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坦爸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宋兆普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当前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现象,将科室奖金分配、职工晋升以及职称评定与创收挂钩,这无疑偏离了医疗服务的公益本质。
基于此,他建议借助立法手段,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严格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
具体来说,要严禁医院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从根源上杜绝为了经济利益过度医疗的可能;同时,医务人员的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让医生能够心无旁骛地专注于患者诊疗,回归医疗服务的本质。此外,对于收红包、拿回扣等严重损害医疗行业形象的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医疗腐败现象,净化医疗环境。
宋代表的提议当然是完全正确的。
事实上,相关政策早有指向。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就曾提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文件称,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文件还提到,要加强对医院内部分配的指导监督,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 。
“医务人员的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这些提法早已强调多年。
之所以多年来一直强调,原因很容易推出,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啊!
那为什么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呢?
我觉得,仅仅强调“不得”、“严禁”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回答医务人员的薪酬到底应该和什么挂钩。
“不能这个”、“不能那个”,这都显而易见,可“能哪个”,却没人来说。
其实,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都非常反感以“创收能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决定了医疗不是买卖,至少不是单纯的买卖,怎么能比谁的创收能力强呢?
医疗是保障,不是推销。
然而,目前公立医院收入中财政拨款仅占约10%,大部分依赖于医院的业务收入,业务收入少,医院的日子不好过,医务人员的日子也不好过,如果亏损多,医院甚至有破产倒闭的风险。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有现实的例子。
可以说,医院的公益性与自负盈亏是一对矛盾。
在这种矛盾下,真的能实现医务人员的薪酬不与业务收入挂钩吗?
我很忧虑。
以前有种提法,叫做“医务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检查、化验等直接挂钩”,换句话说,医务人员的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我估摸着是一个意思,可不直接挂钩,间接挂钩就被允许吗?间接挂钩和直接挂钩是有区别,但区别有多少呢?
举个例子,医生的薪酬和病人数、手术量成正比,算不算与业务收入挂钩呢?

大家都知道现在医患关系不好,即使医务人员拿出200%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也换不来患者的体谅,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不仅医务人员知道“不能做什么”,患者也知道医务人员“不能做什么”,不仅患者不知道医务人员“应该怎么做” ,医务人员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我想,与不停地提“不得”、“严禁”相比,更应该做的是,明明白白地回答,医务人员的收入怎样才算堂堂正正的收入。
医务人员也要养家糊口啊!
若医生不必为生计焦虑,患者又何需为信任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