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岳飞与小说中的岳飞------王瑞来①

文史江楠 2025-04-15 17:31:40

岳飞②是人们熟悉的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特别是在广播中播送了评书《岳飞传》之后,他的名字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岳飞的一生是一首悲壮的英雄史诗。他英勇抗击外族侵略,生前身后赢得了人民深深的爱戴。因此,在岳飞被害身死不久,南宋民间说书艺人就开始讲说他的故事。元明两代,岳飞故事已被人们用平话、杂剧、传奇等艺术形式广泛传颂。仅就今天所能考见的,戏曲方面在元代有《宋大将岳飞精忠》和《秦太师东窗事发》等杂剧,明代有《精忠旗》、《精忠录》等传奇。小说在明初有熊大木③编辑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隆庆④前后有李春芳⑤改编、李卓吾⑥评点的八十回本《武穆精忠传》;天启⑦年间有邹元标⑧改订的《岳武穆精忠传》。到清朝初年仁

① 王瑞来: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长期担任中华书局中国古代史编辑工作;1990年担任日本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研究员至今;专攻为以宋代政治史为主的中国古代史与古典文献学。著有《鹤林玉露》、《宋宰辅编年录校补》、《中国史略》等。

②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安阳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南宋中兴四将之一。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③熊大木:(约1506~1578年),号钟谷、鳌峰后人,福建省建阳人,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历史演义小说的编著者与刊行者,其书坊名为"忠正堂"。早期英雄传奇类型的文学作者,著有《北宋志传》等。

④ 隆庆:明穆宗朱载坖在位年号,在位时间1567年 - 1572年。

⑤ 李春芳:(1510年1月14日-1584年4月18日),字子实,号石麓 。南直隶扬州兴化(今江苏兴化)人。明朝内阁首辅。嘉靖二十六年(1547 年),李春芳状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以善写青词得明世宗赏识,一路升迁,与严讷、郭朴、袁炜同有"青词宰相"之称 。隆庆二年(1568 年),代徐阶为首辅,累官至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后因受高拱排挤,于隆庆五年(1571 年)致仕归乡。著有《贻安堂集》《宗藩条例》等。

⑥ 李卓吾:即李贽(1527年~1602年),初名载贽,字宏甫,号卓吾、温陵居士等,福建泉州人,明代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史学家。以“异端”自居,对传统的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进行了大胆的批判。文学方面提出“童心说”,强调文学要真实地表达人的内心感受,反对复古模拟。史学研究上一反传统,根据人物的实际事迹和历史贡献进行重新评判,以独特的史学观著有《藏书》《续藏书》等。

⑦ 天启:明朝第十五位皇帝明熹宗朱由校的年号,使用时间为1621年 - 1627年。在这一时期,明朝政治上东林党与阉党斗争激烈,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⑧邹元标:(1551年-1624年),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人,是明朝东林党重要人物、著名谏臣,与赵南星、顾宪成并称“东林三君”。为官刚正不阿,敢于直言,一生多次被贬,为学以“识心体”“求自得”“贵实践”为主,著有《愿学集》等。

和(今杭州)人钱彩①对《精忠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加工,重编成为《精忠演义说岳王全传》,流传至今的《说岳全传》就是这个本子的简称。钱彩不光是细致地描写了岳飞战斗的一生,而且对岳飞进行了生动的个性刻划,使岳飞由一个历史人物上升为有血有肉、丰满高大的艺术形象。《说岳》的问世,使其他讲岳飞故事的演义小说逐渐湮没,不甚流行了。新近广播中播送的评书《岳飞传》就是根据《说岳全传》改编的。可以说人们熟悉岳飞这位民族英雄,大多是通过这部小说。岳飞的英雄史事,促使了《说岳》的产生;《说岳》的产生又加深了人们对岳飞的熟悉。

然而,小说中的岳飞并不是历史人物的岳飞。《说岳全传》是作者在旧有说岳小说的基础上,广采史纪稗(bài)钞和民间传说,经过精心剪裁熔铸而成的一部史传小说。尽管小说中的许多人物事件在各种历史记载上间或可见,岳飞的形象也与历史人物的岳飞基本相象,但毕竟还是有着很大距离的。现在我们想把小说中描写岳飞的几个大的情节同这位民族英雄短暂一生中的几次大的事件略作比较,以便为读者了解岳飞这个历史人物,以及历史小说如何对历史事实进行加工,提供一些参考。

