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钢厂积极推进执行钢筋新国标生产

浪遏 2024-07-19 01:42:16

我国钢筋及钢丝绳迎来新国标。7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1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钢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6项,包括GB 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3788-2024《冷轧带肋钢筋》、GB 8903-2024《电梯用钢丝绳》、GB 26722-2024《索道用钢丝绳》和GB 33955-2024《矿井提升用钢丝绳》。以上标准6月25日正式公布,9月25日全面强制性执行新国标,过渡周期3个月。

对于新国标推行,旨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同时,也为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强制性标准在保证产品质量、保障生产生活安全、提高安全底线中的重要作用。

在技术内容上从严把关产品质量,以保障产品安全性,筑牢建筑工程质量底线。其中,钢筋标准优化了规格系列、提高了部分力学性能要求,特别是对重量允许偏差数值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新标准将进一步提高相关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强本质安全性能,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同时促进新产品的应用,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笔者对于新疆地区7大钢厂进行调研了解到,当前钢厂在积极推进钢筋新国标生产调整工作,其中1家钢厂将于7月18日率先按照新国标生产,其他6家钢厂将于7月底、8月初陆续按照新国标生产,新国标生产成本将增加20元左右。据悉,当前全疆区域钢厂和社会钢筋库存总计88万吨左右,其中两者比例接近。鉴于新疆特殊的气候条件,10月份后施工周期短,对于新旧国标产品交替过程中,促使当地市场流通企业会加速消化旧标准产品库存。对于从生产、流通、使用端三方周期来看,9月25日起钢厂需强制性按照新国标生产,而对于前期流通在市场旧国标产品不可避免需要一段时间消化,后期是否按照生产日期来判定新旧标准产品?其中对于检测、应用等环节或存在分歧。

附公告及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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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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