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了,消费觉醒的同时,冲突营销越来越不好做了,搞不好企业还要为自己“过激”的行为买单。
近日,口服美容产品“五个女博士”投放的一则电梯广告引发争议,被网友质疑制造容貌年龄焦虑、侮辱女性,甚至连中国妇女报也对该事件表示了明显的不满,并指责称“五个女博士目标客户是女性群体,却制造容貌、年龄焦虑。女博士在大众眼里本是智慧、刻苦、理性的学术女性形象,这则广告却打着女博士的名头,刻意刻画出焦虑愤怒、歇斯底里的女性形象,令人不适。”(详见文章《侮辱女性?“五个女博士”在质疑中又火了》)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该事件仅过去一周,就有媒体报道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五个女博士”的母公司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颜博识”)立案调查了。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针对青颜博识发布低俗广告、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我们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经过综合研判决定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收集证据材料、约谈品牌方,将在90天内结案。”
值得说明的是,“五个女博士”卖的特别好!
蝉妈妈数据平台显示,“五个女博士”占据4月某直播平台医药保健类品牌销售榜第一名,单月销售额就达到7500万至1亿元。众多明星曾为该品牌直播带货,包括田亮、张馨予、曹颖等人。
可能被罚款多少?
毫无疑问,这一次青颜博识大概率是要被罚款了,那么作为吃瓜群众,能否猜猜“五个女博士”可能要被罚款多少呢?
要知道,在我国,任何企业被行政处罚都是有原因的,而且被处罚多少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要想知道“五个女博士”可能要被罚款多少,就要知道“五个女博士”被立案后,可能在哪些方面被监管部门关注和收集线索,以及掌握多少与之相关的销量和非法所得,还有涉及的法律法规。
1、发布侮辱、歧视女性的广告
如果仅仅是因为发布侮辱、歧视女性的电梯广告,那么处罚可能就不会太多。
《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布有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据此可以推断,如果监管部门按“发布侮辱、歧视女性的广告”处理,最高可对“五个女博士”罚款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一般情况下,顶格罚款的比较少。如果参考近年来同样上热搜的“发布侮辱、歧视女性的广告”,清扬君认为“五个女博士”可能罚款70万元左右。
2022年3月24日,宝洁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女人的脚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现在闻一下》,宣传相关产品。随后,这条广告因涉嫌引用虚假数据且侮辱女性,登上微博热搜。
6月24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3月13日-24日期间,宝洁为推销其产品在其微信公众号“宝洁会员中心”发布的标题为“女人的脚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现在闻一下”的广告,宣传时涉嫌存在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中针对男女身体不同部位的卫生情况、气味等进行描述,以及含有“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等文字内容。对此,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提交了证明广告内容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引证内容的出处材料。经核对,广告在引用引证内容时,未标明出处,与原引证内容不完全一致。处罚内容还指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利用男女体臭对比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构成“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由此,广州市黄埔区市监局责令宝洁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删除广告,整改公众号,并处以7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妇炎洁淘宝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一款玻尿酸玫瑰滋养洗液广告宣传图里,出现“越来越黑我该怎么办”“洗出少女粉”等内容,被网友质疑侮辱女性。
2022年8月18日,妇炎洁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案的处罚决定出来,广告主妇炎洁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处罚80万元和广告经营者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共被处罚款50万元。
2、发布虚假广告
如果对“五个女博士”关注比较多的话,就会知道该品牌早就涉嫌了虚假宣传。比如清扬君在《侮辱女性? “五个女博士”在质疑中又火了》一文提及的食品当做保健品卖,而且长期宣传其美白、抗糖功效也涉嫌虚假宣传。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五个女博士”如果被监管部门认定发布虚假广告,可能以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进行处罚;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罚款20万到100万元。如果2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以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进行处罚;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罚款100万到200万元。
所以,涉及到虚假广告,就要看在哪里发布。如果是“五个女博士”在自己网站、网店发布,就没有所谓的广告费,一般罚款20-100万元。至于是否严重,要看监管部门的认定或其销售而定,通常来讲,弹性较大,着实不好判断。如果企业平时和监管部门关系保持的不错,且比较积极配合,有可能会从轻处罚。
针对本案,清扬君认为在我国,有“民不举,官不究”的特殊习惯,所以“五个女博士”被认定虚假宣传的可能性有,但不大;可能被约谈整改,但不会重罚。
综上所述,清扬君认为“五个女博士”可能被罚款70万元。
不知大家是否认可?
请把全中国的五保户,低保被挪用的救命钱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