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云南幼儿园投毒案:保姆蒙冤14年获巨额赔偿,真凶至今成谜

幻露聊过 2024-09-25 06:02:43

2002年2月23日,对于朱梅来说是平平常常的一天,身为云南省巧家县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的她,像往常一样忙着打理园里的事务,全然不知厄运即将悄悄降临。

到了下午三点多,朱梅在查房时发现有一个三岁多的小男孩仍在午睡,怎么这么晚了还没醒?她感觉有些疑惑,便上前准备把这个小男孩给叫醒。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无论她怎么呼喊和摇晃,这个小男孩依然昏睡不醒,而且他的脸色苍白如纸,身体不停地抽搐着,嘴角还有呕吐物。

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朱梅还以为小男孩感冒了,就给他喂了一点水和药,并通知家长尽快把孩子接走。

但就在这时,朱梅又发现另外两个孩子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难道是食物中毒了?朱梅一时间惊慌失措,她来不及多想,连忙喊来了保育老师,几个人手忙脚乱地将这三个孩子送到了医院。

得知这一消息后,孩子们的家长也都火速赶到了医院,众人守候在急救室门外翘首以盼着,祈望孩子们都能平安无事。

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抢救后,不幸的噩耗还是传了出来,尽管另外两个孩子的病情没有大碍,但那个最先出现症状的小男孩由于病情较重,最终因抢救无效去世。

小男孩的父母呼天抢地,愤怒的家属们则将朱梅团团围住,要求她给一个说法。那一瞬间,朱梅的大脑一片空白,因为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当地警方随即介入开展调查,原因就在于医院从小男孩的胃里检出了毒鼠强的成分,也就是说他很可能死于蓄意投毒。如果这个假说成立的话,那么这将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

随后,朱梅被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讯问,与她一同被传唤的还有钱仁凤,她是这个幼儿园的保姆,实际上就是勤杂工。

显而易见的是,朱梅作为幼儿园的园长兼实际控制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作出投毒之举,毁掉自己的事业和前程,因此她很快就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但当时只有17岁的钱仁凤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警方经过审讯后,认定她就是投毒案的元凶,由于当时还是未成年人,钱仁凤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至此,这起沸沸扬扬的幼儿园投毒案似乎尘埃落定。但14年过后,钱仁凤却被无罪释放,还获得了巨额的国家赔偿。

那么,钱仁凤为何会被无罪释放?真正的作案凶手又是谁?这起幼儿园投毒案的背后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蒙冤入狱

钱仁凤出生于1984年,她打小就生长在云南省昭通市的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村子周围是海拔一千多米的高山,由于交通不便,村民们的生活普遍都很贫穷。

长期闭塞的环境,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贫瘠,还造成了思想上的落后,因此当地一直有早婚的习俗。钱仁凤虽然没走出过大山,但她不想过早地嫁人,不想自己的人生被束缚,看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她对外面的世界也愈发向往。

正是因为这个想法,钱仁凤小学还没有上完就选择了辍学,和本家的一个表姐来到县城打工,开始在社会上闯荡。

可想而知的是,像她这样既没有学历,年龄又很小的女孩,找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好在她本分善良,做事又很勤快,最终被一家幼儿园的园长朱梅看中,成为了幼儿园的勤杂工。

虽然从未在幼儿园工作过,但钱仁凤做事勤勤恳恳,尽心尽责,对孩子们也很有耐心,这也让朱梅感到十分满意,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帮手。

这一天,钱仁凤像往常一样提早来到幼儿园打扫卫生,当看到朱梅采购食材回来准备做饭时,她立即上前帮忙打下手,很快就将孩子们的午饭做好了。

吃完了午饭以后,有几个孩子吵嚷着说没有吃饱,钱仁凤就用幼儿园早上喝剩下的豆奶粉,给这几个孩子冲了水喝。

谁也没有想到,不久后就发生了意外,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谁会如此狠心对年幼的孩子下毒手呢?这个案子在当时引发了轩然大波,警方经过调查后,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她就是年仅17岁的钱仁凤。

之所以如此迅速地锁定嫌疑人,是因为警方认定钱仁凤在给孩子们喝的豆奶粉里投了毒。我们无从得知,一个还未成年的女孩面对审讯时,会有怎样的心理变化。

事实是,警方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击审讯后,钱仁凤最终招认了投毒是自己所为。在第一份有罪供述上,她交待自己的犯罪动机是想报复朱梅,原因是她在工作中经常和朱梅发生摩擦和矛盾。

根据钱仁凤的供述,警方在距离幼儿园不远的一条水沟里找到了用完的药瓶,还在她的住处发现了好几种不同的鼠药。

从有罪供述到作案工具,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因此警方确定钱仁凤就是投毒案的凶手,随即向检方提请批捕。

但得知这一消息后,幼儿园园长朱梅却在第一时间表示了异议,因为她知道钱仁凤为人善良本分,对幼儿园孩子们一向呵护有加,自己也从未和钱仁凤有过矛盾,无论如何她也不相信对方会作出毒杀幼儿的丧心病狂之举。

朱梅并不知道,在她表达疑问的同时,钱仁凤也很快推翻了有罪供述,她反复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然而,无论是朱梅的异议,还是钱仁凤的申辩,都没有改变这个案子的走向。

几个月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钱仁凤提起公诉,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投毒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钱仁凤当时尚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行为人,因此被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花季少女,究竟是带着怎样的心情走进监狱大门的,想到漫漫余生都将在监狱里度过,想必她会觉得无比地绝望。

