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经火爆到这个程度,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的愤怒已经快要跃出屏幕了!
2023年5月2日,山西大同阳高县一对刚订婚的男女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指控男方强奸。戏剧性的是,医院诊断显示女方 “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司法鉴定也未在送检物中检出精斑。然而,一审法院仍以强奸罪判处男方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如今,这场充满争议的 “订婚强奸案” 二审开庭,却未当庭宣判,舆论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案件的核心矛盾在于证据链的脆弱性。女方坚称遭遇暴力,但医学检查显示其身体未留下明显性侵痕迹;男方则声称双方自愿,所谓 “拖拽” 行为是为阻止女方情绪失控纵火。更吊诡的是,司法鉴定结果与女方陈述严重不符 —— 内裤及阴道擦拭物均未检出精斑,这与 “发生性关系” 的指控形成直接冲突。然而,检方却以 “处女膜形态存在不确定性” 为由,未对这一关键证据作出合理解释。
庭前博弈:彩礼纠纷牵扯出的隐情
二审前夕,男方家属通过民事案件调取的婚介所登记信息,意外发现女方在与席某某相亲前,曾有两次失败的相亲经历。这一细节被男方视为质疑女方动机的突破口。据席母透露,女方在订婚次日即要求在婚房房产证上加名,协商未果后报警。尽管事后男方同意加名,但女方拒绝撤案,最终导致男方被捕。这一过程被男方家属解读为 “以婚姻为筹码的利益博弈”。
司法的边界:强奸罪认定的模糊地带
此案暴露出强奸罪认定中的现实困境。根据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 是核心要件,但如何界定 “意志” 成为难题。在亲密关系中,双方对性行为的合意往往缺乏书面证据,更多依赖口供。而本案中,女方情绪失控后的过激行为(如纵火、呼救),被男方解释为 “因加名不成而反悔”,却被检方视为 “反抗” 的佐证。这种主观认定的差异,使得案件陷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的僵局。
从 “反杀案” 到 “订婚案”:大同司法的历史镜鉴
值得注意的是,大同并非首次陷入类似争议。2005年的 “男子反杀敲诈者案” 中,杨某因自卫夺刀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尽管再审时承认 “原判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却仍维持原判。这一案例与当前案件形成微妙呼应:当个体行为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灰色地带,司法该如何平衡 “保护弱者” 与 “维护公正”?
如今,席某某在庭上两度痛哭喊冤,其母郑女士誓言 “绝不停止申诉”。这场看似普通的强奸案,早已超越了个体恩怨,成为检验司法公信力的试金石。当处女膜完整与强奸罪判决并存,当婚恋纠纷演变为刑事指控,我们不得不追问:法律该如何守护真正的受害者,又该如何避免沦为情感博弈的工具?或许,二审的最终判决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更将为同类案件的审理写下重要注脚。
爽!命运的分岔!
男方说 双方自愿 说明发生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