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伤骚扰女生的醉汉,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近日,“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事件在网络上愈演愈烈,起因是学生为女同学发声,后与醉汉起争执,警方起初定性为互殴,醉汉头部受伤严重,当晚就进了ICU,现已转入普通病房。
因此,这也引起广大网友热议: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界限究竟如何确定?
事件回顾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发生一起校内学生与校外醉酒男子起冲突的一起事件。
据报道,是3名醉酒男子调戏一名女同学,随后三名男同学发现后立刻给予制止。
醉酒男子不顾保安阻拦闯入学校,其中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学小超(化名)的脖子。
小超被抓住脖子后挥拳反击,将该醉酒男子打倒在地,其头部受到重创,被诊断为脑疝。当晚当地警方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4月1日,小超父亲收到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防卫过当?但是,后果严重就一定会是犯罪吗?并不一定。
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察三方面: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以及有责性。
构成要件的该当性主要考察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按照相关知情人士说法,小超当时是在被掐住脖子的情况下挥手反击,因此故意伤害难以成立。
该事件的关键争议点在于违法性上,违法性考察的重点在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3位醉酒男子调戏女学生,甚至闯入学校,对于矛盾激化起主导作用。
那么,最终男子倒底后,头部受到重创,被诊断为脑疝,小超算不算防卫过当?这是个问题。
警方发声随着社会舆论愈演愈烈,警方当初判决“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到质疑。
有山东网友表示:喝醉酒闹事,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有福建网友也提出质疑:三名醉汉调戏女同学,强闯校园不是犯罪吗?
甚至更有网友发出“请求”:请求公开三名醉汉的身份,判定其是否公职人员,是否与办案人员有亲属关系。
当然,济南市公安也关注到网络上愈演愈烈的舆论趋势,对网传“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高度重视。
4月12日,济南市公安机关成立法制、刑侦等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济南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提级办理,并邀请济南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
就目前法律法规来看,对于案件“提级办理”,是一种加大案件审核力度,综合多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保障案件查办公平公正公开的举措。
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该案件正在进行提级办理,将适时公布调查情况,同时接受各级媒体和广大社会公众监督。
写在最后今年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年纪轻轻的学生,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还是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定性,这都将改变一个人的整个人生。
对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每个环节,都极有可能“毁掉”一个人的人生,也有可能“再造”一个人的人生。
不过,一切都还是需要回归事实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把握行为性质,准确定性案件事实,才能还给公众一个心服口服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