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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百姓日常骑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电动车自新国标政策实施以来,经常会有新的政策出台,2023年4月起,各地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又有新消息,涉及上牌和上路等新规定,今天我把这些新规定盘点一下,让骑电动车的朋友更好地了解这些新规,让大家文明出行,大家可收藏并转发你身边的朋友,避免上路被罚。
这个新规对电动车出行的朋友是一大利好,根据《安徽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要求,从今年2月份开始,就开展了电动车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和没有登记的电动车、三轮车、四轮都将禁止上路行驶。
但那些超标电动车怎么办呢?这是让老百姓头痛的事,好在这些安徽的电动车新规定里,要求只要在今年4月15日前,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可以进行统一的备案管理了,而且是免费登记,只要登记过的车辆,就设置3至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车辆将禁止上路。
评论:这对于持有超标电动车的朋友来说,确实是个大大的利好,只要登记备案后,车辆还能继续骑个三五年,这比"一刀切“好很多了,给了车主一定的缓冲时间。
陕西这次新规也很利民,而且有效期达到了5年,关于车辆登记等要求有以下5条:
(1)用户在购车之后需要在30日内完成注册登记;
(2)商家带牌销售的车辆,需要在30日内提交信息;
(3)如果是非标、改装、拼装、无资质电动车,将不予注册登记;
(4)如果电动车转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5)电动车丢失、报废,需要办理注销,而不是不闻不问。
黑龙江省:5月1日起实施新规,4点要求要记住黑龙新发布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将在5月1日起实施,总结起来有4点:
(1)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悬挂号牌;
(2)骑车上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闯红灯和逆向行驶;
(3)无论是骑电动车的还是乘坐电动车的都要佩戴安全头盔;
(4)电动车禁止擅自改动外观,不能加装挡风被,也不能安装手机支架。
云南从2019年4月电动车新国标政策实施以来,就开展了对超标电动车的治理工作,当时超标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是4年,所以到4月14日超标车过渡期就结束了。
为此云南的多个地方规定从4月15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而且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如下:
(1)第1次骑行超标电动车上路被查,进行口头教育的警告与劝诫;
(2)第2次骑行超标电动车上路被查,处50元罚款;
(3)对拒不改正的第3次被查,直接扣留车辆强制报废。
1、江西崇仁县:4月1日起开展电动车和摩托车整治行动。
时间从4月1日至今年年底,要求全县范围内的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出行要做到有牌证、有保险、不安装雨篷,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能乱停车,要靠右边行驶,车辆只能限两人等。
2、江西上粟:4月20日前办理上牌,符合条件的免费办理。
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符合条件的电动车,从3月21日起,开始办理免费上牌的便民服务,连工本费都不收,但是从4月20日起,办理上牌要收费了,所以如果在4月20日购车的车主,上牌还是免费的。
3、江西高安:4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能上牌。
高安规定,从3月31日开始,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就截止了,当然这个超标电动车上牌,只是上临时的号牌,不是正式号牌。
浙江省: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是各省的典范;
河北衡水市:4月起集中整治电动车,对无牌电动车一律拖移;
江苏泗阳:4月份开始整治非标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四轮车;
贵州兴义市、海南白沙县、广西百色市:
4月起开展摩托、电动车驾照送考下乡活动,这些地区对山区或边远地区进行的这个活动值得赞赏。
考虑到2019年4月实施的新国标电动车政策,各地对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设置不少地方将开始结束,超标电动车将面临不能上路行驶的情形,所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比如对超标车完成注册登记后,仍然能够上牌等较为宽松的政策。
但有些地方就比较严格,比如浙江省对超标电动车的管控就非常严格,这些地方对推动新国标电动车的普及是有利的。
不论你那里实施什么样的电动车政策,但上路骑行,要记住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并且要把车辆上牌后才上路行驶,交通安全你我他,时刻记住安全出行,平安出行,祝各位车主出行平安!
你那里有什么样的电动车新规定吗?欢迎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