但此时的钱仁凤肯定不会想到,14年后她不仅戏剧性地重获自由,还获得了国家给予的巨额赔偿金。

那么,在这艰难曲折的平反过程中,钱仁凤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申诉之路

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判刑入狱后,钱仁凤已经70多岁的老父亲,一路跋山涉水来到了昭通市区,他虽然不识字,但身上带着别人帮忙写好的申诉书,到处哭诉喊冤,因为他坚决不相信善良淳朴的女儿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而正在监狱服刑的钱仁凤更是整天以泪洗面,遭受冤屈的痛苦无时不刻地在折磨着她,让她的身心受到了很大伤害。

法院宣判两个月后,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曾以证据不足为由进行了上诉,但最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尽管如此,钱仁凤仍然没有放弃上诉的希望,文化程度不高的她多次委托狱友帮忙写申诉书,但这些申诉书寄出去以后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一直到2010年,几名法律援助律师到钱仁凤所在的监狱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已经服刑了8年之久的钱仁凤,见到律师就如见到救星一样,她扑通一声跪在了律师面前,痛哭失声地说道:

“我是被冤枉的,求求您帮我申冤!”

从常识上来说,如果一个已服刑多年的罪犯仍然不停地申诉喊冤,那么这个案件本身很可能是有问题的。

就在钱仁凤申冤无门的同时,她的老父亲也一直奔走在上诉的路上。面对这样一个穿着满身补丁的衣服,头发花白,眼睛几乎哭肿的老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感到了极大的震撼。

了解完案情以后,这名律师觉得案件本身存在着很多漏洞,很可能是一起冤案,就决定免费帮助老人打官司。

他联系了当年帮钱仁凤辩护的代理律师,详细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并查阅了案卷材料,从证据和证词中寻找蛛丝马迹,进而发现了很多的疑点。

此后,他们联合钱仁凤的家属、幼儿园园长朱梅,分别向云南省公安厅、当年办案的公安部门、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请求法院重审此案。

这一次,他们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省检察院对钱仁凤案提交了再审意见书,省高院随即决定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这意味着钱仁凤历经了数十年的申冤后,终于看到了洗清冤屈的希望。

在案件再审的过程中,在钱仁凤是否为投毒案凶手这一焦点问题上,检方提出了案件的三大疑点:

首先,经过检察院鉴定,在钱仁凤作出的唯一一份有罪供述上,并没有她本人的签名,而是由当时负责侦办此案的人员代签的,代签的原因也没有注明。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笔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真实性自然存疑。

其次,在最关键的证物环节中,被钱仁凤丢弃在水沟里的药瓶上并没有她的指纹,而且尸体解剖报告、毒物检验报告等,证明死者是属于毒鼠强中毒的鉴定意见,仍然有待进一步考证。

最后,钱仁凤被抓捕归案后,这家幼儿园并没有从此平安无事,在投毒案发生后的几年时间里,幼儿园先后五次被人故意纵火,且其中的三次都是纵火和投毒同时进行,造成了严重的财物损失,朱梅还多次遭到陌生人的威胁和恐吓。

此时的钱仁凤正在监狱里服刑,凶手显然不可能是她,警方经过重新侦查后,判断前后几起案件很可能是同一团伙所为。

由于幼儿园长期遭到蓄意破坏,无法再经营下去,朱梅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连她的老父亲都要打工替她还债。

以上这三个重要的疑点,最终成为了钱仁凤被无罪释放的关键原因。

2015年12月,云南省高院改判钱仁凤无罪,那一瞬间,站在被告席上的钱仁凤泣不成声,积压了14年之久的苦楚和冤屈终于得到了宣泄。

当她走出监狱的大门时,天空还是那么地蓝,但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她也早已不再是当年的那个花季少女。

之后,钱仁凤以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名义,向国家申请赔偿1732万余元。

一年后,钱仁凤拿到了172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在云南省高院举行的国家赔偿听证会上,副院长田成有亲自向钱仁凤鞠躬表示歉意。这一个鞠躬,代表了对一个花季少女被耽误的14年青春的致歉。

写在最后

拿到了国家赔偿金以后,钱仁凤开始了自己全新的生活,如今的她在广州一家工厂打工,从事保洁工作,每个月的工资有三四千元,此外她还结交了一个男朋友,双方的感情很好,正准备谈婚论嫁。

高额的赔偿金或许可以改善钱仁凤的经济状况,但却买不回她失去了的青春,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带给了她无法磨灭的心灵创伤,晚上睡觉她时常会被噩梦惊醒。

重回社会的钱仁凤还发现,自己与这个时代已经完全脱节了,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听不懂当下流行的网络语。

最让钱仁凤无法释怀的是,她的母亲在她出狱的前八个月因病去世,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成为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同样痛苦的还有受害儿童的父亲,虽然现在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他还是经常会想起当年不幸死去的儿子,在得知钱仁凤被无罪释放后,他哽咽着说道:

“这么多年,突然告诉我们家属,一直恨错了人,抓错了人。那我的孩子是真的死了,她没有杀我的孩子,那真凶到底是谁?国家一定要给我们一个交代,不然我怎么有脸面做一个父亲?”

的确,当公众在欢呼钱仁凤沉冤得雪的时候,往往会忽略受害者家属的感受,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件的再审对他们其实是心理上的二次伤害。

必须承认的是,当时的司法系统并没有今天那么地完善,存在着许多司法程序上的漏洞。而随着这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平反,体现了司法系统敢于纠错的勇气,也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和提高,公民的权利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另一方面,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同样不能忘记追责和追查真凶,只有这样才能告慰受害者的在天之灵,抚慰冤屈者的心灵创伤,这也许就是钱仁凤一案带给我们最现实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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