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置原则

仔仔看财 2024-09-19 14:40:11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后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同持股模式下的税负

1、自然人持股:分红和转让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分红主体代扣代缴,无筹划空间。

2、有限公司持股:法人企业的分红,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合伙人缴纳20%的个税,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享受税收返还。

股权架构设计常见问题

1、一人有限公司问题:公司法中有规定,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的独立性,那么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2、注册资本问题:虽然目前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但是按照注册资本大小的承担债务责任,债务未偿还前,必须补足注册资本。

3、代持股的风险: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按约定移交投资收益;擅自处理代持股权;滥用股东权利;身份不被认可;显名股东:成为债务追偿的对象;在代持协议中对显名股东的行为和决定作出限制。

创业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置

1、设置核心股东

核心股东作为把握创业方向的领导者,应尽量为其设置较高的股权比例。

2、并非一定同股同权

企业可不按照投入资金比例分配股权,对于出资多但不熟悉业务或者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可约定所占股权比例少,此时该股东兼具有天使投资人的角色。

3、根据创始团队

各合伙人的优势确定股权比例对于更擅长把握战略方向和管理的创始人,建议应设置较高的股权比例,以便在企业经营出现分歧时作出关键决定,避免企业陷入僵局。

4、形成梯次结构核心

股东掌握最大股权,其余股东根据各自优势、贡献大小确定比例;后期可根据实际贡献和表现进行股权调整。

5、保留预留股权

根据事业发展过程中每个人的贡献,调整股权比例;预留给未来引进的合伙人/新股东。

6、保持股权的动态调整

根据创业团队成员的贡献度,及时调整股权架构。但是,核心创始人的股权比例通常不宜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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