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热议一起号称“江西年度最恐怖退彩礼事件”,女方在领证前收取男方19万彩礼,但因为经常跟异性在外面喝酒还夜不归宿,男方无法忍受,起诉要求退还彩礼,法院在双方尚未领证的情况下,仍然只判决女方退回六万五的彩礼。
网友们纷纷表示不满,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没有领证是法定退彩礼的情况之一,这怎么真退起来,一半都支持不了。况且女方有问题在先,都已经收彩礼,准备结婚了,还跟异性有亲密举动,这谁能忍?没领证,退彩礼居然连一半都没支持。
从法院的判决理由可以看出,之所以没有判决全退,主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19万彩礼有部分用在新房装修日常开销了,虽然没有显示出具体用了多少,但应该是双方在法庭上都有承认了。
其次,两人虽没领证,但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半,实际上已经有了一年半的事实婚姻,且女方还流产过一次。
再次,考虑到因为男方主动退婚,对于女方在农村地区名誉等各方面的影响,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在一起的时间长短,女方流产经历,对女方名誉影响,双方过错各方面的问题,最终判决女方退还6万5。
所以,看到没有,这还是考虑到女方有过错的前提下,最终综合的结果。换句话,如果女方没有过错,男方要退婚,可能连这个金额都退不了。
那为什么现实中退彩礼这么难呢?因为说白了,法院还是要考虑一个平衡的问题,特别是主动要求退彩礼或者离婚的一方,往往要对彩礼做出更大的让步,因为等于是你先要毁约啊,你是主动毁约方,那就隐含了一种违约责任。
当然,在现实案件的处理中,肯定也要考虑违约的原因是什么,双方各自的过错大小。就拿上述案例来说,女方相亲的时候就已经告知男方自己认为和朋友喝酒很正常,也明确过跟男方不是一路人,建议男方慎重考虑。男方自己愿意接受,并且给了19万的彩礼,生活在一起了才发现自己接受不了。
如果男方也承认这个是事实,那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自己是不是也要“自甘风险”呢?如果明知道女方的一些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生活理念跟自己不是一路人,非要勉强在一起,还给了这么多彩礼,生活了一年多,女方还流产了一次,现在不想过了了,想要回全部彩礼,那站在女方的角度讲,肯定也是不公平的。
更何况这个钱也不是女方一个人全花了,也有一部分用于日常开支和装修上了。所以,还是要公平看待问题,单纯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那就只有争论不休,没有任何意义。这就好比你投资了一个本来就有问题的项目,你只是觉得这个项目好,或者认为能赚钱,即使隐隐感觉有那么一些风险或者不看好的部分,但是觉得自己能接受,结果项目出问题了,那亏钱不也是正常么。况且你投资前,该项目的风险都跟你披露了,但奈何你一心只想着收益,完全忽略了风险,那你不亏钱谁亏钱?
当然,这个例子可能不是很恰当,但现实就是如此,退彩礼的情况,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况必须退,但也没说必须一分不少全退,除非你能证明对方纯粹的诈骗,结婚只是幌子,骗钱才是目的,那就不是单纯退彩礼问题了,而是直接以诈骗罪退赃了。现实中,全退的情况,大概只有女方自己同意,否则通过法律程序,基本很难实现全退,能退大部分就不错了。
所以,这也就是国家为什么三令五申的强调要抵制高价彩礼,树立正确的婚姻观,那不就是为了源头上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嘛?没有了高价彩礼,肯定也就无所谓彩礼纠纷了。
一桩桩砸钱买来的教训,也提示了年轻人们,对于婚姻真的应该谨慎,高价彩礼这个事情,真的只能靠社会观念来慢慢改变,一旦给出去了,法律能帮你挽回的部分可能会远远小于你的预期,只有靠你自己预防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