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增设份额能否扩大理财产品销量?

普益欧 2024-07-04 15:22:01

摘要

目前,理财产品分份额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同一款产品下不同的份额类型一般适用相同的运作模式、风险等级、开放频率、投资策略等,但可能在销售渠道、产品对象、投资起点等方面有所差异,机构通常会针对不同的份额类型设置不同的费率。

公募基金的份额类型相对较为规范,最为常见的是A、B、C类份额,不同类型的份额会独立设置基金代码。货币型基金和非货币型基金的份额划分规律明显不同。对于投资者而言,各类基金份额之间的差异仍主要是收费方式的不同,收费方式虽会影响基于净值计算的区间收益表现,但影响十分有限。

各理财公司之间对产品份额的命名缺乏基本的共识,行业有必要借鉴公募基金对理财产品的分类体系和代码统计口径作进一步细致、深入的研究。份额类型的区分是机构紧随市场需求变化进行产品设计创新的结果,对行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理财产品分份额十分普遍

自2009年起,银行理财开始针对同一款产品区分不同的份额类型,并赋予每类份额不同的银行内部编码以示区分。如今,理财产品分份额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同一款产品下不同的份额类型一般适用相同的运作模式、风险等级、开放频率、投资策略等,但可能在销售渠道、产品对象、投资起点等方面有所差异,机构通常会针对不同的份额类型设置不同的费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各类份额的净值表现也可能有所差异。

公募基金的份额类型相对较为规范,最为常见的是A、B、C类份额,不同类型的份额会独立设置基金代码。货币型基金和非货币型基金的份额划分规律明显不同。对于投资者而言,各类基金份额之间的差异仍主要是收费方式的不同,收费方式虽会影响基于净值计算的区间收益表现,但影响十分有限。而银行理财的份额类型在划分依据、份额代码、信息披露形式上均未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披露的信息来看,机构尚未登记各份额类型的相关信息,而是将产品登记编码作为产品的唯一标识,登记该款产品的整体情况。为了更直观地展示各个份额类型的信息以及产品的整体情况,普益标准将同一个产品登记编码下的不同份额类型记作“子份额”,并根据各子份额信息生成一款虚拟的“总份额”。从银行及理财公司实际披露的数据来看,各家机构均倾向于披露总份额的规模和季度持仓情况,但净值、费率、运作模式等其他信息则倾向于按照子份额披露。不同子份额有何区别?理财公司不同份额类型的划分情况以及区分份额的背后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

二、理财公司产品份额类型繁多

(一)理财公司产品份额类型划分依据

按照代销机构设置不同的份额代码。目前,不少理财公司按照代销机构设置了不同的份额代码,每个份额代码“专属”于某个代销机构。其中不少机构会设置一个甚至多个专属母行代销的份额代码,例如兴银理财的T份额、招银理财的E份额等。有些机构则会针对除母行以外的代销机构设置专门的份额代码,其中以招银理财的份额划分最为典型。通常来说,招银理财倾向于以代销机构简称的拼音首字母作为该类份额的份额代码,并将其作银行产品编码的后缀。然而,更多的机构尚未针对代销机构形成规则相对统一的份额代码体系。

按照产品对象设置不同的份额代码。例如,上银理财将产品对象划分为:个人客户、公司客户、特邀客户等,并针对不同的产品对象设置了不同的份额代码。其中,A份额均为面向个人客户发售的产品份额,而其他份额代码则未必对应固定的销售对象。整体来看,其他理财公司也会针对特定产品对象发售特定类型份额,但并未设定固定的份额代码。

按照客户类型设置不同的份额代码。民生理财、光大理财和华夏理财均针对特定的客户类型设定专门的产品份额。其中,民生理财和华夏理财针对私人银行客户发行了S份额产品,光大理财则设立了S份额针对光大银行S类客群。另外,部分理财公司针对个人养老金客户设立了L份额。

(二)理财公司产品份额划分情况统计

截至2024年6月底,31家已成立的理财公司[1]中仅青银理财和法巴农银理财未设置不同的份额类型,即每款产品均未区分份额,其中法巴农银理财成立时间较短,产品数量较少,暂时不具有参考性。其他理财公司均倾向于设置不同的份额类型,其中有7家理财公司分份额产品的占比超过50%。

