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可孝,非常孝”:过犹不及的孝道文化产出过哪些BE美学

维京晋州梦 2023-11-05 17:09:05
引言

从《盗墓笔记》到《鬼吹灯》,现代文学中总少不了人们对寻宝的热情和追求,现实里虽然不会出现文学作品中的“大粽子”,但精美的墓室和其中的宝贝还是有目共睹的。古人的墓室文化和葬礼相关,而葬礼又紧紧联系着生者和逝者,也就离不开古人践行的“孝道”。

汉代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贯穿着人们“百善孝为先”的思想,孝道之治被视为汉朝政治历史和社会思想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最能代表当时人民的思想之一就是血脉相承。

汉代发展时期涌现出来的中华传统美德,在两千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不仅对中国传统道德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重要的效果。而且为后世所称道,代代相传,在不断传承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的丰富的文化内涵。

一、孝可不是一家子的事情,人人都要掺一脚

汉朝建立初期,国家推行黄老思想,即“无为而治”,采取休养生息政策,这种政策对于汉朝小农经济生命力的恢复有着重要作用和影响。从而在很长时期内,推动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政治上的稳定,这也是后期汉朝积极推行以孝治天下的重要原因。

儒家思想倡导三纲五常,汉朝推行儒学的过程中,也加强了对宗法等级制度的维护,重视推行孝道。尤其是尊老教育是汉朝的以孝治天下的一大特色,国家号召民众对老人尽孝,对行为出类拔萃者进行奖励,从加官晋爵、赏赐钱财到减免赋税徭役不等,这些奖励措施无疑大大鼓励了民众对尊老尽孝行为的实践力度。

在实践孝治中,汉代法律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举措就是设置三老、孝悌、力田,以提倡崇孝之风。汉朝对实践孝行的人给予积极的奖励和鼓励政策,并且将其作为正面典型进行宣传,使之成为民众争相效仿的榜样。

《孟子·离娄上》记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依据礼制,娶妻必须事先禀告父母,征得父母的同意,需要“父母之命”,然而,舜“父顽母嚚”,时时想加害于他。表面上看,舜不告而娶是对父母不孝,但是,在“无后为大”的“大不孝”面前,这算是小不孝,两害相权取其轻,因此,尽管舜不告而娶,“君子以为犹告也”,这样不仅避免了无后,而且维护了人伦,可以说从更高的角度遵守了孝道。

《二十四孝》记载:“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路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荫会所,遂辞而去。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缣偿债主,孝心动苍穹。”

诸如此类的孝子孝女,在古籍上的记录不在少数。等同于现在的传媒,广为流传并歌颂的事情会领导百姓的思想,从而自发想要效仿,这也是孝道排在古人品行榜首的原因。

一个人最核心、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家族关系,这是古代的宗族关系所导致的社会思想。在家谱中占有一个位置,是对一个人的身份认同感的体现。对于个体而言,通过对个体生命源头的“寻根”,个体便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偶然的生命事件,生命变得更加具有质感,个体因整体的存在、传承而变得具有真实感、厚重感和历史感。

二、孝道文化养死不养生:活着在地狱,死后是天堂?

古人把孝贯穿于父母生死的全过程:“生,事之以礼”,既包括孝子奉养父母的外部行为,也包括子女爱敬父母的内在态度和情感;“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对死者要“擗踊哭泣,哀以送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由于孝是仁的根本,而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这样丧亲的过程便要符合礼的要求。

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对于孝道的最高理解为厚葬,所以当时社会兴起厚葬之风:按照死者生前的生活居住条件,为其营造豪华的墓室,把死者生前的环境和场景尽量的搬进墓室,让死者在死后能升天,也能享受生前的生活。这就为墓室艺术奠定了基础,但也逐渐让生死两件大事的天平倾斜了。

西汉前期的墓群,简单地彩绘着青龙、白虎、朱雀等方位神来象征着天界,以灵芝、荷花、云朵、菱形图案等装饰内容,绘制长达五米的巨龙,头角身翼,龙舌卷衔怪兽,左右画朱雀、白虎,十分壮观。

西汉后期的壁画题材多见驱傩逐疫,和当时民间流行的瘟疫病情有关。汉代的傩仪沿用先秦方相氏驱傩的习俗,以保护死者不受山林惊怪的侵扰。这一文化现象也展现出两汉之际死生观念的转变。

由于在以上历史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在制作上也受墓室的具体条件限制,一般比较简率,随便,不是精雕细琢,不足以代表作者的实际水平。到了东汉时期,绘画技法更趋多样和成熟,把美学淋漓尽致地运用在墓室壁画的描绘中。

勾勒、平涂、晕染等方法在东汉的墓室壁画里出现,甚至用凹凸感来表现层次;色彩较为丰富复杂,使用了朱、绿、黄、橙、紫等色调的矿物质颜料;线条的表现力明显提高,人物的身份、性格刻画受到重视,因而壁画中的人物生动传神。

