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驾驶人开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确保能够清楚观察前方道路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以及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或追尾交通事故。
那么,什么样的闯红灯记录可以消除呢?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违法记录资料有误的;
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