从机构层面来看,各机构均未形成较为完备的产品份额代码体系,但招银理财的份额代码类型相对丰富。统计显示,招银理财总共有71个不同的份额代码,除了针对各家代销机构设置专属的份额代码以外,也会针对不同投资者类型设置不同的份额代码。

从单款产品的情况来看,理财公司产品中份额类型数量大于等于20个的产品共8款,其中兴银理财4款,招银理财3款,中银理财1款。8款产品中有7款均为现管类产品,仅1款不是现管类产品,且该款产品为最小持有期产品,投资者持有该产品超过14天后,可以每日申赎。由此可以看出,目前份额类型数量较多的理财产品大多具有流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特征。

(三)扩大销量或为理财公司划分产品份额的主要原因

从产品收益来看,现管类产品中份额类型数量多的产品,其收益率并未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份额类型数量大于等于20个的产品中,仅中银理财-QDII日计划(美元版)和兴银理财添利天天利29号净值型理财这两款产品的7日年化收益率排名所有分份额现管类产品的前50,分别排名第2名和第34名。其他产品的收益排名均较靠后。非现管类产品也表现出相同的特质,今年以来年化收益率表现较好的产品份额类型数量均较少,其中收益排名前15的产品均只分了2个子份额。由此可以猜测,产品收益并非推动理财公司增加份额的主要原因。

理财公司划分产品份额可能主要出于扩大销量的考虑。理财公司可以针对不同份额类型设置不同的产品对象和投资期限,同时也可以将不同份额给不同的机构代销,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从而扩大客户群体,增加产品销量。另外,当理财产品运作相对稳定时,通过新增子份额可以满足更多投资者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产品规模。为了提高数据的可比性,我们以2023年年初发行的产品为例进行分析,发现份额类型数量越多,则越有更大的可能性募集到更多资金。数据显示,份额类型数量排名前5的产品中有3款产品存续规模排名进入前3。

另一方面,理财公司针对同一款产品设置多个份额类型可能也有出于简化产品发行流程的考虑。按照规定,机构发行理财产品均需在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进行登记。对于发行机构来说,针对同一款产品设置多个份额类型除了可以简化登记流程,还可以简化产品管理和清算流程。

三、公募基金分份额情况相对成熟

公募基金分份额的现象同样十分普遍,且份额类型的划分令人眼花缭乱,但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还是形成了一些行业相对认可的划分规律。

(一)销售服务费是货币型基金分设不同类型基金份额的最主要依据

对于划分基金份额类型的货币型基金,A、B、C、D类份额是相对常见的份额类型,E、H、R类份额则相对少见。同一基金主代码下的不同份额类型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通常情况下,货币型基金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2],但是会根据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每日计提相应比例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由于不同类型的基金份额是合并投资运作的,原则上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年费率水平在不同类型份额上也不应存在差异[3]。因此,实践中销售服务费是货币型基金分设不同类型基金份额的最主要依据(对于投资者来说,A、B、C、D类份额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往往是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水平的高低)。当然,除了销售服务费,货币型基金可能还会根据认/申购金额(最低数额限制、份额升降级业务等)、认/申购和赎回场所(场内、场外)、收益支付方式(按日支付、按月支付等)、销售渠道(直销渠道、银行代销渠道、券商代销渠道、互联网代销渠道等)、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由其委托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销售对象(机构投资者、特定投资群体[4])等的不同来分设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型,例如部分机构将E类或H类份额设定为场内基金份额[5],R类份额则仅限特定投资群体进行认/申购[6]。