① 钱彩,清代小说家,字锦文,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生平不详,约清圣祖康熙年间前后在世。

一、枪挑小梁王①

这一情节是小说中描写岳飞早年经历中最精彩段落之一。作者不仅用了一回书对“枪挑小梁王”的场面做了正面描写,而且为了突出这一高潮还甩了三回书来作铺垫,作者在第九回用宗泽②的口说:岳飞来得不巧,小梁王“今科要在此夺取状元”。这就点出了矛盾,给读者留下势必要发生一场激烈冲突的悬念。接着小说笔锋一转,写了宗泽赐宴,牛皋③私抢状元、周三畏④赠剑一些缓和气氛的细节,到第十二回才正面描写校场比武。真是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然而,历史上的岳飞却没有这一番动人而曲折的经历。无论是正史别传,还是野史笔记;都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那么,历史上岳飞的青少年时代究竟是怎样呢?岳飞出身于一个贫困的农家,孩提时代也并不象《说岳》——甚至包括《宋史》本传所写的那样惨遭不幸,和具有那么多的神奇色彩。如刚一出生便遇黄河决口,家人丧尽,其母抱着他坐缸漂流而幸存等等。因为从《宋史·河渠志》和《宋会要·瑞异》等资料看,崇宁⑤

① 小梁王”通常指《说岳全传》里的柴桂。他是周世宗柴荣嫡系子孙,被封为小梁王。

②宗泽(1060年- 1128年),字汝霖,汉族,浙东乌伤(今浙江义乌)人,北宋、南宋之交的著名抗金将领、政治家。因壮志难酬,忧愤成疾,临终三呼“过河”而卒。死后追赠观文殿学士、通议大夫,谥号忠简。著有《宗忠简公集》传世。

③牛皋(1087年~1147年),字伯远,汝州鲁山(今属河南)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岳家军的重要人物。

④周三畏,生卒年不详,南宋汴梁(今河南开封)人,曾任刑部侍郎、刑部尚书;《周三畏传》曰:“秦桧下岳飞于狱,命三畏与审,暗喻置岳飞于死,三畏不从,挂冠遁迹,隐居兰溪白露山下,卒葬于此。”嘉定元年(1208),宋宁宗赐匾“忠隐庵”。

⑤“崇宁”是宋徽宗赵佶的年号,使用时间为公元1102年 - 1106年。

二年并没有黄河决口的记录。至于他的父亲岳和也直到岳飞二十岁时才去世。由于家境贫寒,岳飞少年时候,就离乡给人家去当佃户。《三朝北盟会编·岳侯传》载:岳飞“少为韩魏公家庄客,耕种为生”。《朱子语类》卷一三二也说:“岳太尉飞本是韩魏家佃客,每见韩家子弟必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还说,岳飞“尝为人庸耕,去为市游檄”。象岳飞这样为生活所迫而背井离乡做佃户、当“巡警”的社会底层人物,是根本没有可能去考武状元的,更不可能有枪挑小梁王这样的事。据《金陀粹编·邻王行实编年》等资料记载,在岳飞从军以前,‘唯一一件使他显露头角的事是他在韩魏公家当佃户时,有一次遇到几百人来抢劫韩家,他登上围墙,一箭射中了“贼首”张超的头,“贼众奔溃,墅赖以全”。这件事,使他有了些小名气。把岳飞的实际经历和小说中的描写相比,可以看出小说是大大增加了传奇性。这是小说对历史加工的一种方式,即用完全的艺术虚构来塑造岳飞的形象。

二、朱仙镇①之役

朱仙镇之役与枪挑小梁王有所不同。虽然也是史无其事的,可是岳飞的孙子岳珂为了炫耀其祖的战绩,在他所撰的《鄂王行实编年》中确曾详细地编造了一段所谓的朱仙镇之役。以后元代编撰的《宋史》也采用了岳珂的说法。在岳珂以前的史书如《皇宋十朝纲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只是记载了岳飞在取得郾城②大捷后,乘胜进军到距离东京(今开封)四十五里的朱仙镇,但随后就奉诏班师了。在小说作者看来,岳珂的描述和《宋

