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35】男子假冒富二代骗女孩结婚,婚姻有效吗?

幼萱谈社会 2023-11-16 06:43:15

#民法典小故事#【35】男子假冒富二代骗女孩婚,婚姻有效吗?

案例小明是一个纨绔子弟,花花青年,整天游山玩水,不务正业,但是呢,他却把自己装扮成一副有为青年的样子,骗小兰说自己是985的高校毕业,家里边儿是富二代。然后呢,小红呢,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呢,就和小明领了结婚证。结婚证领了以后,小红才发现呢,小明实际上是穷鬼一个,那么就以自己受受骗上当为由,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律师说法我们国家规定,如果受到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如果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另一方呢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结婚登记。同时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无效。但是,并没有规定欺诈而结婚无效,也就是说小红被小明欺骗,进行的结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小红如果说不愿意和小明继续过,那么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只有假冒他人身份登记,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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