(二)A、C类份额是非货币型基金中相对主流的份额类型

对于划分基金份额类型的非货币型基金,A、C类份额是相对主流的份额类型,B类份额因经常被一并提及,投资者也较为熟悉。一般而言,A类份额采用在基金份额发售/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的前端收费方式(认/申购金额通常会影响适用的费率水平),B类份额采用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认/申购费的后端收费方式(持有期限通常会影响适用的费率水平),C类份额则不收取认/申购费,但会根据约定的年费率从基金资产净值中每日计提销售服务费。同样的,上述不同类型的基金份额会单独设置基金代码,但实践中A、B类份额往往会共同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C类份额则需独立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7]。就基于净值计算区间收益表现而言,A、B类份额的年化收益率经常要略高于C类份额,这之间的差额便反映了每日计提销售服务费对基金净值的拖累。基于上述三类典型的收费方式(或费用结构),且仅从节约成本的角度来看,有如下简单的结论:A、B类份额适合较大的投资金额、较长的投资期限,C类份额则适合作为相对灵活的短期投资工具。实际上,非货币型基金的份额类型远不止A、B、C这三类,甚至相比货币型基金的份额类型要更为丰富。进一步结合销售渠道和对象、投资门槛等,部分机构还增设了D、E、F、H、Y等份额类型。其中,Y类份额为个人养老金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份额类型。根据暂行规定[8],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单设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三)基金份额类型划分规律的普适性相对有限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并无规范性文件明确基金公司该如何命名不同类型的基金份额,上述规律也并不适用于所有公募基金产品。事实上,我们总能找出不适用的例子,例如华安可转债债券B,此类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显然不属于后端收费方式。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具体的基金份额时,还是需要结合自身需求仔细翻阅最新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费率调整公告(在部分销售渠道,公募基金购买手续费进行一折优惠的情况也很常见)等文件,避免仅凭经验做出投资决策。

四、两类产品的对比与总结

整体来看,虽然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分份额的现象均十分普遍,但明显理财产品的份额类型种类更为繁多,划分也更无规律性可言,且各理财公司之间对产品份额的命名缺乏基本的共识。以设有子份额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为例,理财公司虽然按照暂行办法[9]“针对通过资金账户购买份额设置单独的份额类别”,但不同机构之间对此类份额的命名似乎有不同看法,农银理财、中邮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均将此类份额记为“L份额”,但入围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数量最多的工银理财仅将此类份额记为“B份额”,从命名上似乎并没有“特殊关照”。

行业有必要借鉴公募基金对理财产品的分类体系和代码统计口径作进一步细致、深入的研究。对于划分基金份额类型的公募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均有独立设置的基金代码,并归属于基金合同意义下的主基金下。关于公募基金的分类体系和代码统计口径,业内已有非常成熟的研究,例如按照主基金与交易份额基金的区别,中国银河证券公募基金分类体系可以分为主基金分类体系与交易份额基金分类体系。交易份额基金分类是在主基金的基础上,在二、三级分类上的细分。其中二级分类上的差异是分级子基金,三级分类上的差异是分级子基金旗下两级份额以及非A类份额。银行理财全面净值化管理的时间并不久,相关分类体系和代码统计口径尚不完善,难以满足现阶段理财产品评价业务的需求。根据管理办法[10],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公司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即每款理财产品都必须有一个专属代码。实际操作中,银行及理财公司愈发倾向于发行有多个子份额的理财产品,或在已成立理财产品的后续运作过程中逐步新增各类子份额,这就造成了多个份额类型共用一个登记编码的情况。此外,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均可能对这些份额类型进行内部编码,机构和投资者直接使用这些不统一的内部编码通常存在一定困难。

份额类型的区分是机构紧随市场需求变化进行产品设计创新的结果,对行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当然,我们也需要看到积极的一面。为了更好地促进销售,减轻销售端的压力,机构有必要基于对市场和投资者的深入洞悉,不断完善和创新产品设计。无论是理财产品,还是公募基金,机构之所以对产品进行份额类型上的划分,本质上是想通过调整产品费用结构来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理财需求。分类设置产品份额不仅能对客户需求进行细分,提供差异化服务,还能更好的利用现有投研资源来扩大产品销售,通过规模经济效应来降低产品的运作成本。

注:[1]注:浙银理财已获批筹建,但暂未正式成立和开展理财业务,故不在本文的统计范围内。

[2]注: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3]注:此描述也适用于下文所提到的非货币型基金。[4]注:特定投资群体通常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等。[5]例:汇添富添富通货币E、国寿安保货币E和建信现金添益货币H。[6]例: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R和万家日日薪货币R。[7]例:富国稳健增强债券A/B和华夏债券A/B。[8]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9]注:《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0]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丨普益标准研究员 陈雪花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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