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读懂了王尔德,依旧会忧伤?上篇

刘喜脉 2022-06-07 22:45:21

“道德,无非是我们为讨厌的人准备的态度罢了。”

人们说他的童话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他超凡,却不能脱俗;他的文字,就像他的一生一样惊世骇俗;曾经,每年都有无数仰慕者,在他的墓碑上留下爱的吻痕。

我们所熟知的那个符号,其实只是他的姓氏。

他,就是奥斯卡·王尔德。

提到王尔德,很多人会想到他与男朋友的那段“虐恋”,或者他的若干语录——“人生就是一件蠢事追着另一件蠢事而来,而爱情则是两个蠢东西追来追去”、“经验是一个人给自己所犯的错误取的名字”。

作为一名作家,王尔德着实不算多产,一生只有1部长篇小说、7个剧本、2部童话集、3部诗作和一些零散作品;不过,作为一名天才文人,他作品的数量似乎又有点多了。

我们理想中的天才,最好是给世间留下一两部传世之作,然后猝然长逝,让人永远记得他的高光时刻,然后一遍遍慨叹“天妒英才”。

一开始读王尔德的作品,我一直想不通,这样一位天资聪慧、能一眼看穿“人生底牌”的人,怎么会在阴沟里翻船?

道格拉斯(“波西”)

明知道同性恋在当时是社会大忌,王尔德居然就因为情人的怂恿,去起诉情人那位有权有势的公爵父亲。结果,王尔德的同性恋身份被曝光,成为社会热点。

这种当时被时代不能接受的“取向”,让之前名利双收、风光无两的王尔德,迅速被众人抛弃。

冷血而真实的是,曾经将王尔德捧上神坛的人,与现在将王尔德架上祭坛的人,几乎是同一拨。

真正把王尔德当朋友,始终支持他的寥寥数人中,有一位当时几乎与王尔德齐名的剧作家——他叫乔治·伯纳德·萧,也就是萧伯纳。

乔治·伯纳德·萧

直到读了些许王尔德的诗,看到字里行间的纨绔,我才逐渐看到王尔德那1米93身高下的影子——自恋。

这种自恋,源自他的出身和天才。

1854年10月16日,奥斯卡·王尔德出生在爱尔兰都柏林一个显赫世家,父亲威廉·王尔德爵士是一名外科医生,母亲是一位诗人与作家。

拥有这样的家庭背景,王尔德的成长路径就是我们常见的“好学生升级史”,17岁时获得都柏林圣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的全额文学奖学金,进入牛津大学后更是风光无两。

横溢的才华,可以让他踏入社会就全社会的宠儿,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被他的戏剧、小说所吸引、追捧。

与今天一样,那些华美的词藻、新颖的立意,是一种令人愉悦的忧伤,他优雅地剖析着人生,轻松地剥离着爱情,天真地调戏着社会。

由于王尔德从小到大几乎都是顺风顺水,再加上他在文学和思想上每一次的标新立异,时代反馈的大都是支持与鼓励,长久被这种氛围包裹,“自恋”就会转向反面——坚信艺术的独立生命和自身价值,对世间过于怜悯,并试图挑战、颠覆传统。

王尔德既是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又是十九世纪90年代颓废派运动的先驱。

唯美与颓废是可以并轨的吗?

我想,这一切并不矛盾,物哀,是不是一种美学?暴力,是不是一种艺术?奢华到极致,就是放纵;唯美到顶点,唯有颓废;自恋到无我,只能与世界无法和解。

唯美与凄美,也许只隔了一层血腥味。

戏剧《莎乐美》(Salome)

1893年,王尔德创作了戏剧《莎乐美》(Salome)。

《莎乐美》源自《圣经》,讲的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

希律王之女莎乐美,在对圣人约翰示爱却遭拒绝后,因爱生恨,在为希律王跳七重纱舞时乘机索要约翰的首级,这一切,只为亲吻约翰的头颅。

莎乐美极度专情又极度无情,由爱生恨,用一支舞换一条命。

可以这么说,王尔德的这部戏剧,是借用了《圣经》中莎乐美的框架去表述自己对爱与恨、美与罪的理解。

“得不到就毁了ta”,仅仅是对这部作品的悲情脚注吗?

千百年来,多少痴男怨女以命相搏,也不过如此。

如果说“莎乐美之情爱”过于极端,那么,王尔德1888年创作的《夜莺与玫瑰》,则是用“染血的花刺”这个光听名字就能感觉一丝寒意的意向,道破了爱情的真相。

夜莺为了帮助年轻的穷学生获得与心爱姑娘共舞的机会,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用自己的生命之血培育了一朵红玫瑰。

然而,姑娘却因学生的贫寒而拒绝了他。

羞愤中的学生将血色玫瑰随意扔到了大街上,最后被车轮碾得粉碎——难怪王尔德曾说“心是用来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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