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10名企业家联名举报的地产商,因涉冲击国家机关今日被刑拘

简划 2021-08-10 23:33:38

2021年8月10日下午,大白新闻从多个交叉信息渠道证实,闻喜县警方以涉嫌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对山西鼎元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元福刑事拘留。

据办案人员介绍,603专案涉黑人员景益民(2018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杨朝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以及另一涉黑犯罪团伙老大张江山(2020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6个月),均涉及邓元福案。

邓元福(图片来源:网络)

闻喜县警方表示,2020年4月接到该县商人王小明对邓元福涉嫌合同诈骗报案后,经过运城市公安局、山西省公安厅逐级批准,对邓元福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刑事拘留,后因检察机关下达书面通知撤案。

另据大白新闻此前报道,自称为山西省运城市企业家王小明的网友,于7月17日晚在微博发文,代表十多名企业家举报房地产开发商邓元福涉嫌经济诈骗。

据闻喜公安局办案人员8月10日透露,邓元福涉及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大白新闻对此案将继续关注。

撰文:陶新

【延伸阅读——开发商涉诈骗一案被撤销,闻喜警方:立案时经过省市公安机关审批】

7月17日晚,山西闻喜县企业家王小明在多个社交平台举报遭开发商邓元福经济诈骗,涉案金额近3000万。18日上午,闻喜县住建局领导向大白新闻透露,邓元福经营的鼎元公司常年拖欠农民工、供货商款项。闻喜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社教18日表示,2020年4月接到王小明反映情况后立案侦查,经过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审核定性为合同诈骗案,同年年底因接到县检察院通知书撤案。张社教表示:若接到后续相关举报,我们还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企业家称遭诈骗2900万

据该名网友在微博上自述,他是山西省运城市企业家王小明,代表十多名企业家举报一四川籍房地产开发商邓元福涉嫌经济诈骗。

据王小明讲述,2019年10月,他与山西鼎元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鼎元公司”)在闻喜县合作开发“桃园新城旧城改造项目”第三期,邓元福是鼎元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合同约定,王小明一方负责房屋的投资、建设、开发及销售等,鼎元公司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王小明按照合同付给邓元福2000万元定金,却发现多个建设地块并无土地证原件。他到闻喜县自然资源局查询获悉,其中一块宗地已被查封。王小明称,邓元福始终否认土地查封一事,自己又交付了900万尾款之后,被有关部门告知那块土地确已被查封,标的6000万,自己被骗了。

开发商本人回应

2020年4月上旬,王小明向闻喜县公安机关递交举报材料,4月中旬公安局立案受理。之后王小明通过股权调查发现,邓元福公司账面的2.4亿资金均为虚拟资产。

今年4月,邓元福起诉王小明,要求解除双方合同。王小明反诉对方未履行合同。据了解,本案已于6月16日开庭审理。据王小明反映,包括自己在内的十多名当地企业家均受到邓元福的经济欺诈。

7月18日下午3时许,大白新闻向邓元福核实十几名企业家举报其诈骗一事,对方回答“不知道”并挂断了电话。

一份出具时间为2021年7月的专家咨询意见书显示,经过对相关案件材料的研判,来自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三位刑法学权威教授得出结论:从现有材料来看,邓远福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县住建局:涉事公司拖欠农民工薪资

据闻喜县住建局某领导介绍,邓元福2010年左右通过招商引资来到闻喜,其公司为“桃园新城旧城改造项目”发包方,土地分三期建设。

该住建局领导表示,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住建局陆续接到该项目的农民工讨薪诉求。他们调查发现,这个项目二期的工程规划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齐全,鼎元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15年底,鼎元公司宣布资金链断裂,楼盘停工达两年左右。水泥、钢筋等供货商纷纷向邓元福追讨欠款,几百户业主抗议楼盘迟迟未建成,收不到房。

运城电视台新闻报道截图

据当地电视台报道,2015年11月28日,闻喜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鼎元公司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桃园新城二期项目进行无证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决定立案查处,责令停工。

令该城建局领导困惑的是,邓元福还向上级部门举报闻喜县政府未能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导致公司建设进度拖延。其与市县两级政府领导曾到省委进行解释说明。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鼎元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010年投资兴建闻喜县桃园路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桃园新城项目”作为闻喜县委、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自项目建设开工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

县公安局长:以合同诈骗立案又被撤案

7月18日上午,闻喜县副县长、闻喜县公安局长张社教告诉大白新闻,2020年4月,接到王小明举报邓元福经济诈骗的情况后,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照法律规定呈报运城市公安局、山西省公安厅审核,均将本案定性为合同诈骗。

张社教表示,从去年5月开始,闻喜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监督把关,并未对此案构成合同诈骗持有异议;同年7月,公安机关对邓元福刑事拘留,之后县检察院未予批捕。2020年12月11日,县检察院下达撤案通知书,认定王邓二人之间属于经济纠纷,并非合同诈骗。公安局因此撤销了案件。

张社教局长说,“民警在侦办过程中依法办案、全面取证,并经过省市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我们现在依然坚持邓元福构成犯罪的事实。”

他表示,如果收到王小明后续相关举报,公安局依然会依法受理、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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