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山采药时,捡到一只心存死志的魔。
他正无力地瘫在草地上,浑身浴血,却只眼神空洞地呆望着天空。
我拿登山拐碰碰他:「喂,断气没?」
他转了转眼晴觑我一眼,又继续望他的天。
嗯?
我来了兴致,大着胆子蹲他跟前,顺着他的视线往头顶瞧了瞧。
嘿,连泡鸟屎都没有。
我无聊地托腮打量他许久。
伤得很重,血肉外翻,深可见骨。瞧他躺的姿势,骨头大约是断了十几根。
可这魔像是毫无痛觉一般,眉头都不皱一下,只顾着发呆。
我忍不住问他:「大兄弟,你在干啥呢?」
他不理我。
我又问他:「喂,兄弟,你干啥呢?」
他皱了皱眉。
在我问出第十七遍的时候,魔终于忍受不了我的聒噪,冰冷的目光射向我。
「你很烦,滚!」
见他看来,我好脾气地冲他笑笑。
问出了第十八遍:「所以说,你在干啥呢?」
他绝望地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等死。」
我高兴地拍拍他的肩膀:「别等了兄弟,我打算救你。」
他猛地睁开眼,怒火中烧:「我想死,别来烦我。」
我有点苦恼:「可我已经打算救你了呀。」
这下好了,他眼里的火彻底熄灭了,只剩下深深的绝望。
我把魔扛回了我的小木屋,摩拳擦掌地开了医箱给他治伤。
他像只破布娃娃,眼神灰败,尽是绝望和无力地望着屋顶。
「放心,我会轻点的。」
他目光有所波动,许久才挪到我身上。
这一挪便再没移开过。
我光是拿剪子把他衣服剪开就费了好大劲。
因为伤口实在是太多了,外翻的里肉粘连在衣物上,着实是看着就疼到头皮发麻。
而衣服下的伤,明显比在外面看到的更重,小腹靠上的位置甚至破了一个洞,正涓涓地向外淌着血。
我啧啧称奇:「伤成这样你都没死呢,真是命大。」
抬头看他时,发现他正一眼不错地盯着我,眼神平静,面无表情。
我小心地清理他腹部的伤口:「不会疼吗?疼的话就喊,我不笑话你。」
他眨了下眼,一本正经地强调:「我是魔。」
魔有什么了不起。
「我见过的妖魔鬼怪,甚至是神仙,就没有不会疼的。魔怎么了?又不是没长心,凭什么不能疼?」
他又看回屋顶,轻轻嗯了一声,许久才开口:「没人问过我疼不疼。」
顿了顿,「你是第一个。」
我愣了一下,心底涌起一股难言的涩意,探过身子慈爱地摸了把他的脸。
「天可怜见的小可怜哟。」
那魔瞬间红了脸,不敢置信地望着我。
呃……
我有些尴尬地瞅了眼自己那只浪荡不羁的手。
不是,现在这世道,魔都这么纯情的吗?
这魔的恢复速度强悍到惊人。
我原以为就他这浑身的伤,再怎么壮实也得躺个十天半月的吧?
结果人家第三天就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别逞强啊,这刚接的骨,别又断了。」
他闻言站起来,原地蹦了两个高给我看。
……
「挺好,再休息个一天半日的,你就可以走了。」
他顿时怔在原地。
「走?」
我收拾着医箱里的工具:「嗯,伤好了你就可以走了。」
结果第二天我从山里采药回来,那魔正躺地上睁眼望着门口,白色的衣衫被血染透大半。
我惊得丢了篓子去扶他。
「怎么回事!你仇家杀来了?」
他敛下眉眼,极轻地抿了下干燥的唇。
「我不小心摔下了床,伤口裂开了。」
???
他抬眼小心地瞧我,补充道:「骨头也断了。」
!!!
我环顾四周,确实没有打斗的痕迹。
但这床……好像也没高到能把骨头摔断吧?
