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劳荣枝案正处在死刑复核阶段,劳荣枝案辩护人高调的言论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辩护人称劳荣枝最够冤,是时代悲剧,并向网友公开开展问卷调查,一波又一波神操作简直让人应接不暇!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我更加关注的是这背后的法律问题其实。在这里郑重指出,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二位辩护人的行为涉嫌已多处违规,下面我给大家具体分析:
1.免费代理违规劳荣枝的一名辩护人多次公开宣传,自己为劳荣枝免费辩护,其称要其足够冤。殊不知,免费代理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中律协2018年颁布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第十条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就包括不得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依据上述规定,律师办理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不得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是由司法部门指定,劳荣枝辩护人的辩护性质显然不是法律援助。该辩护人公开宣称只要符合足够冤、足够穷、足够穷三个条件即为当事人免费辩护,并非仅针对劳荣枝个案,这就是其开展业务的模式,公开向不特定人宣传这种模式就是这种业务推广。很明显这种免费辩护的方式是违规的。2.恶意诽谤他人、贬低同行
劳荣枝的另一名辩护人更是语出惊人称一审法律援助律师丧尽天良,并在与网友的交流中多次对网友爆粗口,明显违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等多部文件规定,律师不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和名誉,贬损或诋损其他律师系不正当竞争。由此看出该辩护人的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竞争。至于在网上粗口,属恶意诽谤,明显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3.恶意炒作案件劳荣枝案辩护人在公共平台宣称劳荣枝足够冤,劳荣枝是时代悲剧,并公开征集网友手写签名,种种高调行为不一而举。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第四条,通过联署签名、声援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办理,通过自媒体就案件误导性宣传,上述行为均系恶意炒作案件。劳荣枝在司法机关正在办案劳荣枝案期间,大肆宣扬劳荣枝足够冤,其是时代悲剧,明显是误导性宣传。另外,劳荣枝辩护人公开证件网友手写书面意见,并以此以民意向最高法提交意见的行为,明显系通过联署签名、声援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办理。通过上述分析,劳荣枝种种行为,均构成违规炒作案件,明显违规!劳荣枝案件中辩护人存在这么多违规行为,希望更多的网友能够看到和支持我的文章,也呼吁相关部门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