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通神论
一、天道二、地道 三、人道四、知命五、理气 六、配合七、天干八、地支九、 干支总论十、形象 十一、方局 十二、八格
原文: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原注:自形象气局之外,而格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于天干也。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皆为格,而方局气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飞天合禄虽为格,而可以破害刑冲论之者,亦不可言格了也。
任氏曰:八格者,命中之正理也。先观月令所得何支,次看天干透出何神,再究司令以定真假,然后取用,以分清浊,此实依经顺理,若月逢禄刃,无格可取,须审日主之喜忌另寻别支透出天干者,借以为用。然格局有正有变,正者必兼五行之常礼也,曰官印,曰煞印,曰财煞,曰食神制杀,曰食神生财,曰伤官佩印,曰伤官生财;变者,必从五行之气势也,曰从财,曰从官杀,曰从食伤,曰从强,曰从弱,曰从势,曰一行得气,曰两气成形。其余外格多端,余务考群书,俱不从五行正理,尽属谬谈;至于《兰台妙选》,所定一切奇格异局,纳音诸法,尤属不经,不待辩而知其荒唐也。自唐宋以来,作者甚多,皆虚妄之论;更有吉凶神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险语,往往全无应验。诚意伯《千金赋》云:“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一言以蔽之矣。即如壬辰日为“壬骑龙背”,壬寅日为“王骑虎背”,何不再取壬午、壬申、壬戌、壬子,谓骑猴马犬鼠之背乎?又如六辛日逢子时,谓“六阴朝阳”,夫五阴皆阴,何独辛金可朝阳,余干不可朝阳乎?且子乃体阳用阴,子中癸水,六阴之至,何谓阳也?又如六乙日逢子时,谓“鼠贵格”,夫鼠者,耗也,何以为贵?且十干之贵,时支皆有之者,岂余干不可贵乎?不待辩而知其谬也。其余谬格甚多,支离无当,学者宜细详正理五行之格,弗以谬书为惑也。
原文: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
原注:飞天合禄之类,固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当取土为格,不可言杂气财官;戊己日生于四季月者,当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杂气财官论之;至于建禄月劫羊无能为刃,亦当看月令中人元透于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气象形局,则又无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无所取,只得看其大势,以皮面上断其穷通。不可执格论也。
任氏曰:影响遥系者,即暗冲暗合之格也。俗书所谓飞天禄马是也。如丙午日支全三午,癸酉日支三酉,逢三则冲,午去暗冲子水为官,酉去暗合辰土为官。尚有冲财合财,如壬子日支全三子,暗冲午火为财,乙卯日支三卯,暗合戌土为财。又云,先要四柱不要财官,为真方可冲合。夫冲者,散也,合者,化也,何能为我用乎?四柱原有财官,不宜冲合,尚有喜与不喜,何况四柱无财官乎?至于杂气财官,亦是画蛇添足。辰戌丑未,无非支藏三干,各为杂气;寅申巳亥,亦有三干,何故不论?夫库中余气,可以可以言格,生地之神,莫非反弃?又云杂气财官喜冲,尤为穿凿。若甲木生丑月,为杂气财官,喜未冲之,未中丁火,紧伤丑中辛金之官,格乃破矣,余支皆然,不若透出天干取格为是。
诸书所载,禄分四种,年为岁禄,月为建禄,日为专禄,时为归禄。又云建禄喜官,归禄忌官,则又遗背禄专禄矣,又云日禄归时没官星,号为青去得路,诚如所论,则丙辛两日生人,逢癸巳丁酉时者,世无读书出仕者乎?无非日干旺地之比肩也,不可认作食禄为王家之格言,则四柱神,竟同闭废,既柱中之禄为美,何得运逢禄支反为禄堂而家破人亡乎?命彻底根源,则穷通寿夭,自不爽矣。大凡格局真实而纯粹者,百无一二,破坏而杂气者,十有八九,无格可取者甚多,无用可寻者不少。格正用真,行运不悖,名利自如;格破用损,谓之有病,忧多乐少。倘行运得所,去其破损之物,扶其喜用之神,譬如人染沉疴,得良剂以生也,不贵亦富。无格可取,无用可寻,只可看其大势,与日主之所向,运途能补其所喜,去其所忌,虽碌碌营生,可免饥寒之患。若行运又无可取,则不贫亦贱;若格正用真,五行反悖,一生有志难伸矣。
金玉章解读:
本节讲“八格”,即财官印分偏正六格,加上食伤二格,共八种格局。