①朱仙镇位于河南省开封市西南部,距市区22.5公里。其历史可追溯至春秋时期,曾名“启封”,后为纪念侠士朱亥更名为“朱仙镇”。

②郾城:位于今河南省漯河市。

史》的记载当然更能突出岳飞的战绩,因此就把朱仙镇之役铺衍成六个章回,浓墨重彩,大加渲染,借以生动地塑造以岳飞为主的一系列英雄人物形象。这次战役是小说中岳飞指挥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后一次战役。这种描写不能算完全虚构,这不仅因为作者是以岳珂的材料为依据,而且同作为真实历史的郾城大战相比,还可发现二者有相似之处。郾城之战也是岳飞一生中指挥的最重要的战役,也是整个南宋抗金战争中战果辉煌、威震敌胆的大捷。另外,小说朱仙镇之役中写到的许多人物和事件,在历史记载中也可以见到。如杨再兴①战死小商桥,大破金军“拐子马”(即小说中的连环马)、“铁浮图”等。这就是小说对历史的又一种加工方式,即根据一定的史料,经过较大的剪裁和改编,艺术地再现历史的真实。作者在长达六回的描写中,不只写了双方如何交战厮杀,而且还在紧张激烈的战斗中,插进了许多饶有趣味的情节,这些情节又是相当紧密地配合了主线,有助于岳飞英雄形象的塑造。例如在这次战役中,作者用大量篇幅写了“王佐断臂假降金”的故事。当人们读到王佐毅然砍下自己的右臂、用苦肉计降金时,自然会想起岳飞曾为了降服王佐而拼着性命去搞一次金兰会,两次探君山的壮举。正是岳飞那待人以诚、不计前嫌的开阔胸襟感动了王佐,才赢得王佐真心归顺,以死相报。又如五十八回的“义释戚方”。戚方在历史上是实有其人的,他原是东京留守杜充②的部将,杜充降金后,率溃兵为盗,岳飞与张俊③奉命去讨伐,被岳飞战败后投降张俊,成为张俊的部将,以后就同岳飞完全没有关系了。但小说却把戚方的事加工改编,写他在岳飞平太湖时被收为部将,并与岳飞结拜为兄弟。在第五十二回兵下洞庭时,戚方因违反军令,被岳飞重责三十棍,因此怀恨在心,两次射毒箭暗杀岳飞,岳飞却不予理会,一再加以保全。这种不计较个人恩怨,从大局一出发的胸襟,无疑是感人的。正因为如此,许多人对岳飞望风景仰,闻名而降,使他周围团结了一大群尽忠报国的壮士。这种描写当然也衬托了岳飞的形象。

① 杨再兴(?-1140),南宋抗金名将。原是曹成部将,后降于岳飞,成为岳飞部将,跟随岳飞抗击金军。

②杜充(?-1141年),字公美,相州(今河南安阳)人,两宋之际大臣、南宋初年宰相、叛臣。

③张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凤翔府成纪(今甘肃省天水市)人。南宋将领,曾与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并称南宋中兴四将,后转主和,成为谋杀岳武穆的帮凶之一,并以此博得宋高宗宠爱。晚年封清河郡王,显赫一时。

三、风波亭①遇难

风波亭遇难,是小说中岳飞轰轰烈烈一生的悲剧性结局。这是作者在全书着力描写的忠与奸、爱国与卖国的最后搏斗。这两回书,尽管写得有缺点,但它尖锐揭露了秦桧②之流的奸诈狠毒,讴歌了岳飞的宁死不屈,还是悲壮感人的。特别是作者运用对比的手法,在前几回极力写岳飞在朱仙镇的丰功伟绩之后,即急转直下,写了他在风波亭的惨遭杀害,很能激起读者的悲和愤,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

