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同时也是电动车生产、销售大国。截至目前,根据相关资料统计,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5亿辆。随着车辆增多,因一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为了更好的管理电动车,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出台。
在这之前生产的电动车属于非标车,给予悬挂临时号牌,延长过渡使用期。2025年1月起电动车管理将迎来新变化:部分地区非电动车号牌将永久失效,违规上路将会被视为无牌、无证车。
这类电动车是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后,为非标电动车颁发的临时牌照,有效期为4年,目前已经超过过度使用期,属于超期服役。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多地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江西萍乡:根据《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其非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悬挂白底蓝字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河南郑州:2019年首次为非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并发放黄色过渡期号牌,经两次延长后,过渡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此后悬挂黄色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
云南曲靖麒麟区:当地已申领“白底红字”非标电动车临时过渡号牌的车辆有效期至2023年4月15日,自2025年1月1日起,违法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将被依法查处。
西藏日喀则:当地发放的红色临时过渡期号牌已到期,2025年1月起,驾驶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50元、扣留非机动车的处罚。
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当时很多车主购买的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的数据参数要求,属于“非标车”。因车辆的部分配置参数不符合新国标的要求,故不能上正规牌照,为了减少车主的损失,给予发放临时牌照并延长过渡期。
随着过渡期的结束,部分地区将禁止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车继续上路。但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禁止。
漯河:河南漯河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将该市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从2024年12月1日延长至2027年11月30日。
南充:四川南充公安交警发布通知,车主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进行集中备案并申请临时牌照,车辆可使用至2028年5月31日。
现在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严格,要想合法依规驾驶电动车上路,必须有驾驶证,建议考摩托车D证。除了这些购买60伏电动轻便摩托车,72伏及以上电动摩托车,还要求车辆必须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3C认证证书、保险单据、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这样才能合法办理牌照和行驶证。
11月1日修改后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明确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具有互助协同功能。48伏电动自行车的其他配置参数遵循以前的老国标,这意味着48伏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认证标准,否则就无法生产销售,车主购买也无法上牌。
虽然多地宣布在2025年1月1日起将禁止悬挂临时牌照的非标车上路,但大家也不必为此慌张。具体政策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区管理还是相对宽松的。但面对这一变化,车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不论你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首先要查看车辆是否有有效的3C认证证书,确认证书上执行标准是否符合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其次要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得使用车载式,而应该为分体式。充电器外壳有醒目的永久耐高温标识,标牌上有13位数字充电器编码。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若当地有电动车置换补贴,建议将非标车进行置换。
最后要注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时,铅酸电池车型车身重量由55公斤增加到63公斤,锂电池车型继续维持55公斤重量限制。不再强制要求安装脚蹬子,鼓励安装后视镜,车辆还配有北斗定位,以提高车辆的使用安全和便于交通管理。
电动车标准频繁修改,厂家可以生产,经销商可以正常销售,老百姓买来以后就变成非标车了,所有的责任最终都由老百姓来买单。电动车新规出台的宗旨是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标准的制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来出发,多为老百姓着想。
作为底层老百姓生活本就不容易,很多人买不起汽车,花两三千元买一辆电动车只是为了满足日常使用需求。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他们知道遵守交通规则。对于已经购买的电动车,不应该在新国标的约束范围内,等到不能用了自然淘汰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