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起曲型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案件中的两名公安人员跨省“执法”本应维护法律的尊严,却利用职务便利,将执法权变成牟利工具,最终因滥用职权被判刑。网友戏称这起事件为“远洋捕捞”,但事情的细节,总还是让我们对这两位警察叔叔们本该代表的正义,产生了失望之情!
案件回顾2023年5月下旬,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与协警占某某,为了个人非法利益,擅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等地,以“帮助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6月11日,事件升级!
两人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为借口,将江苏吴江的企业家沈某从家中带走。在车内,杨某某暗示可以帮忙“摆平案件”,并向沈某索要财物。
然而,沈某并未屈服,而是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趁机跳车逃跑并报警。最终,这场荒唐的跨省“执法”被揭穿,两人被依法逮捕。
法院判决德清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小编观点这起案件表面上是一场滑稽的“远洋捕捞”,但背后暴露出的是公权力的滥用与法律意识的淡薄。
1.公权力的滥用与信任危机
公安人员的职责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杨某某与占某某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牟利。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还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2.企业家的权益保护
非法干预企业经营、借执法之名侵害企业家权益。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营商环境,还给企业发展带来沉重负担。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企业家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3.法律的震慑作用
本案中,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依法对两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并最终得到法院支持。这一判决不仅对滥用职权者形成了有力震慑,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号。
网友评论写在最后本案的成功处理,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示范:
对权力的滥用必须零容忍
对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保护
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远洋捕捞”的荒唐剧虽已落幕,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远未结束。
希望每一个手握公权力的人都能守住法律底线,让“护企”行动的旗帜高高飘扬,让每一个企业家都能安心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