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抚州东乡区城管围殴店主,执法局:男子占道后情绪激动!

明星私房菜秘籍 2024-09-12 17:56:39

近日,网传江西抚州东乡区孝岗镇政府针对多名城管围殴店主事件做出了回应。据周边商户透露,当地正在开展房屋拆迁工作,涉事粉店店主一家的房屋为租赁,因店内设备损失的赔偿事宜未能谈拢,与执法人员发生了矛盾和冲突。孝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一名负责人称,当时男子占道,工作人员去进行劝导,双方情绪激动,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镇政府表示已经关注到此事,当地派出所和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同时,东乡区还迅速成立了由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事件有关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城管打人的事件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在2013年5月的陕西省延安市,发生了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当日,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在执行公务时,与位于杨家岭附近的美利达自行车行老板刘某峰发生冲突。在这一过程中,一名城管队员甚至采取了跳起踩踏头部的极端暴力行为,导致刘某峰面部出血,眉骨骨折,右胸腔出血,锁骨二次伤害。

事件发生后,延安市政府迅速作出反应,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并对涉事城管人员进行了处理。涉事的城管队员被给予党政处分,其中“踩人”的城管队员景某文被刑事拘留,另一名队员刘某瑞被行政拘留。此外,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城管监察支队主管副支队长高某和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某刚等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从法律角度来看,城管队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暴力执法。城管队员的暴力行为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最终,延安市城管局正式向受害者刘某峰提出道歉,承诺将承担全部医药费,并安排专门人员在医院协同家属照顾。刘某峰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希望事件能够尽快了结。

那么更严重的城管冲突是什么呢?在2009年5月的辽宁省沈阳市,街头摊贩夏某峰,因为不满城管执法人员的查处,随他们到了勤务室接受处罚。到达勤务室后,双方的争执升级为暴力冲突,夏某峰用随身携带的刀当场刺死了两名城管队员,并对另一名队员造成了重伤。随后夏某峰被警方逮捕,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夏俊峰提起公诉。

夏某峰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夏某峰持刀连刺数名被害人,损伤集中于身体要害部位,致两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显示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尽管辩护人提出夏某峰具有防卫情节,但法院认为被害人在勤务室办公室的殴打行为不属于殴打,且夏某峰的伤痕更符合双方拉扯形成的状态,因此正当防卫的意见不能成立。法院的判决依据主要是夏某峰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经过审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夏某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夏某峰提出上诉,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尽管被害人在冲突中也负有一定责任,但夏俊峰的罪行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裁定核准死刑。

经相关数据统计从2004年至2016年,媒体报道的暴力抗法事件共有257起,其中2016年就有168起。这些事件的类型多以占道经营为主,达到了186起。在地域上,贵州省的暴力抗法事件较多,共有40起,而其他省份如黑龙江省、辽宁省、福建省等也有发生。城管执法冲突的数据并不完整,因为全国城管系统缺乏一套完善的数据统计上报管理系统。并且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数据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实际发生的事件可能更多。

看完以上案例,那么您认为抚州东乡区发生的城管群殴店主事件是什么原因呢?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处理此事件才最合理呢?欢迎您在评论区跟大家一起分享您的观点,别忘了点赞关注我哦!

#镇政府回应抚州多名城管围殴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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