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那些老街巷里的故事——延安路上的杭州城市建设陈列馆

读经典看 2025-03-08 13:00:51

杭州城市建设陈列馆,因建筑外立面为红色清水墙,是故俗称"红楼"。

不仅是建筑本身,就算是它的周边地区,也见证了宋岳飞宅、国子监、太学及元肃政廉访使衙署、西湖书院和明 内典家按察司署、仁和县学的沧桑檀变,文化底蕴极其深厚。

据《乾道志》载:"红楼"所在一带,南宋时属"兴庆坊,前洋街巷"。

前洋街,亦名太学街,南宋太学在此,今为庆春路之一段。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没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满江红》,是中国著名的抗金名将岳飞写的。

岳飞像

宋高宗建都临安后,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的府第就建在兴庆坊一带。

绍兴三年(1133),又在此地纪家桥(即今小车桥东)设国子监。国子监是宋代唯一的中央官办最高学校,下设广文、太学、律学三馆。

吴自牧《梦梁录》卷九《诸监》称,监厅有《鲁国图》,中为堂,绘《三礼图》于壁。有圃亭,匾曰"芳润"。

根据文献记载,南宋国子监主要职能,一为掌管全国学校,负责训导学生,荐送学生应举,修建学舍;一为刻印书籍,建阁藏书,所刊书籍称"监本"。

监本书刻印精美,为全国官刻之冠。国子监设有印文字所(印书工场),有丞、簿专司其事。所刻印之书板有专库贮之,称书板库。

杭州自北宋时已成为全国刻书出版中心,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有云:"今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就是一个明证。

其时国子监所刻书甚多,宋亡后,太学故址建西湖书院。书院山长陈袤主持重整书板,并加修补。黄裳编定《西湖书院重整书目》并刻石。碑文载,南宋国子监曾刻监本书一百余种,经史子集四部皆备,书板达二十余万片。近代学术大师王国维曾评价考释,称之为"吾浙宝藏"。

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高宗下诏建太学,十三年(1143)六月,临安府守臣王唤奉诏将已冤杀的岳飞府第拓建成太学。

南宋太学舍宇宏阔壮丽。中轴线建筑为首善阁、崇化堂。首善阁藏高宗、孝宗、宁宗、理宗、度宗等南宋历代皇帝幸太学诏及理宗亲书《道统十三赞》。崇化堂藏理宗亲书之朱熹《白鹿洞学规》石碑等。西部建筑群为孔庙。大门内为大成殿,奉祀孔子像,两庑有孔门七十二弟子及前朝贤士公卿像配享。每年春秋两季,进行祭礼,仪式庄重。大成殿后为"光尧石经"阁,孝宗书额,内贮高宗、吴皇后手书《周易》、《尚书》、《毛诗》、《中庸》、《春秋》、《论语》、《孟子》等石经。明代石经移至杭州府学(今杭州碑林)。今大部分保存完好。

太学东部建筑为生员斋舍。初建时有服膺、提身等十斋,后随着太学生员的增加又增建十斋。南宋时学者杨简、王十朋曾居住循理斋、果行斋攻读。

绍兴十六年(1146)高宗下诏于太学之东建武学,以培养军事人才。建筑有武成殿,祭祀姜子牙,称昭烈武成王,以张良、诸葛亮及历朝名将从祀。孝宗、宁宗、理宗等在位时都曾巡幸武学,谒武成王。

元初,太学废,其左为肃政廉访使衙署。

元初废宋太学,其左为肃政廉访使衙署,至元三十一年(1294),徐琰任肃政廉访使,遂就殿宇之旧改建为西湖书院,移西湖苏堤锁澜桥白居易、林和靖、苏东坡之三贤祠于书院。

元泰定元年(1324)西湖书院山长陈袤主持修复宋国子监书板,并创屋五楹以贮之。书院亦曾刻《国朝文类》、《文献通考》等,书板并贮于书板库。

明代,改西湖书院故地为浙江按察司衙署,仁和县学亦从观桥西迁此。

天顺三年(1459)因仁和县学逼近按察司署,遂迁杭州府学之右。

清宣统二年(1910),创设浙江高等检察、审判厅,民国时期改为浙江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