到东汉前期,墓室壁画题材除了沿袭西汉晚期以来的传统,主要内容仍然是之前的日月天象、四神以及祝寿升天,但增加了门卒属吏、车骑出行等表现墓主人生前家居宴饮等新内容。

人们身后的葬礼极尽奢华。这不仅是中下层的观念,尤其是王公贵族、权臣外戚的丧葬中,皇上亲临丧礼,政府还有充裕的赏赐,从而形成奢侈之仪,遇宠臣之丧,赏赐更是厚重,他们对丧礼的重视,无疑是起到了直接有效的表率作用,上行下效,致使各级官吏和百姓争相效仿,为达厚葬目的,竭尽所能铺张浪费。

三、孝?愚?——厚葬孝文化美学价值背后的丑恶面

由于孝具有的特殊作用有助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故而西汉统治者在把董仲舒的新儒学定为封建正统思想的同时,对先秦儒家经典之一的《孝经》亦十分重视。《白虎通义》把《孝经》视为治国安民的法典,并以此来解释孝观念。

《白虎通义·五经》载:故孔子曰:“《书》曰:‘孝乎惟孝,友兄于弟,施于有政,是以为政也。’”夫孝者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上下通。《孝经》者,夫制礼乐仁之本。

拨高《孝经》地位,把孝观念作为是“施于有政,是以为政”的统治策略,是“制礼乐仁之本”‚是为达到“内能正己外能正人,内外行备,孝道乃生”的安定的统治局面。汉代的职官选举制——察举制,这种制度一方面为国家输送了人才,另一方面也在社会上掀起了“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舆论风尚,在社会中增强影响力的同时也做到了很好的宣传。

但是任何一种道德规范,都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密切相关的,都是那个时代特定的历史产物。但是,孝观念和孝规范除了具有阶级的、时代的印记之外,同时也是人类亲子关系的天然反映,是人类最真挚的道德情感的体现。以阶级性来吞并人的天然情感,将父母子女间的血缘亲情以阶级来划分,只能造成亲情疏远、人际隔阂、社会伦理关系紧张。

《盐铁论·散不足》载:世人“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著于俗,故黎民相慕效,以致发屋卖业。”

唐宋以后,由于统治者的导向,厚葬习俗日益膨胀,隆重为逝者送死成为人们的头等大事。宋人李觏说:“死者人之终也,不可以不厚也”,把丧葬厚薄作为衡量孝与不孝的重要标准。于是王安石以“先臣之未葬”为由,数次请辞以“奉养婚嫁葬送之窘”。

直至清代,厚葬习俗经久不衰。《清稗类钞》中破落弟子邬三,为避免世人称之不孝之名,在为父母办丧事时,不惜“卖屋治丧”。

正因如此,《淮南子·汜论洲》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此语高度概括出厚葬陋习的思想渊源便是儒家的孝观念。孔子说:“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忠孝仁义和贤臣则明主而事没有什么矛盾。

忠和愚忠的界限是:对于君主做出不符合道义的事情,做下属劝阻两次而不听,就应该去之。如果坚持劝阻,就会自取其辱甚至被杀,那就是愚昧了。

孝和愚孝的界限是:父母做出不符合道义的事情,却不劝阻反而顺从,这叫愚孝。比如父母暴怒而虐待孩子,孩子不逃避,就是愚孝。

作为封建社会产物的厚葬陋习,现今在农村仍然严重存在。古时的孝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于是封建统治者极力提倡孝道,厚葬陋习愈演愈烈,以至用丧葬的厚薄程度作为标准,判断子女是否行孝。这一片面的标准,忽视了作为孝含义的另一重要内容——养生,而成为传统孝道的糟粕。

结语

虽然汉朝的孝道文化在最初一定时期内起到了重要的维护统治作用,为确立社会制度维护国家稳定作出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积极的作用逐渐消减,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汉代之后,对孝德的推崇产生了孝文化封建化、极端化等趋势,致使愚忠愚孝思想出现,产生了一些不太好的影响。

毋庸讳言,在现代社会中,传统孝道缺失的现象并不少见,父母子女对簿公堂、几个子女不赡养一个老人,诸如此类的报道不绝于媒体。对于孝文化,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去其糟粕”,但却也忘了“取其精华”。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然应该是我们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做一个孝敬父母的人都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家庭的和谐与安宁是用“孝”紧紧连接的,如果孝被抛弃,那整个人类社会将支离破碎,《礼记》中所描绘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也只是天方夜谭。

这就是“孝”作为“诸德之本”的最终存在意义。对于古时的孝道,我们应辩证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当今社会特点,孝顺父母,践行孝道,推己及人,天下大同。

参考文献:

[1]南怀谨.论语别裁 [M].考古文化.

[2]胡平生.孝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

[3]孙筱.汉代“孝”的观念的变化[J].孔子研究,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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