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一桩悬案让河南公安颜面尽失:“要赚钱去河南”成匪徒共识

审时度势历史说 2024-08-08 14:18:50

上世纪九十年代,坊间流传着这么个说法:“要赚钱,去河南。”不过这并不是说河南经济发展好,机会多,而是当时河南出了些状况。

从1970年到2000年的30年里,郑州市共发生22起银行劫案。考虑到特殊时代背景下,彼时我国的治安状况总体并不理想,这一数据其实并不算夸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17起案件发生在后6年里,呈现出“井喷”趋势。

其中有一起案件非常特殊,历经河南警方数轮大规模“严打”,最终却无任何有用线索;它不但沦为悬案,更是被视为我国犯罪史上的一个重要“坐标”。

更离谱的是,在此案中被歹徒打死的银行职员,被判定曾试图报警,银行方面因此为其申请“烈士”称号,却遭无情驳回。

理由很尴尬:想什么呢?案子都没破。

此案被公安部称为“2.20杀人银行抢劫案”,它的性质极为恶劣,给河南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案发生后,河南一时间竟成了劫匪们眼中的“天堂”,不但劫案频率飙升,劫匪们的手段也更加狠毒。

这种情况令河南警方难以应对,受限于刑侦水平,案发几年内的破案率十分尴尬,许多案件还是多年后才侦破的,这让民众误以为警方“不作为”,彼时,民间甚至诞生了许多讽刺性的段子。

其中有一则是这样讲的:有个团伙本计划去郑州捞一笔,怎料车上睡过了头,醒来发现到了武汉。贼不走空,哪知他们刚一动手就被武汉警方一锅端。落网后的匪徒们后悔不迭,直呼“喝酒误事”。

“2.20案”的过程并不复杂,然而某种角度而言,越简单的案子反而越难侦破。

事情发生在1994年2月20日,当天13时40分左右,一男子鬼鬼祟祟地走进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的中国银行郑州支行丽晶分理处储蓄部。

时值正午,该储蓄部内没有其他客户,男子的出现立马引起了两名值班人员的注意,询问对方要办什么业务。哪知男子人狠话不多,靠近柜台后立马掏出一把手枪,连开数枪将营业员刘乃龙击倒。

另一名值班人员宋亚红随后也被击毙,两人殉职时都年仅21岁,十分可惜。

值得一提的是,法医在宋亚红的下巴上发现了磕碰造成的伤痕,警方据此还原了她的遇害过程:在听到枪响后,宋亚红曾试图按下位于柜台下方的报警按钮,但因为太过匆忙而撞到下巴。男子也因此抓住机会,在她做出反应前开了枪。

将储蓄部洗劫一空后,男子逃之夭夭,从此再也没出现过。

事后清点,劫匪共抢走总价值约为19.3万元的人民币及各种外币,别看数额不算大,在90年代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而郑州警方也立马成立“2.20杀人银行抢劫案”专案组,根据现场调查,警方认定匪徒所用的凶器是一把“51式”或“54式”手枪。

倘若此案发生在今天,一把制式手枪突然出现在民间,破案难度无疑将大大降低。然而我国全面禁枪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于1996年10月1日出台后开始的;在此之前,民众持有大量枪支,仅上述一条线索根本起不到多少实质性帮助。

这种情况下,根据调查重案要案的过往经验,专案组立马动用了最“笨”、同时也是最有效的办法:抽调大量警力对整个郑州市进行布控,在每一处节点设置哨卡,对每一名路过的行人和每一辆车辆进行盘查。

警方还组织人员,对各种设施和场所挨家挨户地走访排查,然而一番努力下来,专案组没有找到一名可疑人员,也没有发现一点新的线索。

1994年3月21日和6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丽水分局展开第二、第三轮动员会,增派警力加大调查力度。

刑侦专家提出新的观点:从作案手段来看,凶犯应该是惯犯,过去有过相关前科的犯罪人员成为了新的重点调查对象。遗憾的是,经过长达5个月的努力,警方依旧一无所获。

1994年8月,针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河南省公安厅下达了“夏季严打”的指示,为此,郑州警方大为振奋,计划趁此机会集中力量展开一次面对全社会的深层次清理。在领导看来,罪行无论大小,只要将不法分子“一锅端”,总会有人露出马脚;只要获得线索,“2.20案”自然会有进展。

对这段特殊经历,一些市民仍留有回忆,称大街上到处都是警察,被拦住询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对方的态度还很凶,有时还会不停追问,仿佛在审讯罪犯,让人胆战心惊。

哪知直到这轮“严打”结束,案情依旧没有任何推动。这样的结果甚至让一些人产生了错觉:劫案的凶手,当真是现实存在的吗?

虽然如此大规模的调查行动再也没上演过,但此后许多年里,河南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2.20案”的调查。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更加棘手的问题出现了。

正如我们先前所说,“2.20案”就像是一道门,开启了郑州市乃至河南全省有关银行劫案的“至暗时刻”——此后,不但相关案件的数量呈井喷式爆发,劫匪的作案手段也愈发猖獗残暴。

1997年11月19日,4名劫匪伪装成警察,控制了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分局营业厅,他们手持枪支控制了营业厅内的12名工作人员和客户,抢走人民币37万余元。

1999年3月3日,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路建设银行分行还没开门营业便迎来2名不速之客,损失5万余元。劫匪在作案时用上了自制手雷,银行大门和部分窗户被炸坏震碎。

当年9月的一个夜晚,3名匪徒竟然在郑州市城市合作银行郑汴路分行门口,与一辆运钞车的安保人员当街展开枪战。好在运钞车司机反应迅速,趁机开车离开,令匪徒未能得逞。

2000年12月的某天下午,一位退休村干部像没事儿人一样走进郑州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银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大摇大摆地把自制炸弹贴在了银行柜台的防弹玻璃上。爆炸过后,他用铁锤砸破玻璃,同伙立马翻过柜台,将其中的252万现金全部装包带走。

事后经调查,这位退休干部名为张书海,并非作恶之人,只是在退休后不甘心自己没能“发家致富”,因而决定“放手一搏”。更离谱的是,为作案成功,他竟然说服自己在警校读书的儿子入了伙。

值得一提的是,张书海团伙的成员大多还都是自己的血亲,除其亲儿子外还包括妹妹、侄子等,最终被一并判处死刑。

那几年里,这类案件举不胜举,其中被侦破还不到半数。如此看来,“2.20案”的确开了个坏头,贻害无穷。

“2.20案”的故事还没有结束:案子虽然没破,但中国银行河南分行方面却在案发6天后向郑州市相关部门提交了申请“烈士”称号报告。

银行方面认为:宋亚红下颚及胸部的伤痕证明了她曾有过按报警按钮的尝试,此举无疑是在“保护群众合法正当利益”,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相关规定。然而相关部门却提出质疑:说不准她只是想要蹲下躲避呢?

况且从现场来看,两人并没有勇敢地同歹徒搏斗过。

申请直到最后也没通过,而其中更加重要的原因也隐藏在相关部门的一些回答中:等案子破了,一些具体情况确定后,再看两人是否符合申烈规定吧。

言外之意非常明显:案子没破,还没到论功行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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