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著名歌手赵传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指出近期热门剧集《繁花》未经他的许可便使用了其经典歌曲《我是一只小小鸟》。赵传作为该歌曲的录音权人,表示自己并未收到任何关于录音权的协商。这一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网友们的观点各异,有人认为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提前告知,这是基本的礼貌问题。也有人表示对“录音权”的概念感到陌生。有人认为,像《繁花》这样的剧集让赵传的歌曲再次流行,他应该感谢剧集的导演。同时,也有人质疑版权的归属,认为版权通常属于唱片公司,而不是个人。
在网友的讨论中,有人认为赵传的歌曲因为《繁花》而再次受到关注,他应该感到高兴。也有人表示,王家卫作为知名导演,不太可能犯这样的错误。此外,还有网友表示,《繁花》中使用的所有插曲都经过原唱和原作者的许可,并支付了版权费。
综上所述,赵传的发文引发了关于版权和使用他人作品的广泛讨论,网友们的观点既有支持赵传的,也有对版权问题提出不同看法的。
既然花钱从音乐app下载使用的,那你去找app要钱吧
观看时没注意。如果是作为主题曲或插曲,确实应沟通;如果是剧中环境中出现的音乐,应该没问题。难道拍摄中所涉及的人和物都要追究侵权问题?这还不乱套了!
这个电视剧我没看过,也不想看因为没有太多的东西在里面。不过对小鸟的歌曲时不时的听下
这要是偷摸的就用了迪士尼的版权,非罚得王家卫破产,[笑着哭]
商业歌曲制作出来后商业版权归公司所有,作曲作词编曲有著作权,其余参与制作的没有版权
国内歌坛无人就是因为不尊重版权干的原创,大家热于赚快钱。
首先要明白录音权是啥,有没有解释的。而且词曲都是李宗盛,版权一般是公司所有的吧
繁花,我是一只小小鸟,这几字是你发明的吗?
不明白录音权是啥[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