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是一部电影,更是一声呐喊!

锅哥在此 2024-04-03 12:34:51

关于正当防卫在网络上出现争议最多。何为正当防卫?就是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出手制止,就算对侵害人造成损害,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正当防卫行为却被定义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

法律界定的模糊固化,污染了社会空气,让很多人不敢扶、不还手、不敢伸出正义之手。

第二十条就是讲述三起见义勇为的正当防卫事例。

01.韩明的触动:见义勇为的公交车司机张贵生死了。

张贵生出手制止自己公交车上流氓侵犯女乘客,却被判三年,深感冤屈的他一直上访,乞求昭雪,却死在了上访的路上。

她女儿问韩明:韩检察官,如果当时你在那辆公交车上,面对他们欺凌弱者,你会挺身而出吗?

韩检察官张张嘴,

她接着问韩检察官:你说我爸真的有罪吗?

韩检察官无言以对,头迈向一边。

02.韩明的反思:儿子在学校制止校园霸凌,却面临行政拘留。

教导主任的儿子纠结同学殴打他人,韩明的孩子仗义出手制止,反被诬告,面临行政处罚。爸是检察官,舅是刑警,都是执法懂法之人,就因为施暴者的父亲是教导主任,二人托关系,劝说孩子道歉,乞求教导主任撤案。

于是,韩检察官的儿子问他:“爸,我就制止了一个霸凌,事情为何变成这样?以后见到这种情况,我到底管还是不管?”

韩检察官只能支支吾吾回答,管还是要管,那要看谁受伤的程度大。

03.韩明的觉醒:郝秀萍面对威胁,因为对法律、对现实、对生活的绝望跳楼自杀

聋哑人郝秀萍被村霸强行霸占强奸,丈夫被狗链锁着亲眼目睹妻子羞愤欲死的哀号,悲愤难当,奋起反抗,刺伤施暴村霸,却面临背叛入狱。

在郝秀萍被村霸刘炳仁带一帮人堵住,强迫签订与施暴者刘文经自愿性交易的协议书时,面对吕玲玲和韩明的一再劝说和保证,还是绝望地从楼顶一跃而下。

这三起事件,韩明都是亲历者。

三起案例都是涉及好人与恶人、法与不法、正义与邪恶的正面较量。

韩明翻遍以往十七起相似案例的判决,无一例外判了正当防卫者故意伤害罪。这就是法律的惯例与现实。

韩贵生当年就是韩明按照这种惯例思维提起公诉,让韩贵生坐了三年牢。让见义勇为的正义人士受了冤、毁了家、寒了心。

韩明清楚的知道,韩贵生是好人!当亲眼目睹韩贵生上访途中被撞身亡后,他的内心被深深震动了!

04.吕玲玲的推动。

吕玲玲不惜被停职的坚持,与韩明的那番对话无疑是让韩明做出正确抉择的有力推动。让韩明在最后针对王永强伤害案做出了属于“正当防卫”,不予起诉的侦查意见。

当韩明打断田副检察长的话,说出了那番有理有节,义正言辞、慷慨激昂的演讲时,他看向台下的吕玲玲。吕玲玲眼含热泪,为他鼓掌。

不光是台下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监督员被感动了,我想所有看过这段的观众都会热泪盈眶。

法律就是要让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所有参与听证会的人听了这段话都被深深地触动了,纷纷起立鼓掌。

故事结尾很顺民意,酣畅淋漓!

韩明的儿子不用再去道歉和接受行政处罚,反而受到表彰,教导主任被处分;

王文强走出看守所,手捧鲜花出现在妻子的病房;

冤死的韩贵生平反了,获得了见义勇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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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哥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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