有一说一、实话实说都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像情侣分手这样的事,出现纠葛在所难免,但并不是为了消解内心的不平就可以为所欲为。现实中,中伤、诽谤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当事人如果诉诸网络去进行不顾事实的所谓维权,中伤、诽谤之恶则会放大千倍万倍。

滥用网络维权,只会伤害真正需要帮助的弱者。在“狼来了”的原版故事中,放羊娃是自己遭受了损失。而在网络版“狼来了”的故事中,受伤的可能会是无数沉默的个体。当他们大声呼喊“狼来了”的时候,人们因为已经上过当,可能就会无动于衷。

网络围观要有边界感与分寸感

围观者同样需要从此事中汲取教训。悲哀的是,很多人一开始不问青红皂白就大骂罗冠军,现在又火力全开大骂梁颖。但是大骂梁颖并不足以补偿错骂罗冠军之过,网络暴力换个方向同样还是网络暴力。

现在很多人责怪罗冠军不该放弃刑事起诉,“必须让梁颖坐牢”,可是假如罗冠军穷追到底时梁颖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到时候肯定还会有人指责罗冠军。

我想,作为外人我们要有外人的自觉,要有边界感、分寸感,不要过度代入个人情绪。这应该是网络围观的基本准则。

我们应该相信,一个社会的公正秩序主要是靠法律跟规则来维护的,舆论只能偶尔起到救场的作用,而绝对不能反客为主。我们都是普通人,不会因为拿了个键盘就变成福尔摩斯、法官甚至行刑人。

如果不想上梁颖们的当,只需要坚守一个原则——不要自己去惩治坏蛋。

比如有人控诉强奸犯,你可以帮忙转发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你可以给求助者支招告诉他们如何保存证据如何报警如何起诉,但是你不要一上来就对着“坏蛋”大骂一顿,甚至去给“坏蛋”及其家人打骚扰电话。

热血上冲之时,多问自己一句:“万一故事是假的呢?”

事实上,即使那是真的坏蛋,你也没有直接惩治他的权利和手段。若人人都是法官,还要法律做什么呢?骂人除了能让自己稍微缓解一下情绪,又有什么实质意义呢?

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下次遇到这种事还要不要管?”答案其实很简单,当然要管,但问题是怎么管。关注可以,泄愤不行;转发可以,辱骂不行;伸出援手可以,偏听偏信不行。

本文转自新京 报APP作者:子兮

本文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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