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微博热搜引起大家的热议。起因是一公司领导在微信工作群中,指令两名员工在清明节加班。引起员工不满,继而在群里怒怼领导,引起了同事的声援。
首先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没有权力强令员工加班。若员工自愿加班则工资应支付员工3倍的工资。且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公司领导强令员工加班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在加班时应保留好加班的证据,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支付加班工资。
此事件中,只有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发声。要求加班也未经过工会和员工的同意,公司未严格遵守劳动法。这在社会中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且劳动监察部门,也发声会进行调查。中国企业加班现象比较普遍,且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程序上也不合法。劳动监察和工会的作用也流于形式。因此劳动者更应该注意保留证据,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众人取薪者,终冻毙于风雪…[无奈吐舌]
那意思是只要支付了加班费,就可以违法长时间无休止的加班了?