小说中所写的岳飞结局是与历史一致的,作者又熔铸各种野史传说,使情节更为曲折,悲剧气氛更为浓重,这是小说对历史的又一种加工方式。然而由于作者的思想局限,过分强调了岳飞的“忠”,有流于愚忠的倾向。同时,他又把岳飞之死仅仅归于秦桧的陷害,这实际上开脱了宋高宗③的罪责。尽管一般历史记载,包括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在内,在岳飞被害问题上,都避开宋高宗,而诿罪于秦桧。但经过考证,我们可以确认,杀害岳飞的主谋是秦桧,而元凶却是宋高宗。小说中对于秦桧杀害岳飞的描写,来自野史的记载。宋人的《朝野遗纪》说:“秦桧妻王氏,素阴险,出其夫上。方岳飞狱具,一日桧独居书室,食柑玩皮,以爪划之,若有思者。王氏窥见笑曰:‘老汉何一无决耶?捉虎易,放虎难也。’桧掣然当心,致片纸付狱,是日,岳王薨④于棘寺。”这条记载近于荒诞。实际上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是宋高宗亲自下诏:“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⑤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① 风波亭: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南宋时大理寺狱中的亭名。公元1142年1月27日 ,宋高宗赵构暗旨秦桧和其夫人合谋,诬陷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一代名将岳飞及其儿子岳云、部将张宪在风波亭内杀害。

②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是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如今在杭州岳王庙前,还铸造有秦桧等人的跪像,供人谴责。

③宋高宗:即赵构(公元1107年5月21日—1187.11.9),宋朝第十位皇帝,字德基,在位35年,南宋开国皇帝,宋徽宗赵佶第九子,宋钦宗赵桓异母弟,母显仁皇后韦氏。

④薨(hōng):《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宋孝宗时岳飞冤狱平反,封鄂王,故曰薨。

⑤杨沂中:(1108年~1166年),字正甫,绍兴间赐名存中,代州崞县(今山西原平)人,是南宋时期的著名将领。卒赠太师,谥号“武恭”。

而且,历史上的岳飞并不是象小说中所写的那样唯君命是从的“愚忠”式的人物,而是一个态度十分坚决的抗金派,同宋高宗、秦桧一伙卖国集团一直存在着很大矛盾,对于宋高宗的投降政策进行了许多斗争。据《鄂王行实编年》记载,岳飞刚刚从军,还身居下位时,就向宋高宗上书,反对当时执政的黄潜善①、汪伯彦②的逃跑主张,以“越职言事”罪被夺官。绍兴八年(1138)宋金双方进行和谈,岳飞向宋高宗指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指秦桧)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议。”当和议签定后,大赦天下,论功行赏,提升岳飞开府仪同三司,岳飞拒绝接受。向宋高宗指出:“今日之事可忧而不可贺,勿宜论功行赏,取笑敌人。”(《续资治通鉴》卷121)在绍兴五年和六年,岳飞因北伐抗金的主张不被批准,两次不待诏令,愤而解甲,跑上庐山去为母亲守丧,以行动来表示抗议。每次都是宋高宗再三下诏才请出山的。

①黄潜善(1078年-1130年),字茂和,邵武(今福建邵武)人,南宋初年宰相,奸臣。高宗时为右仆射,怂恿高宗偏安南方,向金乞和,不作备战,因循苟安,为军民所痛恨。

②汪伯彦(1069―1141年),字廷俊,徽州祁门县(今安徽祁门县)人。南宋初年宰相、著名奸臣,奸相秦桧的老师,主和派重要人物。

关于十二道金牌之事,小说描写为朱仙镇大捷后,岳飞受诏驻军镇上练兵待粮,之后才在一天连接十二道催岳飞本人赴京的金牌,而且写岳飞对班师诏和十二道金牌唯命是从。这是不符合历史真实的。事实上,十二道金牌是在岳飞取得郾城大捷、乘胜进军时连催班师的命令。据《宋史》本传载,在郾城大捷后,“桧知飞志锐不可回,乃先请张俊、杨沂中等归,而后言飞孤军不可久留,乞令班师”。由此可见,岳飞是在宋高宗、秦桧先撤走了侧翼的援军,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才被迫班师的。班师后,岳飞再次提出辞职,未被批准。

