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人口自古有之,到如今愈演愈烈,手段也更加隐秘、残忍和触目惊心。贩卖人口的演变史大概有以下几个阶段:
1.奴隶社会时期的农奴,一切归奴隶主所有,没有任何权利,和牲畜的地位差不多,可以交易和随意被处死。
2.封建社会时期的被拐卖妇女和儿童,女人被买家当媳妇或逼良为娼或做苦力,儿童被买家当儿女或做苦力。
3.资本主义扩张时期的黑奴,黑奴被当做牲口一样拍卖和使用,除了做苦力还要每天被虐待,是人类文明史上声势浩大的罪恶。
4.近代和当代时期的被拐卖人口,方式多样且残忍:一是成人被卖到传销组织犯罪,二是妇女被卖到色情场所,三是被卖到非法医疗机构买卖器官,四是因健康器官匹配成功被宣布死亡,五是人口莫名失踪被活体摘出器官(这与侵华日军731部队有什么区别),七是一些医院私下交换新生儿甚至盜卖婴儿,六是火葬场和医疗机构勾结买卖尸体。
在法治社会和高度文明的时期,人口贩卖的罪恶比起野蛮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背后的原因恐怕是人性沦丧、利益集团勾结和犯罪成本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