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不是靠盯的

刘哲说法 2024-12-04 17:18:49

有些中层说他们的案子,他得一个一个盯,否则就会出问题。

我说那要是大院怎么办,要是每年几千件案件你怎么盯得过来?

他说那确实盯不过来,那说明人家承办人素质高。

所以,案子不是靠盯的。

盯着人干活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我有一个老同事,他喜欢盯着别人干活,他真的会站在你的身后盯着你在电脑上敲字,一盯能盯好几个小时,盯得人都发毛。

如果我被盯着,我就几乎什么也写不出来。

因为干活需要最起码的隐私,这是对智力劳动最起码的尊重。

这个尊重就是不要过多干涉过程,否则必然影响创造性的发挥。

好学生往往不是被盯出来的,但是差生确实可能要盯着做作业。

但被盯着做作业的差生往往不能转变优等生,这是因为他们的内生性动力没有得到开发。

想要成为一个好学生,需要的不是被盯着,需要的是内生性动力的培养。

需要树立远大的目标,只要有内驱力,学习的方法、步骤、过程自己都去摸索。

如果你什么都要手把手教,他就什么也不会,什么都依赖于的教和督促,就会养成一种内在惰性。

他觉得他不要为自己操心,因为我妈会为我操心。

《我的阿勒泰》中有一句话说得挺好:院子里养不了千里马,花盆里长不出万年松。

强者必须让他去真实的环境中去搏击、去摔打。

什么是真实的环境?

那就是没有人再为你承担责任,你只能自己承担责任的司法责任制。

还记得2008年那年,我考了一个主诉。

我之前已经是助理检察员了,助检员就可以独立办案了。但因为当时是三级审批,即使你是独立办案,很多手续都还是需要报处长批,延期退补要批,审查报告、起诉书、公诉意见书都要批。

我清楚的记得,在处长给我批案子的时候,我的起诉书老是能被挑出错别字,或者会挑出病句什么,总是能改出点东西来。其实我还挺注意的了,但总能被挑出错来。

我任了主诉之后,根据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很多案件和很多手续都不用处长批了,起诉的案子我自己都能定了,其他程序性的事项更不用说了。

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我的起诉书不管有没有错别字,处长也不会管我了。我要直接的面对法庭和辩护人,我要对它负有最重的责任。

反倒是没有人给我把关了,我才变得真正紧张起来。因为错了全是我的事,跟别人没有关系了,我要对自己的案子负有完全的责任了。

我觉得从那时开始我才彻底的认真起来,我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了,我只能依靠我不自己。

我的起诉书出手之前我一定会朗读一遍,然后逐个核对描述的事实、情节、数额、人名、事项,如果不这么核对一定会出错。

我通过这么核对确实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时候都能吓自己一身冷汗。

因为这些问题辩护人发现了他们真的会抓住不放。别说辩护人了,法官也会给你难看,会让你当众解释哪些表达不清晰的地方。

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坚决不能说,否则就是巨大的尴尬,而且那就相当于办了错案。

这就提醒我在审查证据的时候也要在考虑起诉书如何落笔,我会跟哪些优秀的起诉书学习,让它不仅没有错别字,而且还能够更好的与出庭工作相呼应。

我感觉是主诉制的信任和放手让我更加认真起来。

这是处长批评或者给我脸色都做不到的。

我必须感受到真实的紧张和风险我才会有全身心的投入。

盯着确实能够帮助别人发现问题,发挥提前预警的作用,但也会养成一种被盯着的惰性。

这就很难培养出自驱力,反正有领导盯着呢,我自己也不用那么认真。

有时候就得让他摔倒,让犯点小错,让他遭遇难看,让他被工作教训一下,他才知道什么是疼。

我自己定案子不用领导批的时候,也会遭遇到尴尬,然后才会长教训。

我想如果那个时候领导还盯着我的案子,给我提醒,我就不会自己发现问题,我就不具备自己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的能力,我就永远也不能真正独立办案。

为什么大院的人成长进步会快一点?

一方面是案子确实多,优秀的公诉人是案子喂出来的;另一方面就是领导管不过来,他不得已的就会放手。

有的时候放手会出问题,但更多的时候放手而变得独立自强,形成内生性的动力。

那么不放手会不会对案件质量更好,也就是盯着是不是可以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

案件量小的院会,短期会。

但是案件量大的院做不到,是真的盯不过来,只能让他该有问题有问题,该承担责任承担责任。慢慢适应了以后,承办人就会自我调适变成不用那么操心的人。

但是如果小院一直盯着,那么承办人就会被过度保护。

过度保护的孩子会怎么样,我们都知道,他们经不起风浪,而且爸爸妈妈也不可能跟着他们一辈子,甚至也不能时时刻刻跟着他。他只要自己面对社会就容易碰壁,而且抗挫折力还弱,动辄就想要逃回妈妈的怀抱,做事也没有主见,这就叫妈宝男。

如果我们过于盯着我们的承办人,我们的承办人也会成为妈宝承办人,他们就永远也学不会独立办案的。

不让他呛几口水,他是学不会游泳的。

但是办案不是呛水这么简单,它会产生质量问题,损害了公信力。

但这又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不让他们自己犯错,他们是永远学不会成长的。

事实上,即使非常厉害的前辈谁又敢自称没犯过任何的错误呢,都是通过这些错误获得的成长。

就像我那年把智齿一样,明明应该是一个正式的医生结果是一个实习医生给拔的,很疼时间很长,但也毕竟拔下来了,体验不好,但你能因此不让实习医生练手么?否则一代一代的医生又怎么锻炼起来呢?我们要容错。

我们需要让年轻的司法官自己去练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过度保护,也不能过度监视。

我不反对质量把控,但我建议可以宏观一点,微观上可以找一些小切口,一方面要管得过来,另一方面不应破坏信任放手的氛围。

而且司法是个良心活,案子不是靠盯的。

而且你盯,你盯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司法要信任,要容错,要给空间。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司法工作也是适用的。

眼下的盯住只是短期目标,让一代新人成长起来形成内生性动力才是司法质效长期向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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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说法

刘哲说法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