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之间,人民公社是遍及全国农村的组织制度——根据“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兼具了政权管理和农业组织的功能。如今半个世纪过去,未曾经历过的人对于“公社干部”、“工分”等事物多少有些陌生了,但在特定的历史时代,人民公社制度也确实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人民公社的干部
人民公社最早诞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自从新中国实施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以来,农业生产从原本的家庭手工模式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向,为人民公社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1958年,《红旗》杂志最先提出了“人民公社”的概念,受到了毛主席的肯定。六十年代初期,毛主席自主持起草了“六十条”,公社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也逐步趋于完善。从此,这种新型的组织模式大规模推广开去,形成了“公社大无边,几亿农民归它管”的局面。
人民公社实质是在国家扶持之下,对农村劳动力加以有效的组织和合作。公社不但部分地承接了国家政权的作用,对于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也有推动建设之责。
实现了这些功能,公社的一大特征却是“低成本运行”,这一特征鲜明地体现在“干部收入和待遇”这个细节上。
公社本身是行政管理单位,设有党委、管委会、人武部、妇联等机构,既然有机构就需要有干部。这些干部属于转正国家干部(也就是今日所说的公务员),行政级别最低为26级,拿的是国家财政下拨的工资。
大队设有支部书记、副书记、大队长、大队会计、民兵队长、妇联主任等职位。最基层的生产队则设有生产队长、副队长、妇女队长、会计等职位。
听起来职位不少,但人力成本却并不太高,因为多数干部的收入实际上比起一个普通农村劳动力也高不了多少。大队干部也好、小队干部也好,照样要拿工分,团支书和妇女主任都是兼职的,而且基本不脱产,因此维持这个三级体系运转的成本就压了下来。
生活标准和劳动标准
有亲历者回忆七十年代初期的人民公社,专职干部被称为“吃商品粮的”,一个公社中这样的干部寥寥无几,也就两三个人。大部分干部来自各个大队的临时抽调,这些干部的主要报酬就是在原生产队拿的一份工分,每个月再有几块钱的补贴。
除了少量的专职干部外,公社一级还设有被称为“八大员”的职能岗位,如机械员、农技员、植保员、水利员等等,这些人的收入也同样是拿工分,每月再有六块钱的津贴。
公社干部被要求不能脱离生产,五十年代毛主席曾经发出“不参加劳动还不是保甲长”的严厉措辞,各地也制订了严格详细的干部劳动制度。
例如公社三级干部的劳动量应服从“三二一”标准。也就是以全日劳动的天数来计算,公社干部每年劳动不低于100天,大队干部不低于200天,小队干部不低于300天。
在社员的评价中,也会认为那些干起农活来和普通劳动力没什么两样、事事冲在最前面的干部,才是大家都认可的“好干部”。干部除了要和社员一样参加劳动之外,晚上还常常需要开会商量工作、进行协调,而这些晚上开会,是不记上工分的。
什么是工分?
要谈到人民公社的制度和运转,“工分”是不可能被跳过的一个专有名词。
工分,曾经被称为“社员的命根”,因为在人民公社这个体系下,工分可以说意味着生活所需的一切。普通社员日复一日地劳动,最直接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挣工分,因为只有挣到了足够的工分,才能换取到作为劳动报酬的各种生活物资。衣、食、住、行全都靠工分,在这一点上,普通社员和公社干部都一样。
因为人民公社的机制就是如此,将所有农户组织在一起,统一生产统一分配,这就是被称为“一大二公”的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农户不能随意出外走动,外出之前必须请假,平时需要服从生产队安排参加集体劳动,劳动的报酬就以工分的形式体现出来。当然工分本身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最终还是以粮食、农副产品和少量日用品等实物作为抵充,而不是使用现金方式。
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每年在上交国家征购粮食、留下种子和必要的备用粮食之后,再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实物和现金进行分配。
所有这些实物最后都要折款,以便与工分值挂钩进行分配。
那么在有些公社,干部拿到的补贴也以工分形式体现,具体多少则在社员大会上决定。一般来说,队长拿到的补贴不会超过一千分,组长的补贴大约两三百分,而一个好社员一年大概能挣到三千分以上。
到了具体分配的时候,工分的重要性便充分展现出来:分配时先看每户的工分总额,再按照“人七劳三”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人七”指的是报表上的“人分粮”,按照本户的标准人数分配,一般占据每户所得粮食的七成左右。“劳三”就是跟工分直接挂钩的部分,按全家的工分总额分配,通常占每户所得粮食的三成。
