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运苹果蕉过绿通被要求交1066元过路费,站员称苹果蕉不是香蕉

桐馨说历史 2023-09-01 16:29:58

“芭蕉不属于绿通,我再跟您说一遍。”云南某高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再一次跟王先生强调。

今天这起案件是由苹果蕉到底属于芭蕉还是属于香蕉引起的?

王先生的无奈

货车司机王先生跟记者说道,自己这些年一直以拉货跑运输为生,经常根据不同买主的要求,将不同的货物运往目的地。

之前也根据货主的要求运送过水果,但是每次都很顺利,哪里像这次?因为苹果蕉到底属不属于香蕉类在高速收费站跟站员争论不下。

王先生说,这批货是在前几天从广东拉过来的,雇主说要将这一车9吨的苹果蕉按时运往云南的目的地,但是在下高速时却出了问题。

出问题的不是货物的重量,而是这水果的种类。

王先生说,当天下高速时,货物的重量顺利过关了,但是工作人员要求他将货车门打开,要对水果的种类进行检查。

王先生对此并没有表示异议,因为他对自己的货物很有信心,而且之前过的高速收费站也不是一个了,别的地方检查都没有出现问题。

于是王先生就大方的将货车门打开了又帮忙将包子苹果蕉的袋子翻开,以方便工作人员尽快检查完好尽快下高速。

但是当工作人员看到里面的苹果蕉后,用手检查了一下,脸上则出现了为难的表情。

苹果蕉?香蕉?芭蕉?

王先生站在一旁见工作人员左右翻看了一下苹果蕉,之后沉默着不说话,心里也是咯噔一下,心想别是出了什么问题,影响交货。

还不等王先生张口问怎么了,工作人员就回头跟王先生说:“你这不是芭蕉吗?也不属于香蕉呀!走不了绿通。”

王先生一听,顿时懵了,自己明明是从苹果蕉的产地拉过来的,货主也说这叫苹果蕉,而且之前路过的收费站也都没提出异议啊,怎么到这儿就出问题了呢?

王先生赶紧解释道,这是苹果蕉,属于香蕉,因为有苹果的香味,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但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在反复检查确认后,依然坚持认为这就是芭蕉,并不是王先生所说的什么苹果蕉。不是香蕉,就走不了绿通,要正常交过路费才能通过。

王先生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很不理解,为什么苹果蕉、香蕉都属于香蕉类,香蕉就可以过绿通,到了苹果蕉这儿怎么就不行呢?

王先生有些气愤,跟工作人员争辩道:“我拉着这车货从广东到广西,从四川到贵州,都是走的绿色通道,怎么在云南就不行?”

工作人员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是对的,还特意拿出了一张绿色通道产品列表来跟王先生解释。

表格上清晰地标注着,香蕉可以走绿色通道,但是却没作进一步的分类说明。而且工作人员认为这属于芭蕉,当然不能走绿色通道。

随后,双方对这车货物是香蕉还是芭蕉争论不休。王先生也对工作人员说道:“你居然认为他是芭蕉,那你怎么证明他是芭蕉?”

而工作人员也毫不示弱,反问王先生:“你让我证明他是芭蕉,那好我问你,你说它是香蕉,你怎么证明它是香蕉?”

王先生则说:“我拉着这车货,这两天一路也通过了好几个收费站,在别的地方都走的绿色通道,怎么到了这儿就不行?”

说着,还要将前几个收费站的过路凭证拿给对方看,但对方却说其他收费站的结果他不认,他就坚持认为这是芭蕉。

1066元的过路费

就这样,双方谁都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一时之间僵在那里。

但是王先生很愁啊,工作人员不让自己走绿通,自己可以等,但是这一车苹果蕉等不了。

这水果是新鲜的,讲求时效,万一等得久了苹果蕉烂掉了,或者超过了约定送达的时间,哪一个结果自己都接受不了啊。

自己平时辛辛苦苦跑车,不就是赚这点儿钱养家糊口嘛,要是这趟对方不给钱,自己不就白跑了,还浪费了时间跟油钱。

这么一衡量,王先生在万般无奈下只能交了1066元的过路费,才过了高速。

但王先生觉得很是委屈,自己一路走过来,在前面的收费站都是走的绿通,结果到最后一个高速收费站了,还交了1000多的过路费,这么一算下来,扣除成本自己也没赚多少啊。

咽不下这口气的王先生将当时拍到的视频发到了网络上,希望让网友们来评评理。

而众多网友们看到视频后也纷纷留言表示,“苹果蕉难道不算香蕉吗?不是同属于香蕉类吗?”