1949年6月在此建立杭州市人民法院。1952年划归浙江医学院。

该建筑在以后的城市建设中拆除了一部分,2005年9月杭州市政府回购房屋产权12月对红楼进行保护性修缮。

"红楼"作为杭城仅此"孤例"的旧司法机构遗存建筑,记载了脱离行政机关而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构在浙江形成、演变的历史。

清代前期,杭州府的行政司法事务由府、县衙门的朝廷命官掌管。后来,浙江省渐次设立保甲局、巡捕房、全省警察总局等。宣统二年,清政府在杭城创设浙江高等审判厅暨高等检察厅和杭州地方审判厅暨地方检察厅。至此,产生了浙江省最早的近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红楼"建筑始建于清宣统元年(1909),占地24亩余,地点在市区法院路(前清旧名臬司前)。入署大门第一幢楼为杭州地方法院,左右各为审(判)厅和检(察)厅。另建有候审室,为省、地两厅合用,高等法院居地方法院之北,为审、检两厅合用。

清宣统二年(1910)12月,清政府在杭城创设浙江高等审判厅暨高等检察厅和杭州地方审判厅暨地方检察厅,第一次出现司法与行政分立。

民国元年(1912)5月,设立浙江省法院、浙江第一地方法院、杭县法院。

民国二年(1913)3月,改浙江省法院为浙江高等审判厅。

民国十四年(1925),在高等法院法庭后面改建一六角亭,名曰"水镜",该地原为明代王公忠节祠内水鉴厅旧址。

民国十六年(1927)以后,杭县地方审判厅改为 县地方法院。

民国十九年(19 30),浙江高等审判厅更名为浙江省高等法院。

民国二十六年(1937)12月,杭州被日军侵占,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浙江省杭县地方法院随政府迁移后方及游击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8月,抗战胜利后,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浙江省杭县地方法院迁回杭州原址。

民国三十五年(1946)10月,将杭县地方法院改为杭州地方法院。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5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部派军代表进驻浙江高等法院、杭州地方法院;5月16日正式开始接管浙江高等法院等6个国民党司法机关。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后,"红楼"由杭州市军管会接管。

1949年6月3日,杭州市历史上第一个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人民法院在此正式宣告成立,开始受理刑、民事诉讼案件。院址设在法院路延龄路口,原地方法院旧址,于1951年6月迁至环城西路1号。

1952年,法院旧址划归浙江医学院(现浙江大学医学院),作为第一行政楼使用。

2005年3月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红楼"原占地约790平方米,现存占地约474平方米,为仿西方古典式风格建筑,具有典型的中国近代建筑特征。建筑立面装饰元素具有巴洛克风味,清水砖砌法精美考究。由于受到传统建筑型制的影响,屋面采用坡屋顶的构造方法,主入口偏于建筑一侧;同时建筑立面没有明显的三段式的西方建筑形象,细部比例上也没有严谨的控制,反映出设计师浓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和较西方近代建筑更为灵活自由的设计方法。建筑平面呈"一"字形,水平方向伸展很大,内部空间高敞、庄重。建筑结构放弃了传统木构型式,采用砖墙承重,显示出建筑技术的进步。

关于这座“红楼”,还有很多历史故事。

民国19年(1930)浙江临安昌化贫苦农民杨立贝经多年垦荒,开辟了一块赖以活命的无主荒地,并向官府缴税与领地契,却被地主强行霸占,反遭迫害;杨立贝千辛万苦去伸冤告状,反被打下冤狱,最后含冤碰碑自尽。1964年,以杨立贝的冤案为故事原型,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根据越剧《杨立贝》改编,并在原浙江高等法院旧址("红楼")取景,拍摄了历史故事片《血碑》(黑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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