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南京市失业半失业人员救济情况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李立三同志:
此件有些意见应当采纳。解放前失业者须确定救济。加强对失业工人的政治教育确是重要的。各地报告收齐后,宜作总结,发一指示。
毛 泽东
九月二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李立三,当时任中共中央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劳动部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2〕此件,指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关于南京失业半失业人员的救济情况给华东军政委员会并报劳动部的报告。报告谈到救济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是:(一)单纯限于只救济解放后失业工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对于解放前失业工人、特别是有技术的工人,应予救济,此点请加考虑解决。(二) 组织失业工人从事生产合作事业,因为目前市场销售有限,失业工人自己组织生产合作社经营能力较弱,利润薄,成本低,因而和私营企业的利益有矛盾,同时亦和各该业的在业工人的利益发生矛盾。因此,今后采取组织生产合作社来解决失业工人困难的办法恐不能普遍地提倡,组织农场的办法确实是一个最可靠的出路。(三)在以工代赈集体劳动生产中受到过政治教育的失业工人,到其他工作岗位上表现都很好。因此,在对失业工人的救济工作中、特别是以工代赈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政治教育。(四)以工代赈的工钱应酌量提高,否则,在工赈队中不易留住起骨干作用的技术工人。
二、军委关于同意边界战役 采取谨慎态度给陈赓的电报
(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陈赓同志,并告广西省委:
申感电悉。(一)同意采取谨慎态度,先打小据点,然后相机打可打之敌,务使确有把握,每战获胜,不打无把握之仗。(二)所需粮食,望与广西省委直接洽办。
军委
九月二十九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陈赓,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副司令员兼云南军区司令员。这时,陈赓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正在越南协助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和越南人民军总部组织指挥抗击法国侵略军的边界战役,并统筹处理中国对越南军事援助等事宜。
三、对军委关于重申保密纪律的训令的修改和批语"
(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一)
对全军保密工作加以检查,并规定整理办法,望于一个月内(即十月二十八日以前)将检查和整理情形向我们作一次专题报告,不得延误,是为至盼。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二)
刘、朱、周、任、聂阅后交李涛办。
李涛:如十月二十八日各军区没有报告来,请注意拟电询问。
毛泽东
九月二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本篇一是毛泽东在中央军委代理总参谋长聂荣臻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报送的中央军委《关于重申保密纪律的训令》稿约最后加写的一段话。训令指出:在现正进行的全军整风运动中,立即将保密工作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检查,以便在全体指战员中进行保密教育。除切实遵照政务院关于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外,同时将各该部现行保密制度及保密组织、保密纪律予以检查修正,尔后如再有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国防机密、泄露军事机密者均应分别轻重。照军法治罪,绝不宽容。本篇二写在聂荣臻为报送中央军委《关于重申保密纪律的训令》稿给毛泽东的报告上。
〔2〕刘,指刘少奇。朱,指朱德。周,指周恩来。任,指任弼时,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秘书长。聂,指聂荣臻。
〔3〕李涛,当时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