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治疗过程中的哪些环节可以省钱,都有哪些补助可以领?这是每个病友都关心的问题,国家给我们的保障其实是很充足的,为了让大家看得起病、不因病致贫,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设置了三重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一重保障保基本: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参保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问题。
二重保障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问题。
三重保障托底线:医疗救助解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问题。
这篇我们重点搞明白——大病保险:
一、什么是大病保险?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的定义,大病保险是对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用白话来说,当我们生病时,首先可以用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来结算报销,但由于生病实在是费钱,哪怕基本医保已经报销了一部分,我们仍需个人自付较高费用,这时候,为了保护我们不至于因病致贫,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就会发挥作用,它会对自付费用进一步报销,需要注意:大病保险报销也必须是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才能报,本身没有纳入医保的药品或者技术、大病保险也是不报的。(关于自付与自费的区别:自费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患者需要自己全额支付,比如未进医保目录的某个靶向药;自付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后,仍需自己支付的费用。)
二、能省多少钱?
首先,国家对起付线和支付比例都做了兜底,起付线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支付比例不低于60%,支付限额各省不一,具体可与当地医保局以及就诊医院确认。
三、如何申请使用?
所有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享有大病保险报销的权利,无需单独缴费。少部分区域可能还未实现大病报销实时结算,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获取当地政策~
四、报销金额如何发放?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无需等待次年报销。
五、针对困难人群,大病保险是否有倾斜政策?
有的。各地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人群均有倾斜政策。
以北京市为例,困难群体的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降低50%,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