任氏的总结十分精辟,尤其是关于取格的思路,与专论格局的经典著作《子平真诠》基本一致,这是十神格局理论的基础知识,不必赘述。本书后面还有一些章节,是对部分格局的阐述,读者要注意联系起来。笔者在解读《子平真诠》一书时,再做重点详细论述,以助力有缘者形成完整的格局理论框架。
当代有命理学者,提出摒弃传统格局理论,简化为从格、扶抑格、化格三类,我在学习命理的初期,觉得更容易上手,一度深以为然。但随着年岁渐长,实践增多,更愿意回归传统。为什么呢?一是简化名称的处理,并不能简化思路,只是在分类上取巧,没什么实际意义。二是在实践创新的过程中,比如说研究人的个性天赋、教育培养、职业性向、事业选择等领域,以传统格局体系为根基,更容易细化、深入。而当格局理论运用纯熟之后,在实践中个人可以灵活处理,达到心中有剑、手中无剑的境界,不用格局的术语,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任氏对其它外格、纳音诸法,统统予于否定,对此我是不太赞同的。
中华命理学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演变,凝聚了无数先贤的智慧和心血。勿庸讳言,它就是个大杂烩。基本原理和理论框架,已经大体成熟,但还有很多细节是充满争议的,也肯定会有偏差和错谬。
我的看法是,优先掌握命理学获得公认的基本理论体系,然后再谨慎地从禄命古法和民间命师的经验中吸取营养。
比如,禄命古法以年为中心,而子平法以日元为中心来论命。我更认可后者。
我以十神体系为经,以十干气数为纬,把纳音、神煞、干支形法当作取象断事的工具来参考,建立自己的多角度综合论命的实践体系。
格局理论中,奇格异局,像飞天禄马、六乙鼠贵、壬骑龙背、井栏叉格、金神等格,许多命理古籍、赋文都有记载,在论命时,它们并不是优先选项,只是在用常规思路,很难做合理解读时,可以试着参考。我在实践中遇到过一些这类格局,大多经得起验证。
关于飞天禄马,任氏举的例子是错误的:
乾造:己巳 庚午 丙午 甲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此造俗论,丙午日支全三午,四柱滴水全无,中年又无水运,必作飞天禄马,名利双辉,不知此造午中己土,巳中庚金,元神透出年月两干,真火土伤官生财格。初交己巳戊辰,晦火生金,遗业颇丰;丁卯丙寅,土金喜用皆伤,连遭回禄三次,又克两妻四子,家业破尽;至乙丑运,北方湿土,晦火生金,又合化有情,经营获利,纳妾生子 ,重振家园;甲子癸亥,北方水地润土养金,发财数万。若以飞天合禄论,大忌水运矣。
看看《三命通会》卷六关于“飞天禄马”怎么说。
此格唯有四日:庚子 、壬子、辛亥、癸亥,生十月、十一月冬水纯阴,柱无财官,方用。
任氏举丙午日为例,说“必作飞天禄马”,这是自己编造了一个错误的目标进行批判。或许他当时接触到的是伪书?
关于杂气财官。原文说是“不可拘”,杂气财官取格,不可拘泥,这个观点是中肯的,但任氏直接把它枪毙了,说杂气财官“亦是画蛇添足”。
看看其它命理古籍对对“杂气”的论述:
明代《三命通会》卷六 论杂气:四库各藏三件,乃天地不正之气,故以杂言也。
明代《子平玄珠》上卷 论杂气:十干生四季月,禀四隅之气,非天地之正气也,故云杂气。盖辰戌丑未为天地牢狱之所,又为天地收藏之库,库物混杂,若年时别入他格,只依他格断之。
可见,辰未戌丑四库支,与寅巳申亥四生支、子卯午酉四正支,是有区别的。“杂气”的由来,并非任氏所理解的“无非支藏三干,各为杂气”。
杂气取格,是有严格限定的。
1、若月支所藏财官印透干,直接按常规方法取格。透官取官格,透财取财格、透印取印格。食伤格未见述及,我理解道理是相通的。
2、若月支所藏财官印不透,年、时入它格,只按它格来取。
3、若月支所藏财官印不透,年、时又无它格可取,在此种情况下,才符合宜刑冲开库的条件。
4、《三命通会》特别强调,“冲刑少许兼身旺为妙,忌身弱;冲刑太过,冲坏秀气,反不为吉,元无破害,喜冲刑运”。可见,其他命理先贤,并非没有注意到刑冲可能损害杂气财官的问题。但是否一见刑冲,必定破格?我认为未必,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甲日生于丑月,年或时支得戌、未刑冲,若说戌、未中丁能克丑中辛,丑中癸不能反克丁?丑戌或丑未中的土不能保护辛金?何况丑居月令为尊,为天时旺气,若一对一刑冲,并不能轻言财官被损坏而破格。
更何况,财官为身外之物,并非生命体,遇冲刑即使有克损,体现为人事,只是财遇分夺、权被分薄,并不能断言格局被完全破坏掉。只要不是冲刑太过,仍然是能成格的。
如丁日生于丑月,丑为财库,若遇未、戌冲刑,未、戌中丁是日元之根,若四柱无其它丁火,甚至都不能说财被分夺。
因此,我认为原文所说“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的正确理解是:
影响遥系既为虚,这句中的虚,未必是像虚妄这样贬斥性的断语,而是在讲“向实寻虚”之法。
杂气财官不可拘,是指杂气财官不能拘泥,需要灵活处理,而不是说要彻底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