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经验——你签字确认过的业务,你发现仍有问题,怎么办?
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序
为啥审计一定要有独立性?为啥要有避嫌程序?
就是怕:当审计人员查出来自己曾经办理或复核过的业务,审计时发现了问题,甚至还要承担责任时,掩盖不报。
比如:作为工程造价审计,公司要求你必须审核每一项结算,必须签字确认后,财务才能付款。
但是,在之后的审计中,你发现那项结算有问题,公司多付了钱,你怎么办?
再比如:公司新进了一批重要材料,老板或领导指定审计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单上你也签字了,后续审计盘点发现:材料型号不对或有重大质量问题,而且本应该在验收时就查出的,你咋办?
再比如:重大采购,要求审计人员参与招标,并在评标定标文件上签字,事后审计发现:中标单位有问题,评标程序也有问题,怎么办?
1.非审计业务的签字确认,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标明审核范围
非审计职责,哪怕是领导安排你参与复核,能不签字就不签字。
理由是:审计主要复核你们的业务运行程序是否合规,不对业务实质和业务结果负责。尤其是遇到招标采购业务,更要说:审计是旁观,旁站,旁听,以保证程序合规,而不对招标质量或可能存在的采购舞弊负责任,那仍是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的责任。
如果是审计领导或老板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签字,那你最好标注复核范围,比如:审计公复核评标程序合规,但不对中标结果的全面合规合理性背书。
对于结算审计,你签字时也不要只写“同意”两字,而是标明你对哪些分部分项进行了复核且未发现异常,而不是全面背书。
尤其是结算资料不齐全时,部分分包或甲供资料无法全面对比复核,更需要在审计意见项说明复核受限情况。
2.不用纠结,就算自己有责任,也要提出来
从职业道德角度来看,你曾经复核的业务出了问题,必须要提出来的。
但在实务操作中,如果问题不大的话,很多审计人员还是不愿意提的(你不提别人也不会知道),因为一方面自己也有责任,会受到处罚或领导不信任。
另一方面,审计权威或声誉也会受到影响,比如人家会说:看看,你们审计都已经审过了,它还有问题,这能怪我们(业务经办人)吗?
审计的道德救赎和应对话术:
(1)审计就不能出错吗?审计也是人!
(2)我们只是合理保证业务,并不能保证我们审核或审计过的东西完全正确;
(3)我们愿意承担复核责任,但经办的主责仍旧是业务部门;
(4)不能认为我们曾经复核过,出了问题我们就不会提出来!希望业务部门理解:审计签字并不是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错误背书,而是对程序合规性的确认。
(5)作为审计人员,我们本来就不应该参与到具体业务中,就算参与也不应该签字确认,因为审计程序的核心一直是“抽样复核”而不是“业务操作”,审计复核本身并不能发现所有问题。
3.坦然面对,主动提出并不会影响审计的权威性和声誉,也并不影响领导的信任
面对领导或老板,“坦然认错”一定是最好的应对方式,远远比解释、否人、推责更能获取同理心和认可度。
当然,如果遇到重大事件,遇到可能被一棒子打死的情况下,该辩解还是要辩解的。
但审计工作一般不会遇到这么严重的情形,审计只是三道线中的最后一道,有重大责任也是前两道线上的人或部门,不可能轮到审计人员身上。
你可以坦率地讲:“我们确实审核或审计过,当时没有发现问题,但经过此次更为细致和认真的审计(你也可以适当夸大你后来审计程序的精细度),发现了之前审核时有遗漏项,我愿意承担复核责任!”
如此处理,哪怕被罚了,也更能获得信任!
当然,也需要解释为什么之前没有复核出来,比如:没抽检到?受限于资料不完整?缺少测量工具?因进度紧急而减少了复核力度,等等。
结语
如果你是老板,当员工犯错时:
他们坦然承认错误远比不承认更让你欣慰;
他们自己发现自己的错误且主动提出来,远比别人发现更让你提升对他的信任;
他们主动承认错误并主动认罚,远比等着被罚,更彰显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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