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位“大老虎”开开眼。此人在15年的时间里,累计收受贿赂超过5.4亿元,年均受贿3600多万,比《人民的名义》里赵德汉更精彩。
这位“大老虎”叫李文喜,最后担任的职位是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级别副部。
2023年1月6日,李文喜因受贿罪被一审宣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并特别明确,在其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他也因此成为2023年首个因受贿罪而被判处死缓的官员。
经审理查明,“李大老虎”在2006年至2021年间,共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价值5.4亿余元。折算下来,他平均每年收受贿赂达3600多万,这是我们很多普通人十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而他一年就有了。
受贿与贪污等其他犯罪不同,主体一定是有权力。毕竟不能帮人办事或者办不成事,也没人会来行贿。一般的官员,再怎么费尽心思,再怎么大胆,也收不到5个多亿的贿赂。
所以,“李大老虎”能受贿5.4个亿,他的职务“含权量”一定非同寻常。
事实确是如此。2006年至2021年间,李担任的职务是辽宁公安厅厅长、政协副主席,法院认定其在担任上述职务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
“李大老虎”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并且还是担任领导职务。他从辽宁省本溪县一路进步,先后任本溪县公安局长、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4月,44岁的他出任本溪市公安局长。
并于2000年1月,上调至省公安厅任副厅长,仅5个月后,又兼任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书记,级别也被明确为正厅级。
2002年5月,从多个副厅长中脱颖而出,升为省厅厅长。2008年,又晋升为省政协的副主席,级别提为副部长,并同时兼任省公安厅长,直至2011年。
退休后,李还担任着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辽宁省警察协会主席等职务。
(大老虎低头受审)
2021年1月25日,李文喜官宣被查。结合最后的判决来看,他在被查前的一个月里,还在收受贿赂。真可谓是个“大财迷”,“双开”通报中评价他是“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肆无忌惮聚钱敛财”。
一位执掌全省治安管理权的高官,却在肆无忌惮收钱,这对社会的影响和破坏该有多么大?他用剩下的一辈子牢狱,都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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