我叹了口气,将他小心扶上床,重新接骨缝针。
这伤口,裂得极不自然啊。
「你这二次断骨就得休养得久些了,安心在这儿住下吧。」
果然,听了我这话,他眉眼都舒展开了。
「好,那我再住些时日。」
我不动声色地打探:「对了,你出来这么久,家里人不担心吗?」
「我没家人。」
哦,孤魔,小可怜。
「那你之前住哪里?」
「镜花山深渊下。」
哦,好偏,小可怜。
「你叫什么名字?」
这次他没立刻答我,而是将唇抿成一条直线。
我懂,不想透露底细嘛,毕竟他长了副仇家巨多的模样。
「你别多想,我问你名字只是为了方便……」
「我没有名字。」
我愣住了,就见他目光直视我,郑重地重复:「我没有名字。」
苍天啊,这世道怎么会有这么可怜的孩子!
「那我们就先起个名字吧,毕竟你要长住这里,没名字多不方便。」
他喃喃低语:「你要给我名字?」
我踱着步子在床前冥思苦想:「吾心归处是吾乡,你就叫吾归吧。」
嘿嘿,吾归,乌龟。
那魔瞪大了眼,低声念着:「吾归,吾归……」
念了十多遍,像是要将这名字刻进骨缝里。
我以为他发现了我的恶趣味要生气。
却不想他眼里亮晶晶的,珍之重之地对我道谢:「谢谢你,我很喜欢。」
……突如其来的负罪感袭击了我。
我歉疚又心虚地挠头:「其实还有更好听的,咱再挑挑?」
「我很喜欢吾归,真的。」
那真挚纯粹如获至宝的眼神,简直要将我负罪得怼进地狱了。
我叹口气,拿来纸与笔,带着想弥补的心虚,将「吾归」二字一笔一画写得认真。
「喏,这就是你的名字。」
他认真地端详着,像在看一件梦寐以求的至宝。
过了会儿,抬头问我:「那你呢?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提笔在一旁写下「九思」二字。
「我叫九思,取自『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唉,是一个好看的神仙给我取的,一板一眼,无趣得很。」
吾归没有问为什么我区区凡人竟能看见神仙,只眼巴巴地捧着写着我们二人名字的纸。
反反复复地看,直到墨干了,才小心折起,妥贴收进新换的衣服里层。
我悄悄看着,有点高兴,又有点酸涩。
我没想过有人会这样看重我给他的东西,哪怕是一个名字。
就像我从没想过,有人甚至连得到一个名字都会这般珍重小心。
罢了,想留下便留下吧。
「吾归,这次你可要仔细伤口,若是再裂开,这纸可就一并染了。」
他挪开视线,极不自然地红了耳尖。
近来,镜花山的妖魔鬼怪都知道我养了只魔在家里。
实在是这魔长得太过好看,实力又过于霸道。
异界本就以「弱肉强食」为生存法则,慕强永远是本心所向。
以至于这天,有只狐狸精意图潜进来悄悄与我打听吾归的事情。
她刚开口问了句「你屋里那男人我能勾引吗」,人就被吾归隔空一掌打飞数十米。
这会员我不开不行了,已经有感觉了,两个不同派别的人一个魔一个人在一起的话未来的路得有多难啊
吾归,也是我的归处,他俩要能够一直这样平稳度日得有多好啊
为了不走竟然还把自己又给搞伤了,要不要这么直白地留下啊,都不带疼的嘛
看到2人互诉衷肠那一段 脑海里顿时浮上来一段话“我曾把光阴浪费 甚至莽撞到誓死如归 直到遇见你我开始渴望长命百岁”[鼓掌]
我的妈呀,好可爱,别人问他好没好他还给人家原地蹦跶
好甜
大兄弟,你干啥呢
哈哈哈该说不说,这男魔还真是有点耐心,这么烦他都没有直接灭口
谢邀,那狐狸精可真是个大冤种,不过确实该打(bushi)
笑死我了,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其实不用这么礼貌,这下好了钱也去一半了
虽然说想要留下点记忆能理解,可是刻在碑上是不是有点...过于郑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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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魔童竟然是一个小绿茶,真就那么怕人家把你送走啊
天啊,一个魔诶,干嘛这么可爱,想赖在人家身边就直说嘛,鬼鬼祟祟跟着别太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