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审批就不算加班?人社部、最高法明确!

斯年读书 2024-07-29 04:05:33
工作中有哪些事 能戳中大家的“痛点”? 我想加班应该算一个。 对于加班, 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但如果劳动者加班单位未审批, 还能否认定为加班? 人社部、最高法近日联合发布的 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明确。 来看看其中一个案例—— 吴某于2019年12月入职某医药公司,月工资为18000元。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 吴某按照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 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以无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吴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 以“加班未审批”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 是违法的! 判断是否加班有3个标准: 1. 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 2. 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 3. 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本案中, 吴某提交的考勤记录、 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 工作会议纪要等, 都是证明加班事实的有力证据。 公司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 不影响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 这一事实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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