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四川的一则新闻引起大家广泛热议,我也关注了这条消息。
是什么呢?那就是未婚也能办理生育登记。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非婚生的子女也能进行生育登记。
如果还不明白,顺着这样的逻辑我们再捋一捋,非婚生的子女是哪些呢?
其实就两种,一是未婚先孕的情侣,就是指那些不想办理结婚登记,却想拥有自己孩子的年轻人;二是私生子,有结婚登记却不是和结婚登记者生育的子女。
搞清楚这一点,那问题就来了。
第一种显然是婚姻观念改变的问题,就是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想受婚姻的束缚想拥有自己的孩子,所谓“不婚但育孩主义者“,这本质上是对结婚生子传统观念的打破。
目前据我了解,对于未婚先育,欧美国家的平均比率已达到40%,个别高的已达到60%,也就是说,在欧美一些国家,未婚先育已经成为了常态、习惯,大家见怪不怪了。
而中国作为一个东方国家,家庭观念浓厚,不管是根据民间的数据还是参考文化相近的日韩,非婚生育的比例都比较低,日韩是2.4%和2.5%,中国估计也差不多。
那既然是思想观念的变革问题,朝夕之间就不可能改变,因此,我认为”未婚也能办理生育登记“的政策出台,对”不婚主义“的引导影响不大。
那第二种就严重了,极端的质疑是鼓励婚外关系和私生子,官方的回应是”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并且”生育登记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
尽管官方的表达比较清楚,但依旧打消不了人们的疑虑。
我不是社会学家,我评估不了这项政策对婚外关系和私生子的影响,但我可以从一个侧面提供大家一个思考的角度。
那就是除四川之外,全国也就广东和陕西两省出台了相关政策,区区三个省,数量的稀少似乎也说明了这项政策也许是一个比较激进的政策。
我相信,这项政策的出台,初衷是保护未婚先孕子女的权益,但政策实施以后,会不会鼓励婚外关系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