还有网友表示“大家不要被商家各种各样的说法骗了,有的商家为了提高价格,故意编造一些各种各样新奇的名称。”

王先生说,当时自己已经和工作人员僵持了将近三个小时,当时天气很热,如果香蕉超过24个小时,一定会坏掉。

尽管在无奈之下交了1066元的过路费,但是等送达后还是坏了将近一吨的香蕉。

视频发到网上后,引起了许多网友的讨论,随着讨论声音越来越大,收费站的站长也看到了这则新闻。

没过几天,收费站的站长就带着工作人员找到王先生,主动道歉并退还了当初交的全部过路费。

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也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的,因为绿通政策的列表里只写到香蕉,之后就没有做具体划分,这才没让王先生走绿通。”

“但是苹果蕉属于香蕉,这件事的起因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不认识苹果蕉,而将其误认成了芭蕉。”

“因为误认成芭蕉,而不是香蕉,所以就没按照规定走绿通。这件事后,我们也会多加学习。”

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态度很诚恳,明确解释了这其中的误会,并且也表示以后也会多加学习,而且也退还了当初收取的过路费,王先生对这一结果也比较满意。

也给了时刻关注这一事件进展的网友们一个答复,尽管如此,还是有一部分网友提出,绿通政策的目的在于惠民,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灵活变通,岂不是更好?

可有一部分网友则清醒地认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绿通标准执行无可厚非,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灵活变通也不是根本方法,这其中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明确可以走绿色通道的农产品和水果种类。

这样严格依照明确清晰的规定办事,才合理合法。

网友们的说法各有各的道理,只是出发点不同,提升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必不可少,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是要通过明确绿色通道的产品种类来解决。

毕竟我国有这么多家收费站,如果仅仅靠着工作人员在执行中灵活变通,就相当于给了工作人员较大的自主选择权,难免不会产生个别“白马非马”或者“指鹿为马”的情况,到那时说不定会产生更大的问题,也会容易激化矛盾。

以案释法

一、苹果蕉到底属不属于香蕉?

在2023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中,已经对可以使用绿色通道的产品种类进行明确划分,不仅将苹果蕉增补到其中,作为可以免费通过绿色通道的产品,更是对苹果蕉的特点进行了说明。

二、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王先生运送的香蕉发生腐烂,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损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这个答案是明确的,工作人员当时的行为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由于未能及时辨认出苹果蕉属于香蕉,而与王先生争论不休,最终导致香蕉发生腐烂,这赔偿理应由收费站来承担,而不能只要求工作人员个人承担。

三、如果王先生采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据什么法律呢?

本案中,王先生在收费站缴纳过路费的行为,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在适用法律上,也应当适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基于这条规定,王先生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由收费站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如果王先生对复议结果不满意,之后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这件事有了圆满的结局,以后这类情况的发生概率也越来越小,但是还是要告诉大家,遇到问题要敢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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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杀猪的汉子

杀猪的汉子

8
2023-09-01 18:36

站员说得对,苹果是手机,必须要收费!

用户10xxx10

用户10xxx10

4
2023-09-01 22:20

这些收费员老是刁难货车司机,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管管啦!

刀枪不入

刀枪不入

3
2023-09-01 17:51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工作人员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2
2023-09-02 11:16

线椒不是辣椒的香蕉版本[滑稽笑]

迷路的麋鹿

迷路的麋鹿

1
2023-09-01 19:05

这个还真不能赖工作人员,有时候也是司机耍把戏

。

1
2023-09-02 11:09

只要想让你交钱就有一百个理由,如果它不想让你交钱也会有一百个理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切都在它的掌握之中!

用户14xxx92

用户14xxx92

2023-09-02 09:51

先打电话问问[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天天快乐

天天快乐

2023-09-02 09:05

很早以前的新闻了,现在统一都可以绿通了

桐馨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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