岳飞入狱,也并不是象小说所写从前方直接押解至京,而是在他班师一年后闲居庐山时,因岳云、张宪被捕,以让他去朝廷对质为名,被骗到大理寺的。较早的记载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岳侯传》:“俄将张宪、岳云扭械,送大理根勘,上闻惊骇。秦桧奏:‘乞将张宪、岳云与飞同证,白其事。’是时,侯(指岳飞)尚不知。良久,秦桧密遣左右传宣:‘请相公略到朝廷,别听圣旨。’侯既宣诏,即时前去,却引到大理寺。侯骇然日:‘吾何到此?’”岳飞入狱后,也并不象小说中所写的那样听任宰割,绝无怨尤,而是进行了强烈杭议和绝食斗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记载:“飞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阁门祗侯雷视之。”在严刑拷打之下,岳飞始终没有自诬。南宋人曾三异的《因话录》记载:“岳武穆狱案,今在莆阳陈鲁公家。世本无狱辞、但大书;‘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字。”岳飞这种斗争精神,对于一个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将领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岳飞之死,说法不一。据《三朝非盟会编》记载是在狱中被毒死,张宪和岳云被斩首。而不是象小说所描写的那样,三人同被勒死在风波亭。并且,任何记载岳飞之死的史书均未提及风波亭。

岳飞被诬下狱,许多正义之士挺身而出鸣不平。《宋史》本传记载:“飞在狱,大理寺李若朴、何彦猷,大理卿薛仁辅并言飞无罪,莴(指万俟莴①)俱劾去。宗正卿士催请以百口保飞,莴亦劾之,窜死建州。布衣刘允升上书讼飞冤,下棘寺②以死。”又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③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日:‘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即可能有之意)。’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岳飞被害后,“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云。”(《三朝北盟会编·岳侯传》)并且激起了人民的反抗。《续资治通鉴纲目》卷十五记载:绍兴二十年春,“桧趋朝,殿前后军使臣施全挟刃于道,遮桧肩舆刺之。不中,捕送大理,桧亲鞠之。全对曰:‘天下皆欲杀虏人,汝独不肯,故我欲杀汝也。’”小说就是根据这些记载,生动地描写了“周三畏挂冠”、“梁红玉叱秦”、“施全行刺”等场面。

岳飞遇难身死,小说并没有就此结束。作者又以近二十回的章节,完全运用艺术虚构的手法把情节继续发展下去。写了秦桧受到阴司恶报,写了岳雷扫北、兀术④气死等一系列大快人心的情节。由于基本上没有史实根据和写了鬼神,所以有人曾把后二十回视为糟粕。不过,应该看到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愿望的忠实反映。

综上所述,《说岳全传》是以多种方式对历史作了艺术加工。作者根据“不宜尽出于虚,而亦不必尽由于实”(金丰《说岳全传序》)的原则,从广大群众的爱憎愿望出发,突破了史实的局限,广泛汲取了元明戏曲小说和民间传说,借鉴了《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优秀传统演义小说的艺术手法,进行了大胆的艺术再创造,从而生动深刻地表现了“岳武穆之忠,秦桧之奸,兀术之横”(金丰序),还是相当成功的。(节选自《文史知识》)

① 万俟呙(卨)(mò qí xiè):(1083-1157),南宋宰相,奸臣。字元忠(一作元中),开封阳武(今河南原阳)人。《宋史》议:"卨始附秦桧,为言官,所言多出桧意;及登政府,不能受钳制,遂忤桧,去。"又:"卨主和固位,无异于桧,士论益薄之。"

②棘寺:指大理寺,为古代掌管刑狱的官署。因古代听讼的地方常植棘木,所以以“棘寺”作为大理寺的别称。

③韩世忠:(1090年 - 1151年),字良臣,自号清凉居士,延安(今陕西省延安市)人,南宋时期名将,与岳飞、张俊、刘光世合称“中兴四将”。为官正派,不肯依附奸相秦桧,为岳飞遭陷害而鸣不平。绍兴和议后,他杜门谢客,口不谈兵,悠游西湖以自乐。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韩世忠逝世,累赠太师、通义郡王,后追封蕲王,谥号“忠武”,配飨宋高宗庙廷。

④兀术:金兀术(jīn wù zhú),指完颜宗弼(? - 1148年),金朝名将、开国功臣,女真名兀术,又作斡啜、斡出、晃斡出等,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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