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码采集已覆盖超六成定点医疗机构、99%的定点药店,国家医保局发布首份违法行为线索核查公告。
首次通报
涉11个省、46家医药机构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公布自今年4月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以来,首份通过药品追溯码发现涉嫌药品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通报(名单见文末)。
公告显示,由于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国家医保局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后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
主要三种违规情形包括: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
公告要求相关医保部门进行核查,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公告发布4个小时后,东阿阿胶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其生产的所有复方阿胶浆产品,均依法规严格执行一药一码,此次公告中所提及的追溯码重复现象非东阿阿胶方面原因。东阿阿胶正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国家局指导意见,严格做好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等工作。
下一步“三码合一”
医药市场链条持续透明化
为确保药品全流程可追溯性,国家医保局今年持续加大追溯码推广力度。
4月,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试点启动,9月开始全面推广;截至10月底,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29.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
这意味着当前已有超六成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约99%的定点药店都已展开追溯码采集工作。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还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
药品追溯码可用于药品来源、生产批次、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追溯;医保编码则是用于医保结算、报销和药品管理等流程;商品码主要在商品在供应链起到识别和追踪作用,在药品领域可用于库存管理、销售追踪和价格匹配等。
三码合一映射库建成落地后将进一步防止医保药品耗材回流、串换,以及重复销售等骗保行为。
对医药企业而言,追溯码应用初期将增加管理成本,尤其是中小企业需投入更多资源完善信息化系统,但长期来看,追溯码的应用也将增强企业对品牌的把控与建设能力。
例如东阿阿胶在此次回应中就提到,医保部门通过完善药品追溯码覆盖链条,有效识别出追溯码重复等异常情况,是补充医药制造企业药品追溯流程的关键一环,也是维护医药制造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医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同时,基于追溯码系统产生的数据,企业还可建立起更加精准的市场反馈机制,进行市场策略分析与改进,从而进一步优化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升经营效率。
药品追溯码及国家医保局后续系统的逐步建立健全将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与流通效率,医药市场也将更趋于规范与透明。
附:国家医保局《关于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相关名单
(一)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如下表:
(二)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如下表:
(三)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