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迎来2023年黎明曙光的前夕,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有了重大进展:
青岛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驳回上诉人刘鑫的全部请求!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中院 二审庭审现场
换句话说,刘鑫腆着脸、硬着头皮的上诉宣告完全失败了。因为大陆执行司法诉讼“二审终审”体制,她翻盘的机会已然为零,她也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再为自己逃避法律责任而肆意开脱了!
网友们对此纷纷表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这场旷日持久的生命权纠纷官司,可谓是一部中国司法实践的影像记录簿,形形色色的人在里面出入发声甚至现身说法,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所谓的正义凛然或者法治精神,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过于斑驳复杂,语境也过于宏大。
老百姓只认最简单的事实和道理:人家替你挡了数十刀,你活下来了而人家却惨死异国他乡,你就应该替人家尽孝,当她可怜的单亲妈妈的另一个女儿,而不是反过来朝人家的伤口撒几把盐。
然而,万分遗憾的是幸存者没有这样做,她反而变本加厉刺激羞辱整日以泪洗面的可怜单亲妈妈江秋莲女士,最后干脆彻底撕破脸皮,推翻以前的说辞,死搅蛮缠拒不认账,不惜跟以前闺蜜的母亲打起这吃“人血馒头”的官司来。
二审上诉人刘鑫(暖曦)妄想翻案
于是就有了这令人匪夷所思的复杂官司,反复纠缠、劳神费力。
其实复杂的不是官司,而是人性和人心!
人性要如何凉薄冷漠,才会做出这等疯狂失格的举动来~~开除这个无耻之徒的“人籍”,恐怕都无法消弥人们内心经久不息的愤懑!
另外,我也想把这个消息推送给那个所谓“作家”陈山风女士。
不知道她收到这个消息会不会疯?这也是个奇葩的异人,一个作家长期不遗余力地替刘鑫聒噪啜掇,在场外一个劲地蹦跶和鼓吹二审刘鑫必胜、江秋莲必败的荒谬言论,随时准备为刘鑫之辈翻案!跪服这等国(li)色(jing)天(pan)香(道)的妖孽,阎王爷真该早点收了它。
如果二审推翻一审判决,那不是刘鑫、陈山风之流的胜利,而是“法治向善”的大溃败……
因为,我记得一审判决书中有这么几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感动万分:
[1]、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2]、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3]、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鑫,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书还进一步对刘鑫有违伦理道德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地揭露和批判: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这个所谓的作家就不是个东西。
法院判的好[点赞]
大家身体受虐普遍情绪低落之际,这个判决太给大伙提气。
忘恩负义遭天谴!
那货祸害了好多人啦[流鼻涕],老天还不收她
支持刘暖曦开“人”籍,陈什么作家臭名昭著
人都不是了,真的下作
记住22年的这些没有进化为人的小丑刘鑫,韩素,陈岚,谭斌
陈岚老太婆太恶心了
刘鑫这货一定会遭天谴的,她就不配为人。
因为自己是黑户,不让报警。并且把帮助她的人锁在门外被杀害。之后还去网暴攻击帮助她的人的母亲,把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两个成语完美的表现出来了
那些个恶魔的帮凶和爪牙也要受尽折磨才死
硫酸不知道好买不?
多行不义必自毙,人在做,天在看,作妖的一干人等终将接受制裁!
陈山风是不是整容了,怎么这么难看,问题是她写过啥,咋还成作家了
那个请教一下:说江母、四次婚姻,还有一个儿子,江歌的生父叫王天峰……这些是真是假?
刘鑫非常坏,江歌被杀,这就是刘鑫希望的,这样她就可以摆脱她的男友了
那个作家就像蓬佩奥一样无耻
是啊,正义不会缺席,但是不能让正义迟到,
这个判决来的真是时候,[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入仓
有知识没修养,有文凭没教养
丧心天良者决没好下场,吹鼓手陈某遭人唾弃。
这只是个“民事诉讼”………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吗
人啊,绝大数都有情感,知道感恩;兽吗,需要养熟,否则容易伤人,这个刘算是未养熟的一类。
正义不会缺席
陈山风不是死了吗?
是哪个叫作家陈岚的吧
刘鑫确实不是个好东西。有个疑问,为什么不去遣责杀人凶手,杀人凶手才是祸源。是绝对能放过的。刘鑫再坏也不及凶手坏,是谁在带偏?
陈岚要不是当年玩儿魔兽上节目出点名,鬼认识这种没有拿得出手作品的“作家”
二审之后希望刘鑫能反思自己,江歌死后她家人应该带着她去给江歌妈妈磕头认亲,给江歌妈妈当干女儿给她养老送终,这样比较符合我的认知!最差也是一次性拿出一大笔钱来一次性补偿江歌妈妈。但是最终走的第二条路,是被江歌妈妈起诉到身败名裂还得拿钱,何苦呢!完全可以开始的时候就去做这件事,知恩图报!而不是恩将仇报之后该给的钱还是要给!何苦呢!抱有侥幸心理,想着颠倒黑白,不想出人更不想出钱,苦了江歌妈妈,实际最后也会害了自己,真的得不偿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