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巡逻的士兵抓到了一群强盗,刚巧被皇太孙朱允知道了,他就审视了这群7人强盗,当场断定其中一人是被冤枉的。后来按照司法程序进行了详审,这一审间就审出个名堂来了。原来这7人中果然有一个如朱允炆看出来的不是强盗,他本是一户地主家的少爷,那6个人原来就是地主家的佃客,他们共同合谋劫持了主人家的少爷,进行偷盗抢劫,然后一起逃跑。这地主家的少爷一路上一直在寻找机会逃离,可还没等到机会逃跑,反倒给官府的人给逮住了。朱允炆的“神探”很快就有人报告给了朱元璋,一生十分要强、什么都要争天下第一的老朱皇帝听后觉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叫来了皇太孙朱允炆,问道:“你怎么知道那个地主家的少爷不是强盗?”朱允炆气定神闲地回答说:“先贤经典《周礼》中谈到了‘色听’,《尚书》中讲了“惟貌有稽’,其都有一个意思,就是从人的外貌神色来判断人犯罪了没有。我刚看到那7个人的时候,就发现有一个人就是那个地主家的少爷,他两眼炯炯有神,视听认真、端正,从不东张西望,说明他心里不虚啊,所以我推断出他不可能是强盗。”朱元璋听到这里,颇有感慨地说:“看来鞠狱断案的司法官员还真不能不读书啊!”
建文帝登基以后,他诏谕大明帝国的司法官员:“《大明律》是皇祖钦定的,当年皇祖曾命朕细细阅读,参照《唐律》,朕发现《大明律》与前代律典相比,处罚往往加重了。当时大明天下甫定,用典不能不重一点,但它不能通行于百世。朕从前所改定的那些律条,皇祖已经命令施行了。但定罪量刑尚可商量议定的还远不止这些。律典所设立的大法,应当礼顺人世间的常理,用刑罚来恐吓百姓使他们不犯罪,这还不如用德礼来教化他们。请你们代朕晓谕天下有司部门,一定要崇尚礼教,赦免那些证据不足定罪的人。
做到与朕所‘嘉与万方’之义相吻合”。“建文新政”期间除了上述的改轻刑典、宽刑疏法外,还展开了对洪武年间许多冤假错案的纠正平反工作。有许多被错判、错关、错押、错流放的官员被重新审定赦免,有被错杀的功臣子弟被朝廷录用。建文二年九月,建文帝就曾下诏,“征洪武中功勋废误者子孙录用之”“赦流放官员,录用子孙洪武中以过误速及得罪者,皆征其子孙录用之”。
据《明史》记载,建文元年即建文帝即位后一年的时间里,大明刑部上报的在押因犯比洪武时减少了3/10;《建文朝野汇编》中也说:建文元年十二月,法司奏报:今年的囚犯比往年少了3/10。而明代中期学者宋端仪说:建文改元后“分造使者问海内患苦,赏廉平吏,罪至死者多全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