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的王先生表示愤怒,他指出。
一顿酱牛肉因内含意外彩色纸条,引发商家与消费者间的维权纠纷,本应是美食享受,却变成争议焦点。
这起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揭露出部分商家为追求利益,无视消费者健康,存在恶劣行为。
王先生在太原一家知名熟食店买了30斤酱牛肉,打算为母亲庆生时款待亲友。他回忆起了这一购买行为。
当天下午,王妻切酱牛肉时发现肉中夹着张浸染酱料的彩色纸条,上有英文字母。王先生转述了此事。
随后检查中,他们惊异地再发现3张相似纸条,部分已与肉块粘连。王先生迅速携酱牛肉及纸条返店,要求店家解释。
店主李某阅毕纸条,坚决表态:不妥协。见此强硬态度,王先生怒火更甚。
王先生迅速拍摄视频作为证据,随后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到店检查,但因王先生所购批次已售完,无法获取同批次产品进行对比。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卫生条件未达标,且进货渠道不明确,存在诸多问题。
王先生表示,多次交涉无果后,他将店家诉至法庭,要求退还2040元货款及6120元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总额为8160元。
在法庭上,店主李某坚称清白,但法官问及进货与加工细节时,李某含糊其辞,无法明确说明。
专业人士鉴定纸条后,发现字母为某进口牛肉包装标识,与店家宣称的本地黄牛肉不符,为案件带来新转折。
法律分析:对法律规定进行解读,明确其适用范围与条件,确保法律条文逻辑清晰、用词准确,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指导。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须遵法守规,按标准运营,确保食品安全,秉持诚信自律,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
原告认为商家销售掺异物食品属欺诈,违反食品安全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被告方辩称:异物来源店内无法证实,商品已被消费者带走,责任归属难以确定。
法院判定:依据市场监督部门检查记录、纸条特性及被告无法证明进货渠道,确认涉案食品有质量问题,且被告涉虚假宣传。
法院判决:被告需退还货款204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6120元,总计赔偿金额为8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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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容忽视,违规商家应受重罚。关于判决严厉程度,欢迎留言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