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维权更有“温度力度速度”!我省六部门出新规

江苏法治报 2022-03-16 11:15:26

记者 施琛耀

今年3月15日是第四十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消保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当日联合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活动现场,省消保委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消费维权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省消保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杰介绍,出台该《意见》,旨在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社会共治大维权体系,使消费者的合法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意见》突出各单位职能领域维权重点,以切实有效解决问题为宗旨,形成高效便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维权难问题。

“设立技术调查官专家库,解决取证难问题”是《意见》一大亮点。《意见》明确,将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汽车修理等领域分批次选拔专业技术、检测检验、认可认证专家。涉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审判,调查官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作为专家辅助人提供相应意见,在举证责任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

《意见》同时探索针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解决索赔难问题。规定经消保委调解的消费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一程序的引入既免去了司法诉讼、司法调解等流程,节省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又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避免让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

针对“圈钱坑民、携款跑路”侵害消费者的问题,《意见》规定要开展投诉信息公示工作,解决防范难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对重大民生类消费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发布消费警示并通报相关部门,建立起消费维权有效屏障,防范重大民生消费纠纷群体性风险。

编辑 潘佩

校对 陶恩晋

审核 明磊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