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将领的俸禄如何,从一品提督拿到手的合法收入又是多少?

碧海蒼山玉宇 2025-04-17 10:22:15

武职系统的俸禄体系,主要涵盖八旗与绿营两个关键部分。鉴于篇幅因素,在此将着重阐释绿营俸禄的相关情形。

绿营将领的薪俸体系与文官存在一定关联,然其标准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显著差异,且相较于文官,绿营武职的薪俸状况更为繁复。自顺治初年迄乾隆晚期,绿营将领俸禄历经了数个关键的调整阶段。

【清初单纯的俸薪制】

在清朝军事体系中,于各省绿营编制里,武职官员按照品级由高至低,依次为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以及把总。此序列清晰地界定了绿营武官的品级层级,构成了一套严谨的军事职衔体系。

在顺治年间,提督这一官职的品级并非恒定,其具体品级判定主要基于所加之衔。若加左右都督衔,该提督品级为正一品;若加都督同知衔,则其品级为从一品;而若加都督佥事衔,其品级则为正二品。

顺治元年,清廷伊始厘定绿营官员俸禄规制。至顺治五年,于俸银之外,复增列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以及案衣什物银三项予以支给。

以位居正一品的提督而言,其俸禄构成包含俸银95两、薪银144两,另有蔬菜烛炭银180两、心红纸张银200两以及案衣什物银100两,各项相加,总计达719两。而从总兵至把总这一序列的官员,俸禄数额则呈现递减态势,分别在571两至36两之间。其中,千总与把总较为特殊,其俸禄仅涵盖俸银与薪银,并不包含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及案衣什物银这三项。

从法定薪酬待遇层面审视,绿营将领所遵循的标准似具一定高度。相较于文官体系,其在薪俸账面数值上表现更为突出。以正一品官员为例,文官年俸为白银180两,另加禄米180斛,而正一品的提督所得薪俸,远超此数,文官所得尚不及提督薪俸的三分之一。

在清代职官体系中,武职官员于地方政务管理方面存在固有局限,即难以全面统筹地方钱粮与刑名事务。这一特性使得武职官员无法涉足文官系统中“火耗”这一重要的额外收入来源。需明确,在清代,文官俸禄在其整体收入结构中所占比重极小,占据主导地位的乃是灰色收入。

从整体层面审视,绿营将领所获俸薪之定额处于较低水平。如此额度,对于维系其家庭开支而言,实难满足,更遑论维持体面生活。此种状况,在客观上衍生出各级将领通过虚冒兵额以获取空饷的弊端。

【康熙时期出台了亲丁名粮制度】

清康熙四十二年,鉴于彼时各省绿营将领存在“任意虚冒,多寡不等”之情形,朝廷遂颁行亲丁名粮制度。

据相关文献记载,对于该制度的阐释较为晦涩。从专业角度剖析,即朝廷依据绿营将领的不同职级,配置一定数额的亲丁,且每位亲丁皆享有特定的俸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谓的“亲丁”实则为空额编制,本质上是朝廷给予绿营将领的一种经济补贴形式。

具体标准如下:提督所配名粮数额为八十名,总兵则为六十名。副将对应名粮数额设定为三十名,参将获配二十名。游击所领名粮为十五名,都司配置十名。守备的名粮数额规定为八名,千总获配五名,把总获配四名。

亲丁名粮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亲丁虽属同一范畴,却因兵种不同,划分为骑兵与步兵,二者所享俸银标准各异。基于此制度漏洞,各省绿营将领伺机行事,纷纷将名下亲丁名额大量划归骑兵类别,旨在谋取更多利益,达成多拿多占之意图。

雍正八年,于田文镜建言之后,雍正皇帝实施了一项举措,确立“马步各办”为基本策略。依此方针,提督每年所获亲丁名粮之标准约为920余两,总兵则约680余两,而自提督、总兵以下各级将领,其亲丁名粮数额均有明确规定。

亲丁名粮制度的颁行,实则为朝廷旨在遏制各级将领肆意虚冒现象的临时性策略。从积极层面而言,该制度有效提升了绿营将领的经济收益。

随着历史进程的演进,亲丁名粮制度的负面效应逐渐凸显。在彼时各省的绿营军队编制体系中,出现了大量兵员空缺状况。前文提及,“亲丁”本质上仅是一种经济补贴机制,并非实际的兵员配置举措。至乾隆年间,全国绿营的马步兵缺额竟高达数万名之巨。这一现象不仅严重削弱了绿营军队的战斗效能,更对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乾隆晚年实行养廉银制度】

养廉银制度始创于雍正年间。在雍正一朝至乾隆晚期这一阶段,该制度所涵盖的对象,主要为地方文职官员以及八旗武职人员,而绿营将领并不在其列。

乾隆四十六年,朝廷颁行上谕,针对亲丁名粮制度所遗留的六万空额,予以如数补足。此外,参照文职及八旗武职的养廉既定范例,对绿营各级将领进行相应支给。此上谕的颁布,标志着亲丁名粮制度正式废止。

随之,绿营将领养廉银的标准得以确立,详情如下:

清代武官俸禄体系中,各级官员俸银标准如下:提督为二千两,总兵则领一千五百两,副将所得俸银为八百两,参将俸银数额是五百两,游击的俸银为四百两,都司俸银达二百六十两,守备的俸银为二百两,千总俸银为一百二十两,把总则获俸银九十两。

相较于各省文职官员,绿营将领所定养廉银标准较低,约为文官的五分之一。例如,提督每年法定收入不足3000两,反观总督与巡抚,其年收入皆在15000两以上。

然而,部分绿营将领的养廉银数额相对偏高。具体而言,京师巡捕营作为京城唯一驻屯的绿营军事力量,其将领养廉银较各省绿营将领高出一成。此外,边疆省份若干营镇的养廉银,亦稍高于普通直省所定额度。

以新疆地区为例,乌鲁木齐提督俸禄为2800两;伊犁总兵与巴里坤总兵,其俸禄均设定为2100两;哈密等营副将的俸禄标准为1200两;参将则为800两;游击的俸禄为600两;都司的俸禄规定为380两。

自顺治五年初步确立绿营薪俸体系伊始,历经康熙朝亲丁名粮政策的颁行,再到乾隆朝养廉银制度的推行,这些举措的核心要义皆在于通过提升经济待遇,引导绿营将领秉持廉洁操守,遏制其贪腐行径。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此一系列政策在特定阶段,确实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积极效用。

然而,随着军政体系的逐渐腐朽,其实际成效难免大打折扣。在文官贪腐之风盛行的大环境下,绿营将领亦难以独善其身。即便朝廷额外增加补助,却依旧无法彻底杜绝虚报冒领、克扣军饷等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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