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药妆,竟然违法???

限量版二宝妈 2019-08-26 16:06:10

目前药妆品非常热门。

药妆品的“门槛”很低,只要兼有化妆品和药品的作用,任何产品都可以叫“药妆品”。

许多护肤品公司都爱用这个名词,尤其是医生自己做销售或支持的产品,让消费者觉得效果比普通产品更好或具有更强的生物活性。

如今销售和代言药妆品的医生越来越多了,使得这类产品更加热门。

举个例子:

蒂娜·阿斯特(Tina Alster)医生为兰蔻品牌的产品做代言;

卡伊恩·格罗斯曼(Karyn Grossman)医生为 Prescriptives 品牌的产品做宣传;

帕特丽夏·韦克斯勒(Patricia Wexler)医生有自己的同名品牌 Patricia Wexler M.D.Dermatology;

杰弗里·多弗尔(Jeffrey Dover)医生代言 Skin Effects 品牌;

杜克(SkinCeuticals)品牌的老板是谢尔登·皮奈尔(Sheldon Pinnell)医生,现在已经被欧莱雅收购,还有裴礼康(N.V. Perricone)医生。

这些医生的领军人物是霍华德·索贝尔(Howard Sobel)医生,他卖的护肤产品算是如今最贵的。

虽然这些产品有着深刻的医学背景,但“药妆品”一词在使用上却不受监管,完全是一种夸大宣传的营销用语,任何人都可以给产品贴上这个标签以示具有更多的“药用价值”,药监局甚至表示并不存在什么药妆品,它只是推销巧妙的化妆品。

真相会颠覆你的三观:

根据国内法律规定,中国不存在“药妆品”,也就是没有所谓的“国货药妆”,各位仙女姐妹可以醒醒了。

药妆品与护肤品有真正区别吗?

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没有!

其实许多护肤品都含有影响皮肤生理功能的成分,如抗氧化物(大多数都有抗炎作用)、细胞沟通因子、去角质物、美白成分和细胞间物质(类似皮肤结构的成分),但它们并不一定归类为药妆品。

以上这些成分我以后会做详细介绍,但“药妆品”这个术语则纯粹是营销用语,不能证明贴有这个标签的产品在配方上就更有效果。

我会在以后继续揭露各类护肤品的利弊,交给大家更多护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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