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之际,南昌县幽兰镇某个村落旁,因为一场村民在深夜举办的丧事而发生“19人遇难、21人受伤”的重大车祸,惨烈的伤亡事故让死亲友和社会大众无不惊悸哀恸。
事件已经过去三天,从事发地传来与案件有关的最新进展信息。借此机会,我想略微简要地谈一谈自己的解读和感受。
壹.事发路段是在幽兰镇桃岭村通往省道S517的连接线(Y807360121),为“三级公路”,全长4.65公里,双向单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解读】:
这个细节信息比较关键,发生事故的地段不是国道省道、更不是高速公路,仅是一条低等级的乡道(注:大写字母Y代表乡道、X代表县道、S代表省道、G代表国道或高速公路),这对于认定村民在该路段摆祭是否属于非法占道行为很重要。
我国内地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五个等级。其中,高速和一级为高等级公路,二级居中,三、四为低等级。三级公路是沟通县及县以上城镇的一般干线公路,双向车道,设计时速宜采用40公里(受地质地形限制可采用30公里),通常能适应各种车辆行驶。
午夜凌晨,村民在村旁的乡道边上路祭活动是否属于“非法占用机动车道”的行为,该由有关执法管理部门裁定,需要认真斟酌、慎重对待!我们遵纪守法,但是最基本的乡规民约、民间传统等也应该得到尊重。因为这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习俗传承和亿万华夏儿女的“乡愁情结”。
贰.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半挂载重货车,隶属于江西乐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黄色车牌号赣H52***、赣HH***(挂),事发时正装运砂石料。
【解读】:
受害者的家属可以稍微放宽心了,至少目前有了清楚明确的赔偿主体,相对个人赔偿能力明显增强,而且保险手续按常理来说也会相对比较齐备,赔偿款应该有保障了(至于公司及承保机构向司机追偿,那是另外一个案件)。
当下需要担心和提防的主要有两点:
其一、公司基于侥幸心理没有购买足够的保险,或保险已经失效尚未续保(车辆处于事实“脱保”状态)的;
其二、主体公司为了逃避赔偿责任,突击转移资产,甚至恶意注销(就是公司跑路)的。
叁.有证据清晰地表明,在发生事故前的一、两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里,肇事司机因为疲劳而睡着了!这段时间车辆完全“失控”,处于让人们想想都后怕不已的“真空”状态。
【解读】:
村民发丧这么大的动静,诸如奏乐、哭灵、吹号、放炮等,哪一个不是惊天动地的声响?司机居然毫无察觉?这太蹊跷了,太不合常理了。作为一个身心智力正常的社会人,怎么解释也解释不通!司机无疑是因自己的过失而放任危险驾驶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检方依法公诉,承担刑事或连带民事赔偿的责任。
目前,暂时还未确认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酒驾、醉驾或毒驾等不法行为。
肆.家属还应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打“持久战”,因为我个人预感这场交通事故的赔偿纷争注定不会顺利,扯皮、争吵、打官司等反复拉锯是必然!即使交警部门做出了责任认定划分,各方也可能不认可、不接受,继而行政复议、起诉、一审、二审、申请执行等等,没完没了……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更需要家属投入相当的精力在上面。
写在结尾尽管前路漫漫、结局难料,但值此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我仍由衷地期待南昌交警发扬一丝不苟、连续奋战的精神,尽快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给受害者家属吃下定心丸有个底儿。至少,也要让他们先把即将到的兔年这个春节尽量过好吧,其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