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刺客小议

范西迪体育 2024-11-07 02:21:48

评价一个人的行为,不能单纯按照当前的观点与标准,也要考虑当时历史的进程。当时的历史进程是什么?春秋战国是周朝宗法制度的崩溃的时期,社会的旧秩序重新洗牌,“礼崩乐坏”。本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成了“自诸侯出”,此后竟沦落成了“自卿大夫出”; 有些诸侯国甚至出现了陪臣执国命。

有大志向的贵族(君王、卿、大夫)均延揽有才能之士:无论贩夫走卒看家护院,只要有一技之长,能文或武乃至鸡鸣狗盗,均可为主人所重用。一时养士之风炽盛。平民阶层(士、农、工、商,尤其是士阶层)崛起,并在春秋战国政治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具备文韬武略的士人能获得高官厚禄,如孙膑、庞涓、邹忌、张仪、苏秦等;逊色一点的能成为贵族的心腹幕僚,如侯嬴等。而只有具有武艺的平民阶层,也有事情可做,这就是刺客。

刺客们所图的是什么呢?

一、利。当时生产力极其落后,平民生活朝不保夕,委身于贵族可获得金银珠宝、锦衣玉食等现实利益(即“利”),这是利益上的双赢。公子光对专诸“以礼待之”“善客待之”,智伯对豫让以“国士待之”,太子丹对荆卿更好,“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但刺客们所图的决不止于此,不然聂政不会拒绝严仲子百金,朱亥不会在魏无忌无须用人时,拒绝其延揽。他们还有更高层次的追求。

二、义。当时宗法观念仍普遍存在,平民阶层对贵族阶层是存在敬畏的,贵族阶层不齿结交,对平民阶层而言是无上荣光。贵族以义待刺客,刺客们亦当以义报贵族阶层,这是道义上的双赢。

专诸本是乡野之勇士,公子光与伍子胥不计较其出身,“以礼待之”“善客待之”;专诸感其恩德,为之习得炙鱼之术,替公子光铲除政敌吴王僚;太子丹以国士待荆轲,荆轲慷慨赴秦宫刺秦王。荆轲失败被杀后,其友高渐离亦追随其遗志,继续刺秦,最终殒命秦宫。

豫让对范氏中行氏与对智氏的不同态度,表现了刺客们对主人之义是有不同态度的。只有主人以义待之,刺客方以义待之,这是一种道义上的等价交换,亦是刺客们对其自身价值的认可。

豫让曾为范氏中行氏门客,不得志又投奔了智伯,智伯待之甚厚。范氏中行氏灭亡后,豫让从未为其报仇,未曾留恋故主;而智伯灭族后,豫让数度刺赵襄子为智伯复仇,矢志不移。这是为何,豫让说道:“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专诸荆轲豫让毕竟获得贵族之重利,而聂政朱亥几乎未受其利,仍为贵族献身。

聂政“以屠为事”。严仲子与之交好,资助百金,聂政拒绝不受,但心存感激。老母死后,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便助严仲子杀其政敌韩相侠累。聂政刺侠累的动机,仅仅是严仲子以卿相之尊,猥自枉屈,结交乡野之人。

朱亥本是乡间屠者,信陵君不齿结交。车驾送侯嬴见朱亥时,“侯生下,见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与其客语。微察公子,公子颜色愈和。……侯生谓公子曰:‘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公子往,数请之。朱亥故不复谢,公子怪之。“当时信陵君尚未须用人,故朱亥拒绝公子好处。待到信陵君窃符救赵用人之际,“于是公子请朱亥。朱亥笑曰:‘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所以不报谢者,以为小礼无所用。今公子有急,此乃臣救命之秋也。’遂与公子俱。”此后朱亥为信陵君击杀魏将晋鄙,成就了魏无忌一番事业。

三、名。平民阶层能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不止获得利益上的双赢、道义上的双赢,还有一种获得了当世与后世之尊重(即名)。专诸聂政朱亥荆轲均名垂后世。荆轲落魄时,曾为剑客盖聂鲁句践羞辱,荆轲不与其好勇斗狠,只因其胸怀大志。荆轲刺秦失败后,鲁句践大惭,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

不过有的刺客是因刺而得名,流传美名,有些刺客则是图虚名,这便是刺死庆忌的要离。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子胥乃见要离曰:“吴王闻子高义,惟一临之。”乃与子胥见吴王。王曰:‘子何为者?”要离曰:“臣国东千里之人,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大王有命,臣敢不尽力!”吴王心非子胥进此人,良久默然不言。要离即进曰:“大王患庆忌乎?臣能杀之。”王曰:“庆忌之勇,世所闻也。筋骨果劲,万人莫当。走追奔兽,手接飞鸟,骨腾肉飞,拊膝数百里。吾尝追之於江,驷马驰不及,射之闇接,矢不可中。今子之力不如也。”要离曰:“王有意焉,臣能杀之。”王曰:“庆忌明智之人,归穷於诸侯,不下诸侯之士。”要离曰:“臣闻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非忠也;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者,非义也。臣诈以负罪出奔,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庆忌必信臣矣。”王曰:“诺。”要离乃诈得罪出奔,吴王乃取其妻子,焚弃於市。要离乃奔诸侯而行怨言,以无罪闻於天下。遂如卫,求见庆忌。见曰:“阖闾无道,王子所知。今戮吾妻子,焚之於市,无罪见诛。吴国之事,吾知其情,愿因王子之勇,阖闾可得也。何不与我东之於吴?”庆忌信其谋。後三月,拣练士卒,遂之吴。将渡江於中流,要离力微,坐与上风,因风势以矛钩其冠,顺风而刺庆忌,庆忌顾而挥之,三捽其头於水中,乃加於膝上,“嘻嘻哉!天下之勇士也!乃敢加兵刃於我。”左右欲杀之,庆忌止之,曰:“此是天下勇士。岂可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乃诫左右曰:“可令还吴,以旌其忠。”於是庆忌死。要离渡至江陵,愍然不行。从者曰:“君何不行?”要离曰:“杀吾妻子,以事吾君,非仁也;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非义也。重其死,不贵无义。今吾贪生弃行,非义也。夫人有三恶以立於世,吾何面目以视天下之士?”言讫遂投身於江,未绝,从者出之。要离曰:“吾宁能不死乎?”从者曰:“君且勿死,以俟爵禄。”要离乃自断手足,伏剑而死。

要离刺庆忌,未曾获得阖闾好处,吴王对要离,无利亦无义,相反为了行刺成功,要离主动申请诛杀其妻子,以获得庆忌信任。要离图的,不外乎虚名;刺杀之事,更衬托庆忌的威武豪迈,反衬了要离的猥琐卑劣。要离虽为四大刺客之一,大概专诸聂政荆轲亦将耻与之为伍,太史公《刺客列传》不记其事,看其点评:“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像要离之污流,自然排除在外。

综上,贵族养士,士人报主;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在当时是一种“等价交换”,双方获得利益上、道义上的双赢,士人亦获得名誉,这正是士人自身价值之彰显,不能按现在的标准讥讽为“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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