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华曝娱乐圈内幕:王一博半年收入超5亿,有艺人6年0工资是常态

小彭的灿烂 2025-04-24 09:07:13

文|小彭的灿烂笔记

编辑|小彭的灿烂笔记

声明:本文陈述内容参考的“官方信息来源”,均赘述在文章末尾,感谢支持。

【前言】

“你以为明星都是日薪208万?错了,有人出道6年连工资都没见过。”乐华娱乐CEO杜华在自制综艺《年轻的战场》中一番话,直接撕开了娱乐圈的光鲜表皮,露出残酷的资本游戏规则。

这一消息瞬间点燃了大众的好奇心,娱乐圈的收入状况本就备受关注,这次的爆料更是将其内部收入的巨大差距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那么娱乐圈的收入体系为何如此悬殊?这真的是行业“常规操作”,还是赤裸裸的剥削呢?

【杜华的“残酷经济学”:新人先还债,顶流养公司】

杜华在节目中的一番言论,瞬间在网络上引起了无数网友的讨论,毕竟不论从哪个角度,杜华的言论都让人很不舒服!

她直言旗下女团 EVERGLOW 成员王怡人出道 6 年 “0 工资”,缘由是公司在女团出道前期,为了打造优质作品和拓展海外市场,投入了巨额资金用于歌曲创作、MV 拍摄以及大规模的海外推广。

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则,艺人必须先偿还这些前期投入成本,之后才有资格参与收入分成。

这一模式并非仅针对王怡人或 EVERGLOW 女团,乐华旗下的 NAME、BOYHOOD 等团体同样深陷其中。

此言论一经公开,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还债” 究竟要持续多久?

杜华在节目中对此并未给出明确的时间界限,这就仿佛给艺人的未来蒙上了一层厚重的迷雾。

在通常情况下,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约期长达 12 年,如果艺人的发展态势不佳,作品不受市场青睐,收入微薄,那么很有可能在整个合约期内都在为偿还公司前期投入而奔波忙碌,近乎 “白干”。

这对于怀揣梦想踏入娱乐圈的艺人而言,无疑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马拉松,甚至可能耗尽他们的青春与热情,却难以收获应有的回报。

其次公司所宣称的前期投入真的有那么高吗?这一问题也引发了业内人士的质疑。

有资深业内人士指出,部分经纪公司在计算成本时存在夸大的嫌疑,更有甚者,会将一些与艺人培养毫无关联的公司运营支出,强行摊派到艺人头上。

如此一来,艺人的 “还债期” 便被变相延长,他们获取收入的时间被大大推迟,在经济上长期处于被束缚的状态。

这种操作方式,无疑让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艺人在与经纪公司的博弈中更加举步维艰。

在王怡人出道 6 年 “0 工资” 的残酷现实面前,王一博的吸金能力却犹如璀璨星辰,照亮了乐华娱乐的营收版图。

2022 年,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王一博便凭借自身强大的商业价值,为乐华创收超过 5 亿。

他的代言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增长,多达 30 余个,从高端时尚品牌到日常快消产品,从电子产品到运动装备,几乎涵盖了各个消费领域。

而且长期以来,他个人贡献的收入占比始终超过乐华公司营收的 60%,堪称乐华娱乐当之无愧的 “顶梁柱” 与 “印钞机”。

这种收入上的巨大反差,不禁让人深思:同在一家经纪公司旗下,为何艺人之间的收入状况会天差地别?是市场的选择太过残酷,还是经纪公司的资源分配存在严重失衡呢?

【娱乐圈的“幸存者偏差”:1 个王一博,99 个王怡人】

杜华曾把乐华的商业模式形象地比喻成 “赌桌轮盘”,这种说法虽然直白,却精准地揭示了娱乐圈残酷的生存法则。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行业里,经纪公司如同在赌桌上押注的玩家,他们投入大量资源,试图从 100 个新人中捧红一个。

从概率学角度看,这无疑是一场风险极高的赌博,但一旦押中,公司便能凭借这一个成功的艺人获得丰厚回报,实现稳赚不赔的局面。

而在这场残酷的 “赌博游戏” 中,那些成为分母的艺人命运又将如何呢?一个尖锐的问题摆在眼前:被放弃的艺人怎么办?

