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面禁止竞业协议?打工人的利好来了?中国能否跟进?

樱狼全球说 2024-04-29 09:20:17

在中国打工上班8个月,不仅累到崩溃,而且还要给公司28万元的赔偿?这事儿其实是真的;而造成这种奇葩情况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竞业协议”。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取消竞业协议

在中国打工有两大难题:第一个是入职难,入职难最近几年很多人都有体会,公司会卡学历,卡年龄,卡工作经验,甚至是性别歧视等等,想要找工作,不仅得自己优秀,还得托关系,送礼。

第二个就是离职难,而离职难则体现在一个叫做“竞业协议”的东西上面。企业和员工签署竞业协议,原本是为了保护企业商业机密或者核心技术,一般用于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身上。

但是现在很多公司连基层员工都要签署这份协议,如果不签,那么离职以后,企业只需要支付极其少的金额,就可以牢牢控制员工的下一份就业,甚至据此起诉员工,得到天价的违约金。

某厂对离职员工进行“竞业仲裁”

但是现在,然而离职难的问题,似乎已经被美国首先颠覆了。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宣布,将全面禁止所有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类似“竞业协议”的条款,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打工人的利好,也是所有企业的一场“大地震”。

那么,如何理解美国这次废除竞业协议?这对我们普通打工人是不是利好?中国能否跟进这一措施?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困扰无数普通人的“离职难”问题。码字不易,欢迎点赞,转发,收藏。

竞业协议,中国打工人的噩梦?

随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飞速发展,竞业协议在2014年开始流行起来。这个协议的目的,是防止公司机密泄露,以及员工被其他企业给“挖墙脚”。

本来这是为了保护企业机密,同时给与签署协议员工一份收入保障的协议,却被企业开始无底线的滥用。国内的大多数互联网企业,甚至汽车企业也开始滥用这一份政策。而且你不签,就不能入职。

根据国内某权威媒体的报道,国内某知名电池厂的入职协议,包含一份13页的竞业协议,其中包含100家类似的公司;

某厂商的竞业协议纠纷法律判决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入职这家电池企业,月收入6000,那么当你从这家企业离职以后,要么你赔账100万元违约金,要么你就不能在这个行业继续发展,需要另找一门行当。

看到这里,大家就明白了,签署了竞业协议,其实就是一份“卖身契”,你只能选择在这家公司干到死,因为离职的代价会非常大。大到普通人根本接受不了。

签了竞业协议,直接没办法继续工作了。

那么真的离职了会怎么办呢?根据法律,竞业协议会限制离职员工的就业,但是会根据员工的月收入给予一部分的工资补助。

但是实际上,这份收入补助是非常少的,甚至不够一个人生活。

举个例子,南昌某研究生陈鑫被Z公司签署了竞业协议,离职后每个月收到3700元的竞业补助。他的同事赫知更惨一点,因为工资结构的问题,赫知的基本工资更低,所以每个月只能收到1700元的竞业补助。

要知道这1700元意味着他永远不能在这一行干下去,否则要赔偿公司所有的工资收入,还有几十万甚至更多的赔偿金。

这就意味着,一家企业用每个月1700元买断了你的前程。如果你或者你的孩子走入社会,公司要你签一份这个协议,你会签么?我想大部分都不会的。

但这就是中国职场的一个现实,而且竞业协议的滥用情况也越来越夸张,夸张到很多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科技企业和大城市的竞业纠纷非常多。

说个数据,目前关于竞业协议的纠纷,69%是用人单位发起的。也就是说企业察觉或者发现你不遵守协议,然后起诉你赔偿巨额的违约金。

但是作为普通的打工人,好好生活都很不容易了,谁有精力,金钱来陪企业的法务部来打一场场官司,然后还得给公司赔钱呢?

美国打工人也头疼,全面取消竞业协议?

看起来中国打工人很惨,其实美国的情况也差不多。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数据,美国有3000万雇员签署了竞业协议,占总数的20%,如果范围更大一点,那么基本上美国40%的打工人都遭到竞业协议的限制。

美国码农,也遭到竞业协议的控制。

美国滥用竞业协议的情况也很“扩大化”,比如美国一家三明治公司的基层员工也要签署竞业协议,对于这种流动性极大的岗位来说,如果这个员工签了协议,又想跳槽,他甚至都无法继续当一个厨师或者服务员了。

这在美国基本上意味着这个人要饿死。而三明治企业的初衷,其实也就是不愿意自己离职的员工,给竞争对手工作。

类似的事情多了以后,美国打工人开始游行示威,反抗。而联邦贸易委员会也表示,如果取消竞业协议,估计可以每年多创造8500个企业,以及带来额外4880亿美元收入,从而刺激经济,创新和消费。

所以我们才看到,美国联邦政府决定,全美国范围内禁止“竞业协议”条款。从而保护美国普通打工人的利益。

美国政府决定,停止“竞业协议”

过时落后的竞业协议,中国能否优化取消?

美国的研究机构已经发布了一系列报告,他们认为竞业协议不管是对消费者,企业还是创新来说,都是弊大于利的。

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签了竞业协议就是签卖身契,如果不想领极低的竞业工资,或者赔付巨额违约金,那么就得一辈子给企业卖命。

对于企业来说,很多有经验的人才“被竞业”了。企业想要招聘也招不到人,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而对于采取竞业措施的企业来说,离职员工都要发竞业工资,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份长期的负担。

滥用竞业协议,不利于行业发展,不利于经济。

而对国家来说,打工人被竞业,只能家里蹲。优秀的拥有工作经验的人才被迫闲置,企业成本大增,创新被遏制,不利于消费,创业,扩张,和经济复苏,这其实是不利于中国增加内需的。而内需不足,就是目前中国经济的主要矛盾。

众所周知,中国的管理学以及相关法律很多都是从西方借鉴过来的,说的难听点就是无脑抄,而现在美国看到了竞业的弊端,要取消了,那么中国到底跟不跟进呢?

限制竞业协议滥用,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复苏!

或者就算不取消,对企业滥用竞业协议进行一定的限制,弄一个中国特色的竞业协议,保证大多数普通打工人的利益呢?在我看来,如果滥用竞业协议的乱想被制止,中国的职场环境,甚至是中国经济,都能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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