这两项加起来,就是每户人家每年总决算分配的粮食。如果某家年内已经分到的粮食不足总决算数量,那么就需要补齐;若超过,也需要退回。
公社干部的其他职责
从人民公社的运转、分配模式不难看出,生产队干部的管理水平高低,会直接影响到全队社员的生活能否温饱幸福。因此,公社干部多由经验丰富的资深农民或者退伍军人担任,看重的是既重视生产又愿意奉献的性格特质。
所有干部中,大队支书由全大队党员大会选出,其他干部由各小队代表大会选出。这些候选人的人选由公社等机构提名,通常都要经过事先充分摸底,这样才容易获得大多数社员的同意。否则即使进了候选列表,如果社员们都不选或者选的人少,那么这个干部也同样当不上。
在公社的日常运行中,干部需要负责的事情虽然以农业为主,但也并不等于只有农业生产。某种意义上,人民公社也具备了类似工厂的部分职能。公社配备了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技术人员,公社的结构对于新技术的学习和推广也十分有利——新技术的学习和磨合之初难免会有试错成本,但这一成本如果分摊在公社的范围之内,承担失败和风险的强韧度比起家庭来说是要高出许多倍的。
总结说来,农业集体学习新技术,成功率远高于单个家庭,集体也更易于承担学习成本的,新技术一旦学习到位投入使用,在一个公社内部获得的受益也会更高。而新技术学习和推广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同样也依赖干部来推动执行。
三种干部
在那些年,农村流行着一段顺口溜,用来形容公社制度之下三级干部不同的典型样貌——“公社干部叉着腰,大队干部披个袄,小队干部扛把锹”。
公社是三级结构中最高的一级,公社干部下到生产队来了,往往肢体上都会带出“派头”和“气势”,不管检查工作还是安排计划,都显示出权威严肃的样子。即使并不一定所有人都会时时刻刻“叉着腰”,但各种指点下达指令也是免不了的。
而大队干部毕竟大多数就是本村土生土长的人,甚至家里的房子和耕种的土地就在附近,和乡亲都十分熟识知根知底。这一类干部当然不太会展现出高高在上的样子,出现时往往身上会披着棉袄。为什么是披着而不是穿着?这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时时切换,披上棉袄就是处理村庄大小事务的干部,一旦有需要亲自动手下田,他们也能甩掉棉袄直接干活。这类干部也被人描述成“半脱产干部”,这个描述很能概括他们的共同点。
而小队干部“扛把锹”的造型,也多少有些彰显自己勤劳肯干的意思。社员们为工分干得苦,我身为干部也同样要干活,并没有搞特殊的意思。
劳动力动员的意义
在新中国起步开始工业化进程的时期,人民公社是一种作为主要政策推广的模式。其目的主要是强化对劳动力资源的组织和动员,将此前那种家庭小农生产方式升级为集体劳动方式,充分地将劳动力资源动员起来,实现农业增产。而在当时中国并没有太多资源可以用于农业领域的前提下,实现增产的主要手段就是增加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劳动投入。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实现的任务。
美国经济史学家德怀特·H·珀金斯经过研究后认为,印度也曾经做过若干农村工程规划,计划将农闲时期的空余劳动力调动组织起来,去开垦丘陵土地、修建水利灌溉工程或者修路修桥,但这些项目中有许多都以失败告终,剩下的也都靠着中央政府或者国际机构的大量资助才得以存在。
这是因为这样的工程本身就存在难以调和之处:如果在私有制大背景下修筑一条渠道,主要受益者是土地靠近渠道的人,没有土地、或者土地远离渠道的人,对于修不修渠道往往表现得兴趣缺缺。因此,要动员剩余劳动力本身并不是一件碰碰嘴皮子就可以完成的事。
然而在中国人民公社时期的许多类似工程,却因为成功废除私有制、通过公社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劳动与利益结合的问题,绝大部分获得了成功。这一结果是其他国家、其他时代背景下难以复制的。
结语
到八十年代初,一纸分离乡镇政府和人民公社的通知由中央下发,文件中规定了各地建立乡镇政府的最后时限——1984年底之前。
这一通知的发布,同时也标志着持续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正式终结。如今半个世纪过去,对于许多年轻一代的人来说,“公社”并不是一个容易产生直觉联想的词汇。但这个制度因服从国家工业化进程需要而生,以集体劳动的力量实现农业增产,确保农业的剩余产出能够跟得上工业化与城市化的需要。这也正是人民公社制度在特定的一段发展时期中承担的历史使命。
信息来源:
人民公社社员的活命“工资”:粮食;《经济学家茶座》;2015年1期
人民公社有什么好处;2004年12月28日;11:28 人民网
人民公社;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18期
自己种自己的田总是更精心更努力的,所以分田到户就开始走向丰衣足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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