在现实的娱乐圈生态里,如果艺人在合约期内发展不尽如人意,没有展现出足够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公司很可能会选择将其 “雪藏”。

所谓 “雪藏”,意味着艺人将失去公司原本承诺的资源支持,无法参与重要的演艺项目,曝光度骤减。

更为糟糕的是,在被 “雪藏” 期间,艺人不仅没有收入来源,陷入经济困境,而且由于合约的限制,他们无法轻易与公司解约,寻求其他发展途径。

这就如同被无形的枷锁束缚,动弹不得,在娱乐圈这个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舞台上逐渐被遗忘。

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关注到娱乐圈中普遍存在的 “养成系” 长约现象。

通常情况下,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约时长为 12 年,这对于那些 20 岁左右就怀揣梦想踏入娱乐圈的年轻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假设一位艺人在 20 岁风华正茂时与公司签约,开启自己的演艺生涯,那么当 12 年合约期满,他们已步入 30 多岁的人生阶段。

在娱乐圈这个极度看重青春和颜值的行业里,30 多岁对于许多艺人来说,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发展时期。

更令人唏嘘的是,在这漫长的 12 年里,他们可能一直处于努力奋斗、默默付出的状态,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获得成功,最终青春耗尽,却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这不禁让人反思,这种 “养成系” 长约模式,对于艺人而言,是否更像是一份沉重的 “卖身契”,过度束缚了他们的发展,让他们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背负了太多的压力与风险。

此前,花开半夏公司旗下组合成员的遭遇便是一个典型案例,该组合成员因长期在公司得不到应有的收入,生活陷入困境,试图通过解约来改变现状。

而他们却遭到了公司的无情反击,被索赔天价违约金。

这一事件并非个例,在娱乐圈的大环境中,类似的纠纷屡见不鲜。

经纪公司利用合约中的不平等条款,对艺人进行经济上的压榨和控制,使得艺人在追求自身权益的道路上举步维艰。

这种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艺人的利益,也对整个娱乐圈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加剧了行业内的矛盾与不稳定因素。

那么我们该如何打破这种恶性循环,为娱乐圈的艺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呢?

【法律灰色地带:经纪合同≠劳动合同?】

杜华那番关于旗下艺人 “0 工资” 的惊人言论,不仅在娱乐圈内掀起轩然大波,更是引发了广泛的法律争议。

从法律专业视角来看,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界定,直接关乎艺人的权益保障。

专业律师指出,在判断艺人是否能够依据《劳动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时,关键在于艺人能否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 “劳动关系”。

如果艺人能够提供证据,表明自己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且公司承诺给予固定薪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艺人便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公司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

而现实情况却复杂得多,在娱乐圈的实际运作中,大多数经纪合同并没有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下的合同,而是被归类为 “民事合同”,这种归类使得艺人在主张工资权利时面临巨大阻碍。

在民事合同框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多地基于合同约定,而非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

这就意味着,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艺人的工资条款,或者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工资,艺人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强制公司履行支付义务。

艺人往往陷入一种维权无门的困境,在与经纪公司的博弈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更为讽刺的是,即便像王一博这样在商业价值上堪称 “印钞机”,为乐华娱乐贡献了超过半数营收的顶流艺人,在公司股权结构中也并非占据主导地位。

当乐华娱乐成功上市时,公司的股权分配情况清晰地显示,杜华以及阿里等资本方牢牢占据着绝对控股权。

而王一博,尽管为公司创造了难以估量的财富,其持股比例却不足 1%......

【结语】

当杜华轻描淡写地说“这是行业常规操作”时,她或许忘了,“常规”不等于“合理”。

王一博的5亿与王怡人的0工资,本质是同一套规则下的两极,说白了就是“资本狂欢,新人买单”。

如果连基本劳动报酬都无法保障,所谓的“造星梦”,不过是又一个精心包装的泡沫罢了。

参考资料:

大河报在2025-04-15关于《艺人6年没工资?知名经纪公司回应!》的报道

顶端新闻在2025-04-15关于《“王怡人出道六年零工资”涉嫌违法?律师:得看签的啥合同》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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